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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逻辑思想概述 1.语言原理

2023-02-25 23:08 作者:雨霁虹霞  | 我要投稿

这个理论为什么会被提出?原因就是现在社会上既有宣传理论无法解释我们社会以及个人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而我作为个体,希望提出一些我对这个世界以及社会的种种问题的一些思考,也就有了这个理论的诞生.

首先是我的理论的解释范围,它被我称为世界观,但它所描述的范围仅包括我们人类理论所能感知的世界.

它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声明,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一条看不见,摸不着的喷火巨龙且火焰无法改变任何现实物质的情况下,我们就没有必要在仓库的防火上考虑它.

以下是理论内容

我们世界以语言为基础 语言是描述我们感知的边界,思维的地基.该理论的实质是我们语言的规则决定我们思考的边界,语言能描述的东西才是我们能够思考和讨论的东西.

而我对语言的划分就分为符号(词语)(定义),逻辑(语法).

首先是符号

  1. 符号的基础被分为底层词和逻辑两部分

  2. 底层词:即指代现实中无法被定义但具有明确边界的事物的词语.比如红色,当你说红色的时候,你无法用任何词来表示红色,当我们使用物理定义(光的波长)去描述它时,假设有一天该波长的光显现出绿色,那么即便它的波长没有变化,它也会被称为绿色,原因在于红色在日常生活中的表达的是我们脑海中显现的图案.

  3. 一切其它词都可以被等价于底层词加逻辑的表达,我把这个过程称为定义.所以一切符号都是底层词或者底层词的逻辑表达

  4. 底层词满足当我们谈论该底层词的时候,我们可以让一切理解底层词的人都能够分辨该词所指的实体,也即当词语所指的实体出现时,任何理解词语的人都能知道它就是该词.而这个原理就要求我们所指实体必须实现理论上的物质客观,这也就否定了一切模糊词如"自由,平等,爱情,经济等"

  5. 词语的客观是相对的,我们创造底层词的原因是出于我们为了分辨某一特定实体而创造的,而分辨的目的是基于创造词的目的而存在的,比如受伤,在法律意义上它无法在物理意义上被等价判断,但是只要该词语被表述时,可以让所有法医能够绝对的判断出属于轻伤,重伤并且保证所有理解该词的法医都做出同样的判断,那么我们就可以称其为可被分辨.因为它作为一个法律中的量刑标准,实现了法律对轻重伤的判断,这也是该词被创造出来的目的.

    总结,词语由底层词和底层词加逻辑的表述定义的词构成,底层词的理解只能是基于人类对该词的不断实践使该词与事实在人脑中达成联系,而底层词加逻辑的表述定义的词则在人类能够理解逻辑之后自然而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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