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画风=视觉暴力”?错矣!

昨天,某刊发文指出“暗黑画风滋生视觉暴力”。文章认为暗黑系、病娇系作品极易产生负面影响,应当予以创作上或者公开传播上的限制。

一家杂志社就能认定暗黑系画风属于“视觉暴力”?这未免太主观了。
暗黑系画风,也有人管它叫做“黑暗系”,说白了就是一种表达负面情绪或者其他负面态度的手法。人在悲伤等负面情绪或者恶劣生活环境作用下,创作出的一些表达现实的不满、愤怒或者无奈的作品。这种画风由来已久,像荷兰著名印象派画家,后印象派主义先驱梵高就是典型。因为其一生都在生活的贫穷、困苦和疾病的缠绕之中,因此其画作都会带有扭曲变形和压抑的特点。还有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引导人民》、毕加索作品《格尔尼卡》等,这些作品在中学历史或者美术教材上都有出现,都在世界艺术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难道还要因为这些作品的负面情绪性质把它们从教科书中删除吗?

暗黑系画风的存在有其意义,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也并不是完全美好的。暗黑系作品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人性,某种意义上反而可以缓解自己因生活不顺或者其他形式创伤产生的负面情绪。另外,这类作品往往表达出作者对现实或者某些负面事件的讽刺和不满,实际上传递着作者希望这些负面事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一切还是能够像那些事件没发生那样美好如初。再说了,愤怒、不满和谴责又如何能用美好的方式表达出来呢?这不是强人所难吗?大家常见的反战类作品都在或多或少用着“暗黑系画风”,正是暗黑系画风才能更好表现出战争的残酷和惨烈,警醒人们不忘历史,珍爱和平。

我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自己深厚的文化。而且中华文化具有其独特的包容性,这与西方国家“零和思维”相比,包容性是我国文化的明显优势,也正因此产生了各种各样的亚文化。大大也说过:“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正是亚文化在“民相亲”中扮演了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明交流和多边关系发展。新时代以来亚文化蓬勃发展,种类丰富,恰恰是我国文化自信的有力证明。某杂志社竟然希望限制“暗黑系”创作,大家想一想,这是一个有文化自信理念的观点嘛?显然不是,反而恰恰说明别有用心。

诚然,我们也愿意为保护未成年人尽一份自己的努力。其实大家也希望能够尽量减少自己的负面情绪,但是负面情绪表达的权利不可剥夺。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权利,表达自己在生活中或者一些事件上的不满或者愤怒态度,是不涉及意识形态的,也是合法的。这些与意识形态压根无关的内容,就不应该与意识形态相绑定。再说了这些创作本来也就不是给未成年人看的,大多数作者其实都不希望作品被广泛传播。保护未成年人大家可以理解,但是成年人的选择权应当得到保障。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旗号,妄图限制和封堵表达不满的方式,到底是有何用意,望某杂志社能够说明。
文化是丰富多彩的,也是具有多样性的。暗黑系和其他作品一样,都是艺术表现的手法。是艺术家用来表达态度的手段,某刊希望封堵这些手段,实在是痴心妄想!苏军(现俄军)亚历山德罗夫红旗歌舞团团歌里有一句歌词:“По профессии-артисты ,По призванию - бойцы”(合唱团如身临战场,音符穿透如刀枪)。即便是不用暗黑系,这些画家、作者也能用其他手法将自己的态度表达出来,或许换了方式之后也许会更有批评性、讽刺性。

如果某杂志社真的希望为了未成年人好,那就应该多提一些真正有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扣帽子或者只搞一刀切。毕竟堵不如疏,堵是堵不住的。当然到底是视觉暴力还是艺术作品,也不是一家杂志社可以认定的。只看内容,不考虑创作背景、环境和语境等等的评价,是不客观的。

我相信,我的祖国有足够的文化自信、有足够的智慧,能够很好的平衡和解决这些问题,矫枉过正绝不是解决方法。我也认为各位创作者也希望能有更多更丰富更美好更能产生共鸣的文化产出。当然,情绪和态度的表达和人身攻击之流有着本质区别,对于那些直接性或者恶意人身攻击的作品,相信无论是谁都会反对和抵制,但是我们也坚决反对把情绪和态度的表达直接视为恶意攻击的污名化行为。
最后用文中那个问题结尾:用美好的方式去表达内心的愤怒和不满,可能吗?不让人用艺术化手法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可能吗?
情绪管理≠限制表达!
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
于家乡的某个奶茶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