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典妻”文化史。聊:单身生育,会被更多人接受吗?
本文是节选,主要写完了,还来不及做视频,但是迫不及待想发。
但是发出来,有些内容有争议,所以我节选了。
微博头条《单身生育,会被更多人接受吗?》。有粉丝问我:这是不是某些人再探口风?并给我发送了一份8月16日发布的文件(文件不说了,大家自己搜一下关键词,就出来了。)

其实我想说,
这东西需要探口风吗?
你以为我想说的是在不在乎舆论?
你错了
我想说的是:
规律不曾改变的情况下
单身生育是社会发展逻辑的必然
是不是听上去
好像是我赞成这个事?
且,听我说段历史。

中国历史上,
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一个风俗:卖妻卖子。
战国之所以称之为战国,就是因为战乱不断,民不聊生。老百姓为了活下去,只能是卖妻卖子求活,甚至于一家老小全部沦为奴隶,混口饭吃。(《六反篇》中写过“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

发展到汉代,奴隶制相对被废止,加上奴隶需要管吃管喝,买回来了是负担,享受别人妻子的同时,还负担起了抚养别人妻子的义务。所以卖妻发展成了典妻租妻,穷人可以把妻子租给他人,他人和穷人约定好一个时间,用完了就给穷人还回来。
不过这个时候,典,受因其多附带有媒证、订约、下聘、迎娶仪式性的环节,并标明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的要求。
所以此时的典妻,还是趋向于实用。典来的妻子是用来生孩子的,生男孩的。(《汉书·主父偃传》记载:“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

到了唐代,典妻的文化再来了一次升级。买别人的妻子玩已经没有了意思,连别人女儿才好玩。所以不光可以典妻,还可以典女。典文化从实用主义往娱乐主义来了一次转型。(《新唐书》李德裕传)
发展到了宋代,典文化再进一步,典妻典女之外,还出现了贴夫。就是穷人的妻子直接成了赚钱的工具,穷人没钱了就把妻子租出去赚钱,贴补家用。富人租了别人的妻子,也可以再二次租出去,减少点损失。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为营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费者,其纵皆私通,谓之贴夫。公然出入,不以为怪。」)

元代之后,典文化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典妻成了社会主流。如果说之前妻女被典,都属于非自愿的行为。那元代,妻女已经出现了主动行为。乐于被典入富人之家,从事奴婢,姬妾,服侍富人及富人的朋友,以逃离贫苦的生活。在被典期满,回到穷丈夫家的时候,还会出现嫌弃穷丈夫,让穷丈夫继续帮自己找典家的情况。
(浙东海右道 副使王朝奏:其妻既入 典雇之家, 公然得为夫 妇, 或 为 脾妾, 往往 又 有所 出, 三 年五 年 限期满之 日, 虽 日归还 本主, 或典主贪爱妇之姿色, 再 舍银财 ; 或妇人 恋慕 主之 丰足, 弃嫌夫主, 久 则相恋 , 其势不 得 不然 也。轻则 添财再典, 甚则偕 以 逃亡 , 或 有情不 能相 舍, 因而 杀伤 人命者之。)

明清之后,程朱理学兴起,贞洁观被树立,加之言官清流的名争誉斗,典文化转入地下。随官场民间依旧有这种情况,但已经没有历史上前几个朝代那般,成为一种明面行为。
而典文化的终结,是在先哲喊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生男生女都一样。一视同仁义务教育,恢复妇女参与劳动的权利等口号。妇女重新参与到社会劳动之中,获得了养活自己和子女的能力,从而脱离出了被典的无奈困境。

1988年,针对落后地区依旧有典文化的残余,全国妇联开启了一波提能务工运动,带领落后地区的妇女学习技能,获取工作,参与到社会大生产之中,拥有养活自己的能力。
这才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让典文化,
在这块大地上真正消失。
所以,
那些人问:你对单身生育,能接受吗?
他们到底问的是什么?
以下内容,我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