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闹抓到隐私部位,算猥亵吗?》

性教育#
文字|乡村网络基础建设
封面|Annie Spratt
今天听到这么一件事:六年级的弟弟趁着姐姐睡着,爬上了她的床,对姐姐的上、下动手动脚。姐姐认为她被猥亵了,父母和弟弟认为这是玩闹。
有人发出诸如“六年级的孩子懂啥?”“亲姐弟间感情好,打打闹闹无意碰到,也可能。”“打闹也要有个度,亲姐弟间也不会这样的,就是猥亵。”这样的评论。
这算不算猥亵呢?要结合弟弟年龄的认知和心理发展讨论吗?要对行为本身进行判断吗?谁来界定呢?
是否算作猥亵,下判断需要考虑两点:客观行为和主观意图。客观行为已经发生,确定了,那剩下的就是主观意图。
上文列举的议论与问题,其发言者都是扮演事件的家长或旁观者作判断的。这种身份是高高在上的,是仲裁者,而不是倾听者。他们的判断是基于自身知识、经历、见闻,总之,从自身出发,而不是从事件的人出发。他们忽略了弟弟、姐姐的感受,而在姐弟二人之上作判断。
正确的判断应该是从姐弟的身份出发。
而在这个事件里,是否算作猥亵,下判断并不是唯一的、最重要的问题。如何听取姐姐的意见,如何安抚她的情绪,如何教导弟弟,如何监督其往后的行为才是问题。
如果这个事件再变一下,俩孩子间玩抓鬼,碰到隐私部位,孩子们认为是无心之举,家长反而认为孩子被猥亵了。
需要明确的是,给孩子们科普男女之别,为他们树立观念是首要的。
至于是否算猥亵,下判断又是一个问题了。

这个问题挺值得思考的,成年人如果发生这种事件,哪怕无心,也要被喷一顿,那么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