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岁时记(五十八)
作者:仙舟 益世报-北京 > 1931-04-18 民国初年,北平灯节之繁华,尚有可观,总统府内外,遍饰五彩之电灯以应节;尤以新华门忘火台之灯,最为奇特。绮光耀目,居然灯塔。虽然如此,而所用者均系官电,仅有灯泡一项开销,费无几也。 至各上号所悬之灯,多半以素绢为之,上绘古今人物,戏出……其易惹人注目者,则为西厢记,红楼梦,聊斋,内中人物,篇篇有密斯及密赛斯之芳跡,故观者皆以一览无馀为快。 上述之灯,无非灯节中应有尽有之饰品,无特异之可言;惟地安门外某上号所燃之“冰灯”实为他处所不及,费钱不多,作工殊精巧。 燕京岁时记:市人之巧者,又复结冰为器,栽麦苗为人物,华而不侈,朴而不俗,叹为奇观。 十馀年前,前门外某电灯行,于灯节悬飞艇灯一架,而某布店,亦悬轮船灯以“打对仗”,因之北平市民,争往观赏,巷为之孔,途为之塞。计十四,十五,十六,共悬三晚,每晚均有挤伤人命之事。地方当局为维持治安免伤民命起见,翌年即禁悬挂,是以至今,不复见矣。 十五日“正灯”既果,明日则为十六,是夕凡家有妇女者,督使之全体出遊,据云:此夜在街上走走,一年可无疾病,谓之“跑灾”,既关灯,又去病,一举两益,故妇女于是夕鲜有不出门者。 北海南岸,金鳌玉蝀之河桥,为东西城之通路。前清时,慈禧驻跸南海,于夜间竟划为禁地,即在职官员,亦禁止通行——鼎革后禁令依然,数年前,当局因禁行殊无谓,始昼夜通行。——惟于灯节临时解禁三日,示与民同乐之意也。 御河桥既许夜行,而妄诞之说,又复传诸一般妇女之口,据云,御河桥牌楼之下石狮,原系万寿山之物,因年久得日精月华之鍜炼,已成妖怪,常于夜间往河下吸水,见者骇然,嗣为吕仙所遇,欲降伏之,不能,乃与之战,狮不敌乘风而遁,吕仙尾至至北海,卒追及之,狮乃请降,并愿为人间作一些善事,吕怜其诚,允之,遂以其坐镇御河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