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最新民法典后)——马克Mark

•民法的调整对象:
平等主体(没有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归属 流转【合同】)
人身(人格 身份【婚姻 监护】)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eg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民法适用规则
民事纠纷—法律规定>习惯(不违背公序良俗)
特别法>一般法
china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china的法律
•民事主体
1.自然人
①民事权利能力
解决的是有没有权利和义务的问题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起止时间: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出生证明>户籍or其他身份证
件>能推翻以上的其他证明
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遗产继承、接受赠予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注: 胎儿出生时死亡,民事权利能力不存在,遗产退回父亲,由父亲其他继承人继承; 胎儿出生后活了一段时间后死亡,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由婴儿的继承人继承
②民事行为能力
解决的是能不能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问题
分类:完人 限人 无人
完人:已满18、精神正常 or 16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eg签合同)且该行为有效
无人:不满8 or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若未经代理人代理,该行为无效
限人:8以上、未满18 or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纯获利or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eg小额消费)可以独立实施,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特殊情况:限人做了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时属于效力待定,其代理人—同意,追认,该行为有效 —不同意/没反应,拒绝,该行为无效
③自然人的住所
住所:户籍登记的居所 or 身份证件记载的居所
经常居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所
but,经常居所地和住所不一致时,以经常居所地为住所
④监护
监护:监护人(完人)对被监护人(限人、无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监督保护
类型:
法定监护(未成年)——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的人或组织(经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社会扶养
注:婚姻关系不影响监护关系
法定监护(成年精神病)——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的人或组织(经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社会扶养
指定监护——对监护人问题有争议时采取指定监护
遗嘱监护——父母担任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完人事先协商书面形式确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的监护人
⑤宣告失踪

能宣告失踪、死亡的只有人民法院
利害关系人:有财产债务债权关系的人 和 相关近亲属
人民法院先公告三个月,期间若还是没找到,就宣告失踪

蓝色字体的是重点
⑥宣告死亡

一般情况,人民法院先公告一年,期间若还是没找到,就宣告死亡;若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公告三个月
eg甲下落不明五年,同时满足失踪和死亡的条件,近亲属A宣告失踪,近亲属B宣告死亡,此时不能宣告失踪,应该宣告死亡


2.法人
①概念
法人vs法定代表人: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事产生同时消灭(不分完人限人无人),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公司注销登记)时消灭
②成立条件

法人要独立:独立财产(eg股东以实物出资要拿实物的所有权),独立承担责任(公司欠债,追债人要找公司要钱,不能找股东要钱),独立的名义
③ 民事责任承担

公司欠债,法人承担无限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eg甲公司和乙公司签合同,甲公司派出法定代表人,并对其代表权作出限制,但签合同时该法定代表人违反限制,这时甲公司不得对抗乙公司,签了多少就是多少
④法人的分类
营利法人(以营利为目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在于有没有将公司财产划分为等额股份)
非营利法人(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助法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村委会、居委会)
3.非法人组织(不能满足独立要求)

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g ABC成立合伙企业,欠债2w,债权人可以向ABC中任意一个人要债,也可以向三个人要债。若债权人找A要了2w,那么A之后可以按照份额向BC要债
•民事法律行为
1.含义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分类
根据一方还是多方的意思表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多方法律行为(合同)、多方法律行为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取得利益,分为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赠予、无偿保管合同)
根据是否以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不以交付为条件)、实践性法律行为(以交付为条件eg 借用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
根据两个相互关联法律行为的相互地位,分为主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存在eg借款合同)、从法律行为(不能独立存在eg抵押合同)
借款合同无效,那么抵押合同随之无效
3.生效要件

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5.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vs无效
可撤销:不撤销有效,撤销无效
无效:没有一分钟有效,从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①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②撤销权的消灭
当事人自从 知道or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从 知道or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通过法院诉讼或相关仲裁机构去撤销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eg签订合同那一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6.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①限人超越其能力的行为

②无权代理

eg 甲为丙公司代理人,代理权终止后,甲用带有丙公司公章的合同和乙公司签订,乙公司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后果要由丙公司负责
补充:代理制度
在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发生效力
只要在代理关系中,就能找到三方(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方)
委托代理(书面协议)和法定代理(eg父母对孩子)
有些行为不可以代理(eg结婚)

