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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2伤!河源龙川霍山大酒店在建挡土墙边坡6•12坍塌事故查明

2023-11-25 23:34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近日,河源市龙川县应急管理局对外公布《龙川铁场霍山大酒店在建挡土墙边坡“6•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6月12日16时20分许,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外包施工人员在龙川县霍山大酒店挡土墙钢筋绑扎制安施工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受伤,其中伤者任明权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1时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将建设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挡土墙),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施工。造成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单位为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2MABPHLXF27,法定代表人:黄芳。

该工程是龙川县霍山大酒店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工程(挡土墙)。公司当时未按规定对该附属工程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是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口头协议以每米1500元(包工不包料)直接发包给包工头黄永强个人(无施工资质),由其组织人员施工。该附属工程于2023年6月2日开始施工,在建挡土墙长约146米,基础深挖约1米,边坡高约4米,事故发生时挡土墙基础混凝土浇筑长约40米。

经查明,2023年6月12日下午14时30分许,龙川县霍山大酒店挡土墙工程施工工地,铁工班7人在挡土墙边坡底扎钢筋。16时许,韦某海、宋某乾、任某权三人所在位置上方发生塌方,导致三人被埋。事故发生后,附近施工人员立即赶到塌方处开展救援处置,并拨打110、120救援电话。伤者挖出后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现场照片

本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经统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51万元。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挡土墙边坡土质为粉质粘土,结构松散。

二是挡土墙土方坡度约为90°,基础深挖约1米,边坡高约4米,开挖时未采取放坡措施。

三是现场施工时采取防护措施不当,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此外,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也存在若干问题:

1.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霍山大酒店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工程(挡土墙),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黄永强(个人)施工,未与施工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未办理施工许可;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监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对事故项目实施监理,对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负有责任。。

2.黄友祥,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川县霍山大酒店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黄永强,龙川县霍山大酒店建设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挡土墙)的包工头。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未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缺失。

调查组认为,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川县应急管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黄友祥,龙川县霍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川县霍山大酒店建设工程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川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黄永强,龙川县霍山大酒店挡土墙包工头,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川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赵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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