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岁十月初六日读《阅微草堂笔记》有感
清代纪昀,可以说是当时的大文豪,放到如今也备受推崇。
闲来无事,捧起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读了几页发现上面记载了一个颇有意思的故事。

在这里把故事和个人的想法跟大家分享一下。当然这是九月个人观点,难免有些狭隘和偏颇,希望看到这段文字的读者指出不足。也欢迎各位朋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九月交流交流。
故事就发生在纪昀的府上,讲他府上有个奴仆叫王成。此人性情怪僻。在结婚之后更是突出。刚刚还和妻子调情嬉笑的他忽然就令他妻子趴下鞭打。打完仍旧与妻子嬉笑。有时正在鞭打,忽然又把妻子搂起嬉笑,随后又补上几鞭子,责令妻子挨打。
到了某一天夜里,妻子跑去告诉主人家(书中说是纪昀的太夫人,大概是纪昀的奶奶辈的人吧!)主人家便把王成叫来责问是怎么一回事。
王成跪下哭诉道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自己对妻子是又爱又恨。爱时如蜜饯,恨时又同仇杀。而主人家的结论是这件事毫无道理,也许是上辈子解下的怨恨。
可能是因为主人家担心他妻子因此会轻生,对纪府声誉有损害的缘故吧,就把两人打发走了。后来纪晓岚听说王成病死,他妻子竟然穿上了红色衣裳。
而纪晓岚对此事的评价是:“殁不制服,反而从吉,是悖理乱常。其受虐无足悯焉。”
我看到这,当时就:?????
这足以看出古人封建思想之盛,甚至可以说是愚昧不堪。
故事中的妻子受虐在前,传红衣在后,纪晓岚竟然把穿红衣当成因果中的因,而被打当成了果。而在评价此事的时候又说过这样一句话“妻又训齐,有敌体之义焉。”意思就是说妻又可以解释做齐,意思是和丈夫是平等之义。
啊,这…………我直接好家伙!
在这件事上,两个人都有过错。王成不该虐待妻子,而妻子则不该在丈夫去世是穿红衣服。王成虐妻才是因,妻子穿红才是果。像纪晓岚所说既然你说夫妻应该平等,而又单方面的批判妻子,这样我能说一声老双标吗?
纪晓岚如此评价和现如今盛行的“女德”“女权婊”等有何不同?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从事件本身出发,理智的讨论该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相互的甩锅。
当然九月如此说也只是以现代人的目光看古代的事情,因为学识有限难免落入这一方面的“怪圈”当中。
ps:本文主旨不在附和某种言论的态度,仅仅是看到了这件事,把故事和自己的感想发出来跟一起分享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