7.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何区分?看是否一定会发生
可能发生可能不发生——附条件
一定会发生——附期限
•民事权利——物权
1.物的概念
概念: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并能够被人支配的物体或自然力(eg电、光)
特征:客观存在、能被人支配与控制、具有效用
分类:
看物是否能移动和移动后是否损害其价值——动产(能移动且不损害);不动产(不能移动或会损害)
看产生收益的物和其所生收益之间的关系——原物(依据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孳息(以自然属性产生的孳息为自然孳息,依法律规定产生的孳息为法定孳息)
eg 自然孳息——母牛生出小牛、苹果里有苹果种子;法定孳息——利息、租金
注:原物和孳息是两个物
2.物权的概念
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绝对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使用这个特定物得到利益 eg土地)、担保物权(提供一定的物品或权利对债务进行担保 eg抵押)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


不动产:公示+登记
eg 一屋数卖,甲把房卖给乙和丙,都签订了合同,但只和丙做了登记,这时甲和乙的合同还是有效的,但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归丙,所以乙不能要求甲把房子交出来,只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动产:公示+交付



善意=不知情
买卖才能善意取得,赠予不行
注:盗赃和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
②物权的优先效力原则

物权vs债权:物权针对不特定人(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对这个特定物的物权);债权针对特定人(eg签合同,这个合同只有签合同的双方需要履行,和其他人无关)
eg 一屋数卖也体现了物权>债权
eg甲将房子先抵押给乙银行,过了一段时间,又抵押给了丙银行,还钱的时候应该先还乙银行再还丙银行
4.所有权
①所有权的概念:对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核心)的权
②所有权的分类

集体所有权:按照宪法里讲的
私人所有权【民法典变动: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③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



④共有

如何判断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第一看约定;第二看有没有家庭关系


⑤遗失物

eg:
甲捡到乙的手机卖给了丙
乙可以向甲要求赔偿
若是在两年内,乙也可以要求丙返还
5.用益物权
①用益物权的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
②用益物权的分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以前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现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地役权:

地役权往往都是约定的
居住权:


eg老人甲和其后老伴乙没有登记结婚,甲担心自己死后,房子由子女继承,而后老伴没有地方居住,故可以订立居住权合同或遗嘱,使其后老伴享有占有、使用住宅的权利
6.担保物权
①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②分类——抵押、质押、留置
抵押权: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eg朋友)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eg银行卖掉100w的房子,银行拿回本金30w及利息,剩下的还给债务人)
eg:甲(债务人、抵押人)抵押房屋向银行(债权人、抵押权人)借钱;甲(债务人)的朋友乙(抵押人)抵押房屋帮甲向银行(债权人、抵押权人)借钱

把不得抵押的情形记住
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

动产抵押从合同生效开始,不需要交付,原因是抵押不转移财产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告知一下即可
质押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在于——质押是要转移占有的;可以作为质押的财产是动产和权利(没有不动产)
动产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权利质押——


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g有人修车不给钱,修车店老板就可以扣下车,给其一段时间催告,如果一直不给钱,老板可以将车拍卖从中拿钱
抵押和质押都需要双方提前约定,在此之前,债权人没有占有财产;留置之前债权人就已经占有了财产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以一般仅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承揽合同(加工)运输合同等交易中适用

•民事权利——债权
1.债权的概念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or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补充:
物权针对不特定人——绝对权
债权针对特定人——相对权
2.债产生的原因
①合同之债
②侵权行为
③无因管理
条件——管理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管理他人事务
管理人主观知道是管理他人事物
效力——管理人有权请求他人支付管理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有权要求他人补偿因管理事物而遭受的损失
④不当得利
条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受有损失
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有因果关系
(一方得利是另一方损失造成)
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效力——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3.民法典的合同编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主要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①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
eg 广告→ 买家→卖家
↓ ↓ ↓
要约邀请→要约→承诺→合同成立
要约:

要约邀请:

内容不清楚不具体
承诺:

eg乙出价100元卖一件商品,问甲买不买,这是要约,若甲同意,这是承诺;如果甲觉得贵,问乙90元卖不卖,这就构成了心的要约
②买卖合同

③赠予合同

④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利率:
上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⑤保证合同


一般——银行必须先找债务人要钱,再找保证人要钱
连带——银行即可以直接找甲也可以直接找乙
⑥租赁合同


物权优先与债权,所以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可以比承租人优先购买
⑦其他


4.知识产权
①著作权
产生:中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品完成之时),依法享有著作权
保护范围: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智力成果

本法不适用:

