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正义?靠规则赚钱?这个社会路在何方
刷到一条新闻,引起我的思考,新闻如下:

翻看评论,有说行为人符合规则就完全ok的;有说骗保的,下面别人回复说“这怎么能叫骗呢”的;有说“保险公司才是道德败坏的一方(成天找条款拒不赔付正当理赔),结果现在反要求投保人道德,典型双标”的;还有说为什么这样的双标就能这样存在,就是强势方欺凌弱势,警方不作为的;。。。
这些现象当然统统都存在,但是就像那句话说的,从来如此便对吗?
有一条评论我觉得说到点子上了:
这姓李的其实就是在跟保险公司对赌,承担风险投机获利,赌输了自认倒霉,赌赢了百八十万。。。然而这条评论到此而止,后面呢?这确实是赌博,但是后面呢?怎么处理这件事呢?为什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情如此纠结呢?这个纠结反应出了什么根源上的弊病呢?
我仔细思考,并且把我的所有想法都写在下面,供大家参考:
行为人的这一整套操作核心是赌博,但是整体来看,其实不就是项目投资?而且是投资到了一个完全赌博性质的、没有任何社会贡献的项目上。行为人本质上就是个赌徒,扯到天上去也不过就是个会赌的赌徒,可是会赌的赌徒就厉害?就值得敬佩?在我看来他们比那些不会赌的赌徒更值得唾弃。不会赌的,输了,也就没了,可是这些会赌的,不就是靠着吸食不会赌的人的血汗吃成了社会蛀虫的吗?不止如此,他们时时刻刻都想把普通人拉进这个“赌场”里,要不吸谁去呢?众所周知我国禁赌,来来来我做个调查,我国禁赌的规则合不合理?天经地义的合理。为什么合理?因为赌博就是没有任何社会贡献的“投资项目”。合理不在于其他就这一条:没有任何社会贡献!!只会有社会伤害!!
教师教书育人,有没有社会贡献?有。医生治病救人,有没有社会贡献?有。行政文员有没有社会贡献?支持机构运转啊,也是有的,不过这个要看他所在的公司、组织、或者机构。机构呢?大部分机构也都是负有社会职能的,医院、学校、物流、超市、政府、公检法等等等等,也包括这新闻中出现的:保险公司。来我问大家,保险这个行业有没有社会贡献?必然是有的吧。当然具体细化某些保险公司干的某些事那妥妥的社会伤害,但是不可否认保险整个行业承担了重要的社会职能。这里我们再思索的更深一点,为什么我们需要保险?因为我们希望在可以预见的可能的风险真的发生时,得到抵抗这个伤害、这个困境的力量,保险行业使我们可以达成这样的希望,获得安全感。再从另外一方面考虑,支撑保险公司存在的收益、资金从哪来?是所有投保人的保费没错吧。所以其实保险公司只是起到了一个平台的作用,一个调动资金的作用,将所有需要这种保险服务、这种安全感的人的力量集中起来去帮助其中真的发生了危险的人,让这种需求的满足得以实现。所以保险这个行业的社会贡献具体表现为这样一个“中间人”的角色。那么以这种底层逻辑来推理,所有投保人的保费应该且仅应该作用于①帮助真正发生危险需要帮助的一小部分投保人②支撑起平台的存在。重点:支撑起平台的存在而不是让平台无限扩张,这个平台现在已经发展到了有能力对接于每一个有足够资金与意愿的投保人的阶段,在这种时候硬是要挤压市场去发展,便一定会表现为各种对社会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拒赔、泛滥的保险推销。
所以行业的核心矛盾就在于——现在已经处于行业需要的不再是发展而是稳定存在的阶段,但所有保险公司依然使用的是适用于从0到1的发展阶段的“公司以盈利为目标”的这个纲领。
以保险行业的现状类推,其实有很多的行业,社会中很多的工作,很多的公司都已经处于这个矛盾的状态中。遗憾的是我虽然能看出一些逻辑,却也找不到什么特别确实的具体的解决办法。不过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回到姓李的这个案件中,既然已经知道了保险行业存在的初衷,就可以看出怎样处理:
