德国君主立宪制
1.确立的背景:德意志帝国的统一(1871年)(即是民族国家的统一运动又是一场资产阶级的改革)
⑴统一的根本原因:封建割据阻碍了工业革命后德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其他原因:19世纪中期普鲁士成为德意志最强大的邦国之一;启蒙思想的影响。
⑵统一的进程方式:自上而下的三次王朝战争。
⑶影响:完成了德意志的统一,为资本主义发展铺平道路;保留了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传统。
2.确立的标志: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实行联邦制和君主立宪制。
内容:⑴普鲁士国王世袭帝国皇帝国家元首。
①皇帝有权任命首相和帝国官员;
②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
③有权签署和颁布帝国并监督法律的实施;
④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均由皇帝任命。
⑵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⑶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
①联邦议会由加入帝国的各邦代表组成。
②帝国国会由选举产生。
③国会不能组成政府,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
④不能监督政府;可以批准预算。
3.特点(实质):专制主义、军国主义。
4.评价:
⑴积极:
①政治:确立半专制的君主立宪政体,形式上具备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制的特征,有利于国家统一。
②经济:促使德意志帝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
⑵局限:带有浓厚的封建残余和军事专制色彩,民主是脆弱的.(保留了君主制度,军国主义传统延续,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成为两次大战的策源地,给世界人民带来灾难。
思考:德意志民主为什么如此脆弱?
①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弱小.
②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容克贵族势力强大.
③普鲁士的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传统被德意志帝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