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越境而书”
谈“越境而书”*
王照伦
志书以特定区域作为自己的记述空间,前人为了不把记述扩展到境外去而定下了一条规矩:越境不书。我在修志实践中体会到,如果严格按照越境不书去做,有些事物的记述就相当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难于展示一些事物的全貌,二是难于反映一些人物的完整形象。因此,要客观完整地对事物进行记述,越境而书就不可避免。在此,我要强调的一点是:要“越”得恰当、“越”得得体。
一、事物发展越界,记述必须越境
我们这里所说的境是指行政区划界定的区域,有村境、乡境、县境、省境、国境等。这个界线的确定是照顾历史原因人为划分的,入志事物的发展有可能不以这个区域为界线,行政区域内的人也极可能在境外从事某项活动,所以说,入志事物突破行政区划界线越境发展的事实,导致了志书记述的越境。
《平邑县志》在军事编中不可避免地要记捻军和幅军的活动,他们都是从境外来的,介绍其从哪里来和从什么地方入境就成为必记内容。在抗日战争中,八路军一一五师、山东纵队、山东省委、四支队多次进出平邑,在记好他们在平邑活动的同时,他们从什么地方来和离开平邑到哪里去也是必须记述的内容。在平邑发生的白彦战斗,我方参战部队有一一五师六八六团、特务团和苏鲁支队,敌方从费县、平邑、滕县纠集千余人。介绍双方的参战部队就要有越境记述。仲村之战涉及平邑、蒙山、泗水、兖州等县,越境不书很难将战况讲清楚。
平邑县现行的行政区划从1940年到1952年12年间,是与费县、费南、费北、费西、费滕边、泰宁、蒙阴、滕县、邹县、泗水、新泰、白彦、蒙山等十余个县经过复杂沿革嬗变而形成的。越境不书,就很难把平邑县的行政区划的演变历史讲清楚。
公安部门到县境外追击逃犯、司法部门到县境外取证、县志办到全国各地搜集入志资料、“文革”中的“三支两军”及“大串联”、改革中干部到境外挂职及境外干部到境内挂职、在外地设办事处、到外地办企业、外地人到当地办企业、和外地联合经营、从外地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到外地销售地产商品等等,这些事物的发展本身就突破了地域界线,志书的记述亦应突破“越境不书”的窠臼。否则,对事物的记述就是不完整的。
二、人物活动越界,记述亦需越境
我在修志实践中看到不论新旧志书越境而书最多的是人物卷,是人物的活动越境造成了志书的越境记述。清光绪版《费县志》在左宝贵传中,绝大多数文字是写左宝贵在县境以外的活动。原因就是左十几岁离开县境到江南谋生,在江南参加清军,先在大江南北参与了清政府对太平天国军队和捻军起义的镇压,后长驻东北多次率部镇压人民起义,最后为抵抗日军壮烈牺牲在朝鲜战场上。在他的戎马生涯中,除探亲时在境内有些活动外,他从一名士兵到将军的整个过程都是在县境外完成的,如果越境不书,左宝贵的传就没法写。完整的左宝贵传不但要越县境,还要越省境、国境。新编《滕县志》在生克昭传中,三分之二的文字是介绍他在县境之外的活动的。从四处搜集入志资料,到在北平刻印续志,直至逝世北京,成功地记述了一个知识分子的完整形象。
众所周知,越是国内外知名人士,他的活动在故里以外的就越多。越境不书,其传难成。再就是革命烈士,大都是在外地战场上牺牲的。平邑籍的烈士绝大多数是在解放军南下、抗美援朝、对越自卫战争中牺牲的,他们的闪光点大都在县境以外,用墨的重点也应在境外。
以上所谈的越境而书问题,是任何一部志书都不可避免的实践问题,这是客观存在。我提出这一问题,并不是提倡在志书中大书特书境外的事物,而是说不要被“越境不书”所缚,而应力求客观、完整地再现所志事物的本来面目。因此,志书在记述境外事物时应遵循下列原则:第一,与境内的人或事无关的事物,要恪守“越境不书”;第二,与境内的人和事有关的事物,不记不足以反映境内人和事的全貌的要敢于越境而书;第三,虽与境内的人和事有关,不记不至于损害所志人和事的完整的,也不要越境而书。
* 原载《阅尽人间》1994年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