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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讲演录》(康德的认识论)——先验逻辑的先验辩证论3

2021-03-23 00:37 作者:查尔filosofia  | 我要投稿

三、对理性心理学的批判                                                                               一个是理性心理学,康德对于理性心理学的批判。理性心理学实际上是大陆理性派在心理方面,试图通过一种心理学来探讨人的灵魂的问题。但是灵魂的问题显而易见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灵魂无形无象,把握不到,那你怎么能讨论灵魂呢?但是理性派认为可以通过理性来先验地,或者是超验地规定灵魂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经验,因为理性派的特点就是这样的,认为理性本身通过单纯的逻辑就可以推出一些确定的知识。这些知识比经验的知识更高,因为它们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不是后天的经验的知识。理性派非常自信,他们认为逻辑具有这么一种功能。但是这种推理,康德把它们称之为“谬误推理”,它们都犯了一些隐秘的逻辑错误。这些人将一些只能够用于经验之上的先验的谓词,将它们运用在了超验的对象之上(灵魂),运用于理念之上,试图获得某些超验的知识,这样就导致了一些谬误。理性心理学就用了这种方法提出了四个命题来规定灵魂。

        第一个命题,“灵魂是实体”。他们认为,所谓实体,更具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实体就是那种只能够作为主词而不能作为宾词来使用的。那么理性派的哲学家们就由这个大前提推出来,“我”这个词就是一个主词,而且不能作为宾词,所有知识都是我的,所有知识都是在“我”这个主词的前提下,才得以形成的。所有由“我”所形成的知识,都不能用来描述我,否则我就只是一个经验的我,而不再是那个作为一切知识的前提的先验的我了。笛卡尔不是讲“我思故我在”嘛,我思,通过我这个主体,我可以思考所有的一切知识,但是这些知识都是我思出来的,它们是不能来规定先验的我。所以理性派就从“我思故我在”里面得出来了,“我”是一个绝对的主词而不能作为宾词。我想到一个对象,比如说桌子,我是超越于桌子上的,因为桌子完全是由我所构成起来的,我所想到的,我所认识到的。但是你不能用它来描述我,只有那种先验的主词才能描述“我”,比如说“实体”。这样就形成了这样的三段论:

       大前提:凡是只能被思考为主词的东西也只能作为主体而实存,因而也就是实体。

     小前提:现在,一个能思考的存在者仅仅观察其本身来看,只能被思考为主词。

     结论:所以,它也只作为一个主体、也就是作为实体而实存。

     这看起来是顺理成章的,可康德却认为这里面存在谬误推理。康德认为,“我”这个概念,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它作为逻辑意义上的主词,另一方面,它同时作为现实里的一个主体。在拉丁文里,subject有三个翻译,主词,主体和主观,这三个词都是同一个词subject,中文我们能用不同的三个词来加以区分,但是拉丁文就容易混淆概念。主词是逻辑意义上的,主体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主观又是认识论意义上的。所以,康德认为当你把“我”当做主词来使用的时候,你就不能同时又把它当做是一个主体,因为主体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的东西了。主词就是一个逻辑上的前提,不等于存在上的主体,康德指出这个问题,你偷换了概念。在这里,理性派哲学家自以为只要证明了“我”是一个主词,那它就是一个主体;而证明了主体,它就是一个实体了。但是实体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嘛,必须要在时空当中,那么它就不能作为一个逻辑概念来成为一个主词。同样的,“灵魂是实体”也是如此。

        第二个命题,“灵魂是单一性的”。康德认为,逻辑上的单一性,不等于认识上的统一性,认识上的统一性必须要有内容,而逻辑上的单一性只是单纯的单一的一种逻辑概念,它还不是一种现实的知识。因为德语当中,单一性和统一性对应的是一个词:Einheit,所以很容易发生混淆。

         第三个命题,“灵魂的同一性”。也就是人格的同一性,也就是我思故我在当中,我思的“我”和我在的“我”,是不是同一个我?这看起来好像是同一的,其实不是。我思是形式方面的,我在是内容方面的,这两方面你不能混淆。你如果要确定一个我在,你必须通过具体的我思的内容,也就是我的经历,我的知识,这些具体的内容才能确定“我在”,但是我思的形式呢?也就是灵魂的同一性呢?你并不能以此来对我在加以认识,所以不能推演为它们是同一个对象。

        第四个命题,“灵魂跟身体可以发生相互关系”。也就是灵魂能否在经验中作为一个起作用的实体,当然康德肯定认为是不可能的,灵魂是理念,超验的概念怎么可能和经验的概念能发生关系呢,就算发生关系,也是一种理念的引导,绝不可能起到具体的作用的。笛卡尔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人的灵魂是住在大脑松果腺这一部分,它通过微小的抑制或者刺激作用,通过松果腺,传递到全身,然后人采取行动。反正灵魂是跟身体有现实的交互作用的。康德就指出,这里面有一个先验自我和经验自我的区分。笛卡尔的我思,本来是一个先验的自我,但如果他要说它在大脑里的某处,那就是经验自我了。那通过心理学、生理学、解剖学等经验科学,我们就可以发现它。但是灵魂当然是不能由经验自我完全把握的,经验的自我只能无限的趋近那个灵魂,但是永远把握不住它,它只是一个理念。

        那么这些混淆的根源何在呢?康德认为是混淆了现象和物自体的概念。现象表现出的种种特点,我们千万不能把它们当成是我们的灵魂实体,是我们灵魂的物自体。实体是经验的东西,我们前面讲的那些范畴是不能做先验的运用的,它们只能做经验的运用。这些范畴撇开了经验之后,它什么用都没有。所以,讲灵魂是一个实体,这对于实体范畴的运用是不合法的。所以,根本的混淆就是自在之物和现象之间的混淆。

        但尽管如此,康德认为理性心理学的这一些努力,也不是毫无成就的。他们的这种努力的倾向,还是有它的积极意义的。只不过这个意义不在认识论上,而在道德实践领域。在道德实践领域里,这些努力是有效的。为什么一定要证明灵魂是实体?灵魂是同一的,灵魂是单一的,灵魂会与现实发生作用呢?它不是处于认识上的需要,认识上你根本不需要证明这一点。我们没有灵魂的知识,我们照样可以认识心理上的各种现象,你把它当做现象来研究就好了,只是有一方面的问题没有解决,就是道德责任的问题。你灵魂没有独立性,没有同一性,你怎么承担道德责任呢?你要说一个人犯了法,你说那是昨天的我,不是今天的我,你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了,这怎么可能呢?所以理性派哲学家不得不设定灵魂是实体等等这些命题。但是这些命题的真正用处,是在实践上的。它启示了一条通往未来形而上学的道路,道德形而上学的道路。所以这些我们还是要承认,只不过是在另一个领域里面。只不过在认识论方面,它们完全是错的。所以康德没有完全否认理性心理学的功劳,他在道德领域里面,为灵魂留下了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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