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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办编县史的可行性研究

2021-07-05 08:01 作者:王照伦  | 我要投稿

 县志办编县史的可行性研究

王照伦

 

      1990年12月在西安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编纂工作研讨会,提出了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史》丛书(省、市、自治区级)的任务。1992年12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成立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学会领导机构,并部署了近期的工作。但省以下地方史的编纂问题,到目前为止尚未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在省以下行政区划中,有地(市)、县(市、区)、乡(镇)、村4级,县具有突出地位。自春秋时期开始设置县级行政区划,到秦吞并六国后确立郡县制,一直到今天的行政区划,县作为一个特别重要的地方行政单位几千年延续不断,它在中国的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中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层次。一个县的历史,往往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反射出一些重大问题。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史的一个重要层次,县史不可不编。而县志编写机构,为县史的编写作了资料和人才方面的准备。我认为,县志办完全有条件、有能力编写县史。县史的编写应当成为志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县级修志机构编写县史,具有2大优势、5种便利条件。

      首先,县志办具有资料优势。20年修志,县志办在编写县志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史料。100万字左右的县级志书,往往要收集上亿字的资料。各地县志办在组建初期,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从当地第一个人民政权建立(有的追溯到事物的发端)到志书断限(大都在1985~1990年之间)时境内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当地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的史料相当完备。这些资料能满足县志编写要求,也基本能满足县史的编写需要。利用县志办积累的资料编写县史,与重新组建一个班子、一切从头开始相比,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其次,县志办有人才优势。在20年的修志过程中,造就了一批素质较高的修志队伍。全国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级市和县级区),按每县有专职修志人员10名计算,全国就有2万余人。这些人经过20多年的锻炼,基本上掌握了编写地方史所需要的文史知识和编辑能力。利用这些人去编写县史,驾轻就熟,可以做到短时期内优质、高效地使县史面世,增强其“资政育人”(邓力群语)的能力。

      5种有利条件是:第一,先志后史,互不矛盾。全国县级修志机构经过20年的努力,基本上完成了编志任务,有好些县志书出版已经多年,地方史的编写与县志编写在时间上并不矛盾。没出书的县志办,亦大多完成了初稿或送审稿,为编写地方史腾出了一定的人手。第二,志者史之积,史者志之成。自古以来,史、志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有区别,但又有着深厚的源源关系。如果说志重在积累资料、史重在探索规律的话,先修志汇集地方史料,后编史探讨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规律,符合史、志自身的发展规律。修志、编史构成了对县级地情研究的两个层次,理应由县志办分两步完成。第三,编史,完善了志后工程。几年前,当一批县志问世后,志界就提出了志后工程的问题。志界多数同仁把志后工程归于总结经验、研究方志理论、整理修志资料、积累新资料等。我认为,把编地方史作为志后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才能构筑一个完整的志后工程体系,使之在层次上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第四,修志,为编史积累了丰富的出版印刷知识。这些出版方面的知识,可以直接服务于地方史工作。第五,志办有一套较为完备的信息系统。县志办和当地历史事件的知情人有着良好的关系,和出版印刷系统有较熟的业务关系,和史志读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为地方史提供资料、编纂、出版、发行等方面的全过程服务。

      总之,县志办编县史具有多种优势,具备了一切条件,是目前县级机构中任何部门都无法比拟的。县志办编县史,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完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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