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起诉用人单位要求索赔2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在福州,一家餐饮店的前员工,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诉了前东家,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资。
男子要求餐饮店支付两倍工资
近日,福州仓山法院走进仓山区金山工业区,开展“庭审进园区”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原告吴某入职了仓山区某餐饮店,于2023年7月1日离职,工作期间,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后,吴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没有获得支持。吴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已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他起诉要求餐饮店支付2023年1月至6月期间的二倍工资。
对此,被告张某方面表示,仓山区某餐饮店是一家个体工商户,虽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是张某,但店铺其实是张某与另一名合伙人共同经营的。
被告张某委托代理人
张某平时不参与店铺的管理,案涉店铺平时系由另一个合伙人进行管理,故张某不了解案涉店铺的具体管理情况,也不认识原告,最近张某刚接手管理涉案店铺,故无法确认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原告 吴某
我跟原告有实际的劳动关系,是好多人都知道的,包括我同事,有企业微信人脸识别打卡考勤。
劳动争议案件进园区
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仓山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仓山法院方面表示,这次将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搬到园区内,可以让用人单位更直观的感受一下《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依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对此,旁听的企业家们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