保险行业存在欺压投保人的普遍现象,但是案件中具体的这一个保险公司却不一定做过,同时姓李的显然违背了(所有投保人的保费应该且仅应该作用于①帮助真正发生危险需要帮助的一小部分投保人②支撑起平台的存在)这个底层逻辑,她伤害的不止是保险公司显然还有所有投保人,还有那些因为她超额买机票而买不到票的乘客(或许还有很多其他相关的人),她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只是一个可耻的赌徒。那么将她的这些获利返还于①②两部分,就是我们全社会应该促成的方向,具体首先由警方彻底调查该保险公司之前是否存在不合理拒赔的现象,若是没有,说明保险公司确有资格收回姓李的全部所得,若是有,则将姓李的所得返还于之前的拒赔受害人,查出几个返几个(对于姓李的最多收回全部所得不应有任何多余处罚)。这确实是很困难很困难的事,但是财务公开从来都是我国法律明确支持的,而且假如保险公司一直按规矩办事不曾刻意拒赔,那么借案件自证清白对于保险公司声誉来说很可能大大的有利,而假如保险公司拒绝配合,那么也侧面说明调查非常有必要。
归根结底,会出现这样的事,这样的事会掀起讨论,就是因为真相已远离大众太久,在这点上李女士的坦荡反而是榜样,而从保险公司一直如约赔付姓李的这一事实来说,我不觉得保险公司一定没有底气来一个阳刚对决,当然也可能它只是在这一险种上遵守诚信。
嗯,本来觉得本文到此为止就可以了,不过又突然想到,为何保险公司的规则居然会出漏洞?这个险种就是仅针对因自然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赔偿。回想一下保险行业存在的核心逻辑。。。我真的需要一个额外的力量来应付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误这种屁事?即使耽误了什么事,只要跟相关方说明是因为天气造成的航班延误,难道还会被追究不成?所以仔细想想,这种类型的保险其实已经偏离了保险行业的底层逻辑,偏离了初衷,而是往接近赌博式投资、钓鱼的方向靠拢了(程度不算严重),这也就不怪吸引那些赌技高明的赌徒了不是?而为什么保险公司要出这种保险呢?不就是为了盈利吗?不就是资本主义消费主义所谓的“创造”需求吗?不就是因为前文说过的核心矛盾吗?明明不该发展了,却被各种因素,自身的、行业环境的等等,架在了“发展”的烤火架上。。。额,当然也可能单纯是老板想钱了。
现在好多好多的所谓“盈利”内核都是这种赌博式的掠夺,炒股、期货、甚至银行理财、项目投资,主打的就一个所谓“钱生钱”,但是钱生钱本身是完全没有社会贡献的,赌博式的“钱生钱”是吸血(炒股期货也属于),投资式的就算是能投资到有社会贡献的项目上,那个社会贡献也是属于人家项目的。。。为什么大量的有社会贡献的项目现在反而拿不到资金?不就是因为被赌博式的项目这种劣币挤压了吗?可悲的是赌博式的项目收益很可能高,可悲的是大家都以“盈利”为目标。。。嗯或许应该这么说,可悲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以超额盈利为目标。
有很多人觉得“不以营利为目标,谁会去干事?”真的吗?首先志愿者的存在就piapia的打脸,其次工作当然应该有回报,做了多少社会贡献,就应该有多少的收益,又没说不给收益不发工资。“一切以盈利为目标”这本来就是资本主义抛下的饵,若是真的人们大都以盈利为目标,谁会去在乎社会贡献???就算被现实所困,做事、盈利的过程中不得不带着一些社会贡献,那些吃了饵的人也会想尽办法的拉大所得与社会贡献的差距,在盈利冲突的时候也会毫不在乎可能的社会伤害。。。毕竟了,每个人就算多么认真的做事,所能做出的社会贡献也是有上限的,但是在现存规则与合理规则还有巨大差距的现代社会,投机倒把的所得、抛弃自己的道德去割韭菜的所得那可是没有上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