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牺牲1个智力残疾者救5个有前途的年轻人?合理吗?

这个笔记是对罗翔老师去年电车难题视频的总结和补充(非最新视频)
*手机B站点击视频右上角三个点就有写笔记的选项,电脑是在视频下方。希望B站能有越来越多的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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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总结
1、我们没有权利去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
2、生命是无价的,无法衡量
3、人只能是目的,人不能是纯粹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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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电车难题
“电车难题(Trolley Problem)”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然而问题在于,那个疯子在另一个电车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是否应拉拉杆?
二、电车难题的观点
1、道德主义观点(不拉杆)
人只能是目的,人不能是纯粹的手段。
所以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牺牲一个无辜的人去挽救他们生命。因为没有人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所以听天由命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即便天塌下来,正义也要得到践行。
例子:丘吉尔向希特勒德国宣战演讲
演讲内容:即便我们跟纳粹战斗到底,我们英国可能会亡国灭种,那就亡国灭种。亡国灭种总比做这种亡国奴要强,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道义都要得到伸张。
2、功利主义观点(拉杆)
要根据事物的结果来决定一种行为值得做还是不值得做。
一边是五个人,一边是一个人。所以功利主义可能就倾向于还是要进行扳倒拉杆。
3、功利主义观点新说
生命是无价的,不可衡量。
这里面的问题可能不单纯是一个五和一的判断问题。根本的问题可能是一个生命能不能比较。
三、器官移植救人案
案例:在医院里面有五个人等待器官移植。一个人心坏了,一个人肺坏了,一个人脾坏了,一个人肝坏了,一个人肾坏了。结果张三从旁边路过,医生让张三新生把器官捐献给这些人。
后来发现这五个年轻人都是北大的高材生,而这个走过来的年轻人张三是一个智力残疾者。牺牲一个智力残疾者的器官来挽救五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
问:你觉得这合理吗?
答:不合理,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牺牲一个无辜的人去挽救他们生命,因为没有人有权利去剥夺他人的生命。
*为什么不能觉得合理?
如果觉得这个合理,那其实纳粹的种族屠杀似乎也有合理之处。纳粹当时就认为,对于没有生存价值的精神病人和这种弱智可以进行人道毁灭,因为这符合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
四、连体婴儿案
案件经过
有一对连体婴儿A和B,A器官发育完备,但是B的器官发育不完备,A的心脏完全正常,B的大脑不正常,各种器官不正常。现在B的一切的养分都是靠着A的主动脉来供给的。
如果你保持现状,那六个月以后两个孩子都会死亡。但是如果你进行切割的话,那个弱一点的B一定会死。但是这个强一点的A94%的可能性有可能会存活。
因为按照当时的英国儿童福利法,在这个案件中,孩子的母亲是不愿意切割的,因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决定一个人生死。所以孩子的父母说听天由命,但是医院就觉得不合适。所以医院向法庭诉讼,希望法院做出裁决。
法院最后就用到了正当防卫理论。他认为在这个案件中不是什么避险的问题,而是正当防卫的问题,因为这个B已经是在对A进行谋杀,就像溺水的时候,你死死的掐着一个人的脖子。在这个情况下把你排开,这是一种正当防卫。
启发
我们没有权利去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在危难来临的时候,我们可以为了保全别人的生命来牺牲自己。但这只是对你个人的一种道德,你不能够把它演变为我可以牺牲他人来保全我自己或保全另一些人的生命,那就是错误的。因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律。
五、从法律上看电车难题
1、不拉动拉杆
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那5个人所处的境地不是你造成的,那从法律层面,你对那五个人没有救助义务。无论电车最后会怎样,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拉动拉杆
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如果你拉动了拉杆导致了另一轨道上1个人的死亡结果,此时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侵权三要素是齐全的。同时客观上你已经认识到你的行为将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所以你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不法行为”
3、可以构成紧急避险吗?
个人觉得不构成,因为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两边都是生命权,都是社会上最大的权益,因此不存在“紧急避险”。
参考资料:
电车难题 ━百度百科
电车难题刑法探析 ━华律
从法律角度解“电车难题”,原来如此简单 ━云志谈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