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山东产研纳米电子产业基地项目4·1事故查明,致1死

2022-05-25 22:22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济南讯 今日(5月25日),本报从济南市政府获悉,山东产研纳米电子产业基地项目4·1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2年4月1日,济南锐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山东产研纳米电子产业基地项目重型自卸货车在进行卸石粉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40万余元。

经查明,出事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山东晶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萌。总承包单位为济南中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风刚。临时便道专业分包单位为济南锐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传彬。临时便道劳务分包单位为山东绿舜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中强。监理单位为济南同信乐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晓东。事故车辆单位为济南鑫水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锡亮。

调查显示,2022年4月1日14时30分左右,济南鑫水源公司鲁AG8861驾驶员周方宝驾驶重型自卸车前往山东绿舜公司的山东产研纳米电子产业基地项目临时便道修建施工区域运送石粉。第一车装运石粉货车到达施工区域后,由山东绿舜公司现场负责人朱洪某指挥周方宝完成货车卸车作业,并在货车尾部拍照核实货车装载重量。第二车运送石粉货车到达临时便道施工现场后,货车驾驶员周方宝按照朱洪某的指挥将货车倒至指定的卸载石粉位置,朱洪某站在货车尾部指挥卸车并拍照。16时左右,周方宝操作货车提升车斗,在车斗升顶的过程中,货车开始向西南方向侧歪,随后侧翻的货车将站在货车左侧的朱洪某砸在车下。事故发生后,山东绿舜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王永攀组织三台挖掘机进行救援,将侧翻的货车抬升后,将朱洪某从车下拽出,于16时09分拨打了120、110。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朱洪某已无生命体征。


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周方宝、朱洪某未认识到土质松软位置进行卸石粉作业危险因素,严重超载自卸货车(核定15吨左右,实际45吨左右)在卸车作业过程中重心偏移,直接造成自卸货车向左侧侧翻,导致站在货车侧翻区域朱洪某被砸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济南锐安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济南中鲁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及时消除、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济南鑫水源公司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济南同信乐城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最终,调查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1.周方宝,鲁AG8861货车驾驶员,向山东产研纳米电子产业基地项目运输石粉过程中,货车严重超过核定载质量,建议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张传彬,济南锐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处以上一年年度收入百分之四十(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李允强,济南中鲁公司项目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对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济南锐安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对其处以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济南鑫水源公司,建议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济南同信乐城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建议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立军

山东产研纳米电子产业基地项目4·1事故查明,致1死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