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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四类分包人的开票技巧

2023-09-05 14:14 作者:财税早知道乎  |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分包方式有哪些?

1、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2、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3、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5、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分包

建筑工程分包的具体要求:

1、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发包人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的行为。

3、承包人不得违法分包。分包是允许的,但不允许违法分包。所谓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的认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4、禁止转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建筑工程企业四类分包人的开票技巧?

第一,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向总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9%进项税,

第二类,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或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可抵扣3%的进项税,

第三类,如果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向总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四,如果分包人是挂靠的一般纳税人,总包应向被挂靠方支付工程结算款,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可抵扣9%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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