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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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名称: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与细则
原文:https://isfl.ecupl.edu.cn/2023/0329/c4636a197284/page.htm
本文发布时间:2023-03-29
本文正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的精神与要求,根据2023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国际金融法律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三)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本次复试全过程。
二、工作方案
(一)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相关复试时间要求,学院复试时间定于3月30日上午9点。提醒考生关注电话、短信通知,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做好相应准备。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三)复试地点
长宁校区新教205、206教室。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2)外国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3)思政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4)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无须参加单独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复试程序
(一)线上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一平台”(同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考生正式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除包含《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方案》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文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外,还需将以下三项材料单独(打包为另一个压缩文件)同时发送至邮箱Wendyyangwen@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国金复试+考生编号”,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添加到附件中。
(1)本科成绩单
(2)本科毕业论文
(3)个人简历
(二)线下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30日(星期四)上午8:15前至我校长宁校区河东新教学楼205、206教室报到,进行线下资格审查。
报到时请携带、提交本人以下纸质材料: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6.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7.符合上述有关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9.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10.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三)复试组织
1.面试准备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及本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学科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2.面试实施
复试面试在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和应变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分组仅为一组时,所有成员参与该组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面试前专家成员和考生之间无法知道相互信息。
(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外语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为口语测试,形式为面试。
(四)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1.每位复试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复试面试表现独立评分,以复试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计算该考试复试面试的最终分数,分数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整数。复试面试小组组长核定复试成绩,将最终分数填写在考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
2.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录取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命题及全体复试工作人员包括替补人员均签署保密协议)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组成若干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旁听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1—62071835,18817562769。联系人:杨老师,邮箱2566@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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