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系被告李某的邻居,双方关系较好,经常在一起聊天、玩耍。2012年6月1日中午,原告在被告家附近发现一个钱包并捡起来交给李某保管。
同年6月2日下午5时左右,该钱包被他人拿走。后经公安调查得知,6月1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有人将钱包放在路边草丛中后离开现场;当天下午3点左右又有一人经过此地时将钱包拿走;6月4日上午10点30分许,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找到被盗的钱包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此时已过失主报警时间近20小时),但并未查清失主的方式及身份信息。
2013年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11点多钟,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口角进而厮打起来。期间王某一气之下用砖头砸伤了被告人头部。2014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21时左右,被害人在家中突然听到屋外有争吵声和砸东西的声音便出门查看情况后发现是自家房屋周围被人泼满了红墨水并被人用红色塑料布盖住导致无法看清外面情况而误认为发生了火灾遂拨打119求救。
2014年11月初的一天早上8点多钟至9点钟之间被害人再次听到屋外有声音便出门察看发现又是有人在泼红墨水并用红色塑料袋覆盖其房屋周边的情况且地上还有血迹等物品于是拨打了110报警告知警察自己家里遭了贼随后警察到其家中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
2013月底的一天晚上19时多钟被害人到公安投案自首称自己是被害人之一。2016年4月份的一个晚上23点50多分许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居住的小区内发现了被盗窃的现金2000元人民币以及银行卡两张。2016年年底的一个下午17点左右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找到了被偷走的一部手机。
2017年初的一天下午14点半左右公安人员在其居住地附近的垃圾箱旁发现了被丢弃的黑色背包。2018年底的一个下午16点左右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居住的房屋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发现了被遗弃的两块手表。2019年初的一天下午15时多钟检察接到报案说在某小区门口处有一个黑色的手提袋无人认领。
2020年的某一天凌晨三点半左右检察院接到报案说在一间民房的地下室内发现有疑似赃款若干现已被嫌疑人转移至此地后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