著作权归属:
视听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单位可以优先使用

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归单位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归受托人
美术摄影作品——所有权和展览权发生转移,但著作权没有转移,还在原作者手中
汇编作品

权利的保护期:
著作权中和人身相关的权利包括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剩下的属于和财产相关的权利

②专利权
种类:

授予专利的条件:

药品可以申请专利
研发品种的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③商标权
范围:

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续期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人核准: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以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前的商标
5.财产继承权
①财产继承权的概述
继承的方式:包括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继承关系以外)或遗嘱、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vs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履行义务,遗赠相当于白得
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②继承的方式
法定继承:
范围——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顺位只要有一个人,第二顺位都不能继承,只有第一顺位没有了,第二顺位才能继承
eg甲乙两夫妻存款400w,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有三个子女,甲死后,乙先拿到属于自己的200w,甲的财产还剩200w,由乙和三个子女平分
代位继承:

注:“直系晚辈血亲”“子女”
eg甲有三个子女,儿子1死亡先于甲,甲死后,遗产可以由儿子1的孩子也就是甲的孙子代位继承
eg甲和乙是两兄弟,乙无儿无女,甲死亡先于乙,则乙死后,财产可以由甲的子女代位继承
转继承:

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时间卡的很死
eg甲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儿子1死亡,则儿子1的遗产份额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种类——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像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
遗嘱的效力——

遗嘱无效——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遗产的处理

6.人身权
①身权概念:人格+身份
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涉及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②人身权的一般规定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③民法典人格权编相关要点
一般规定——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身体权一般和身体的完整性有关
健康权一般和器官的正常运行有关

姓名权(自然人)vs名称权(组织)——

肖像权——

两种侵犯肖像权的情况→未经同意,以盈利为目的;恶意丑化、污损

三→eg通缉令,四→电影电视剧拍摄,五→寻人启事
其他——

自然人和组织都都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权是一种社会评价
个人信息≠隐私
•民事责任
1.概述
①种类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
侵权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中
②对见义勇为的保护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③对英雄烈士的保护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④自甘风险⑤民事责任优先

2.违约责任
①概念
成单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和赔偿损失(事后)等
补充:三包——包修包退包换
②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实践性合同)
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返还原本的定金+赔偿与定金数额相同的钱)
注: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g甲和乙做买卖,约定定金3w,违约金4w,乙了收定金,结果乙违约了,甲应该主张哪个条款才能得到最大利益?
若甲主张违约金条款: 4(违约金)+3(退还原本的定金)=7w
若甲主张定金条款:
双倍返还——3(退还原本的定金)+3(赔偿与定金数额相同的钱)=6w
3.侵权责任
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无人、限人致人损害——
无人、限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人、限人,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无人、限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用人侵权责任——

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
劳动者
在哪干活,哪个单位承担责任
网络侵权——
eg用户丙在平台乙利用网络侵犯了用户甲的合法权益,用户甲有权通知平台乙采取措施,并提供本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和侵权证据给平台乙;平台乙接到通知后应将通知转送给用户丙,并采取措施;若平台乙接到通知后没有采取措施,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与用户丙承担连带责任
教育机构责任——

无人和限人在教育机构收到人身损害,机构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
无人→不能证明尽到职责,就要承担责任(即使真的尽到了职责,只要没法证明,还是要承担)
限人→只有证明没有尽到责任,才承担责任(找不到证据,无论有没有尽到职责,都不用承担)

②特殊侵权
产品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or销售者请求赔偿(无过错责任)
由生产者造成缺陷,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谁开车谁就担责
医疗损害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eg甲逗狗,狗却把第三人丙咬了,这时丙可以向甲或者狗的主人乙要求赔偿,乙赔偿后可以向甲进行追偿
物件损害责任——

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婚姻家庭
1.结婚
①婚姻登记与婚姻关系
结婚的条件——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上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②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
三种情形: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需要到人民法院宣告无效
③可撤销婚姻

2.家庭关系
①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③夫妻约定财产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离婚
①离婚的方式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补充: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登记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
子女关系——

债务问题——

钱的用途:用于共同生产生活→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是个人债务
③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④离婚中的特殊保护

4.收养
①被收养人

②收养人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种类
①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②最长诉讼时效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到期后,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诉讼权
3.诉讼时效中止(中间停止)

就看有没有障碍,障碍消除之后诉讼时效要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
4.诉讼时效中断

就看双方有没有主动,中断后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
5.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

义务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使诉讼时效期满,债务还是存在,只是不会强义务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