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娘惹》中被毁灭的玉珠:所有性的暴力,都是社会的暴力
“任何关于性的暴力,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这是学者蔡宜文为《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所作书评里的表述。
难道不是吗?有多少受到了侵犯的女生,被以保全“名声”为由,主动或被动地陷入致郁沉默?被指责“穿得太少““主动勾引“?被质疑“没有拒绝”?
《小娘惹》虽说是肥皂剧,但最悲剧的人物黄玉珠,却代表性地再现了部分亚洲女性曾经被践踏的尊严。那个时空里,一个女孩若是被强暴,生命基本就已走到尽头,整个社会逼迫她加速毁灭。
何为毁灭?马六甲名门闺秀被强暴,家人不报警不说,还强迫她嫁给强奸犯,婚后被软禁在家成为失联人口,又被送去性贿赂洋人权贵,终于精神失常疯狂自残,此时却不幸怀孕,最后被丢弃荒郊野外。
这样一个惨绝人寰的悲剧之所以刻骨铭心,除了善良天真的玉珠“好人无好报”,更因为它映照了部分现实。

强奸案发生后的和稀泥、忍气吞声,当下依然存在,这跟压在强奸案上的三座大山——贞操观念、受害者有罪论、取证之难脱不了干系。
我们很快就可以对号入座——最近某大厂性侵事件中,当事人爆料显示,上级称不开除肇事者的原因是”保护女孩的名声“;成都一14岁女孩被强奸8次致孕自杀,施害人起初曾威胁公开其私密照片,就这样得到了侵犯的机会。前者,领导有把握女人会“顾忌”,所以敢这样“解释”他们的决策;后者,那个犯罪的中年男人昨日被判了无期,两年前他利用一个14岁女孩已能理解的“顾忌”,屡次施暴成功。
无论是所谓“女性的顾忌”,还是部分男人把性暴力看作是惯常的事并一再以身试法,这种强奸文化是什么提供的土壤呢?

首先,时代之殇。玉珠遭遇的强暴案发生于二战后的马六甲,几位主角的成长经历横跨二战。当时亚洲地区二战后百废待兴,不少女孩没学上、不识字。而玉珠在从小在英国念书,参加过红十字会做志愿者,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即便如此优秀,在传统父母的眼中,她的归宿依旧是娘热菜、珠绣鞋与一位门当户对的丈夫。
从本剧情节来看,当时马六甲地区虽由英国统治,但女性的弱势地位却与某些亚洲社会如出一辙,比如妻子并没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当玉珠精神、身体状况濒临崩溃,好不容易被朋友送去医院后,“丈夫”可凭借身份宣誓主权,把妻子抢回家让她等死。
与女性弱势地位相对的,还有时代对男人的极度纵容。在今天,理论上就凭非法拘禁、强奸、行贿等多项罪名的叠加,他还能在人间这么早结婚?可惜在当时的马六甲,他可以每天吃香喝辣搞虐待。

其次,家庭之“耻”。家庭是社会的单位,也是缩影。父母、祖父母作为南洋有名望的峇峇娘惹家庭之核心成员,虽已融入马来文化,但更继承了中华文化传(糟)统(粕)。得知小女儿被强奸,首先确定的是一定别报警,否则全家无法做人;获悉强奸犯愿意娶女儿为妻后,每一个毛孔都在喜出望外——那男的家里有矿,结亲之后不但女儿名声保住了,“亲上加亲”还能拓展家族生意,祖先显灵啊!
这就是黄家的“追远”。女儿只有贞操没有尊严,嫁给强奸犯后不但贞操没白浪费,还搭上权贵亲家。
他们从来没想过,女儿嫁给强奸犯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人间故事,女人的幸福与不幸又意味着什么。这个所谓望族,心甘情愿地用小女儿的尊严与身体,交换一纸商业合约、保全家族脸面。
更可怕的是,他们才是那个社会主流、掌握话语权的人群,否则玉珠为何无法反抗,施暴者反倒占据主动?

最后,个人意志。假设那晚是月娘睡在院子里?事实上,黄家的废材长子黄天宝曾溜进那间房试图侵犯她,但月娘反杀成功,次日还带着杀伤性武器——菜刀威胁他:再有下次直接剁了你,上演了一出教科书级的危机应对。
退一步说,即便在没有主角光环的情况下自卫失败,玉珠仍有抗争的的选项,就像聋哑人菊香为逃婚都离家出走了。虽说在女人被当作男人附属品的年代,出走的风险很大,但在离婚不自由的年代,嫁给强奸自己的人渣风险显然更大。
可惜了玉珠,她始终在顾全父母的利益与感受,服从他们的命令与哀求,却不管不顾自己的感受,直到受不了包括自己在内的这个世界。孝顺父母没有错,但是父母首先得是人吧。面对这样自私自利的父母,也恨不起来,直到最终沦为时代的悲剧、家人的祭品,这又是什么在作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