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户县南关春秋秦墓清理记
陕西户县南关春秋秦墓清理记
《文博》 1989年02期 曾发展
陕西省户县城关公社南关大队位于一处面积很大的仰韶文化和西周、东周文化相叠压的遗址上。该遗址南顶滂河、北至县城,“长约1500米,东界南关中学,西临涝水,宽约1000米。范围包括南关大队的姬家堡、崔家堡等村。1957年该遗址以“崔家堡周代遗址”命名,同年5月31日被省政府公布为陕西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代墓葬多分布在城南1.5公里处的涝河岸边。1974年冬,南关村民取土时发现春秋早期秦墓一座,编号为74HNM1(以下简称74M1)o当时县文化馆从群众手中收回岀土铜器计有五鼎、四保、二壶、一盘、一匝及车马器等。1982年11月,南关一队社员掏沙子时,又发现一座春秋早期七鼎秦墓,编号为82HNMK以下简称82M1)O当时群众已经把七鼎、六筐、二壶、一盘、一區等主要铜器从墓内挖出带回,户县文化馆和咸阳地区文管会闻讯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收集了流散文物,并对墓室剩余文物继续作了清理,计出土各类文物306件。现将这两座墓葬的情况简报如下,
一、葛葬形制
74M1位于油漆厂院内的断崖上。据当时挖墓的群众说,是个南北向土坑竖穴墓,头、向南,随葬品集中放在北端,墓底距地表深度约2.5米。其它情况已说不清。这座墓的情况是我们在发掘清理82M1时,走访当时知情群众追记的。
82M1位于74M1的南侧50米处,其结构主要由墓坑、椁室和木棺三部分组成。南北•向,北偏东17度。墓坑为长方形竖穴,北端因掏沙子已被破坏。墓口底残长3.75、南端宽3、北端宽3.40米。墓口距今地表深1.55米,其上因长期取土已削去两米多,墓口距原地表深度不详(图一)。
椁室建于墓坑中部。在椁室和墓坑之间形成熟土二层台。宽0.65—0.75米,高0.75米。东西二层台上均放有軎、辖、衔、镳、铜泡、节约等车马器。木质一棺一椁已朽成灰。从已朽板灰看,椁宽1.75、高0.75、残长3.15、板厚约0.08米。棺宽1.1、长2.4、高0.6、板厚约0.05米。从板灰上粘着的漆皮看,棺外涂黑漆,棺内涂红漆。椁盖及二层台上复盖斜纹芦席。无腰坑,未见殉葬奴隶和狗。墓主人的骨架已经腐朽,葬式不明,头盖骨出在棺内南端,说明死者头向南•木棺置于椁内南端偏西侧,棺椁之间的空档是放置随葬品之处。位于椁室北端的空档我们称为“脚厢。其内主要放置石圭、铜鼎、铜簋、铜壶、铜盘等“礼器"和陶罄等仿制乐器。位于椁室南端西侧的空档,我们称为"左边厢”,其内主要放置串珠、玉贝、玉片等装饰品。铜铃在棺椁四角及脚厢、左边厢内均有发现。
二、随葬器物
82M1共出土青铜礼器、车马器、陶器以及玉、石、骨、贝等质料的饰物306件。74M1出土的上述各类器物现存的有130多件,有些如磬、圭、贝等还没有全部收集。为了叙述方便,下面把两墓出土的器物一起介绍,详见表一。
(一)青铜礼器
这两墓出土的青铜礼器包括鼎、:簋、壶、盘、匜五种,共30件。其中74M1有五鼎四簋、二壶、一盘、一匜13件。82M1有七鼎、六簋、二壶、一盘、一匜17件。现分述如下,
铜鼎:12件,可分二式,
I式,7件一套(001—007)。形制、花纹相同,大小相次。七鼎均为盘状,直口,唇外折,浅腹,平底微向上凸起。长方形有穿的双耳竖立在口沿之上,有的直立,有的微外侈,腹底有兽蹄形三足。上腹饰一带目云纹,下腹及耳侧饰重环纹,足上部饰三角雷纹,合呈变形蝉纹。无铭文,通体挂翠绿色锈。三范合铸而成,制作粗糙,非实用器,其中最大的(001号)重3.9公斤,通高21.5、口微20.9、腹深6.J厘米(封二:1,图二«Do最小的(007号)重1.9公斤,通高15.4、口径14.4、腹深5.5厘米。其余各件重量及各位尺寸详见表二。
II式5件一套(74M1:044—048号),74MI出土。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次。口微侈,唇外折,浅腹,圜底,竖耳,蹄足。上腹饰一带目云纹,耳外侧佈重环纹。通体挂翠绿色锈,无铭纹。三范合铸而成、工艺粗糙,器壁较薄,非实用器。最大者(74M1:044号)重1.3公斤。通高15.5,口径15 8、腹深5.5厘米(封二:2,图二:2)。最小者(74M1«048号)重0.85公斤,通高13.1、口径13.5、腹深3.6厘米。其余各件的重量及各部位尺寸详见表二。
铜簋:10件,分2式,
I式:6件一套(82M1:010—015号),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似。敛口,鼓腹,圈足。腹两侧有兽首双耳,无珥。盖作覆盘形,盖顶有圆环状握。盖沿及腹部饰重环纹,腹中部饰仰瓦纹,腹下部及圈足均为素面。通体挂翠绿色锈,无铭文。器底、盖皆二范合铸而成。工艺粗糙,非实用器(封二:3,图二»3)0每件重量及各部位尺寸详见表三。
II式4件一套(74M1«049—052号)。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似。与I式形制基本相同,体形较小,器壁更薄,工艺更粗糙。耳部兽首卷曲处比一I式较高。盖呈喇叭状,比I式折沿的盖口更敞。腹上部和口沿饰“3”形云纹,与I式的重环纹有别(封二:4,图二:4)。每件重量及各部位尺寸详见表三。
銅壶,4件,分2式:
I式:2件一套(82M1:008—009号)形制、纹饰、大小相同。体平面呈长方形,四角微圆。侈口,直唇。长颈两侧有兽首衔环双耳。深腹,下部外鼓。方足,上小下大。盖上有子口与器相接。颈及盖沿饰“2”形云纹,盖沿上部饰重环纹。四范合铸而成。通体挂翠绿色锈斑,无铭文。通高为9.2、腹深19.2、足径10.4厘米。重3.2公斤(图版壹:1,图二:5)。
II式,2件一套(74M1:053—054号)形制、纹饰、大小相同。整体造形与I式基本相同,唯兽耳作螺旋角,卷鼻,长舌状,盖不施纹饰,颈口沿饰重环纹,腹饰2形云级与I式有别。重2.2公斤.通高23.7、口径6.7、腹深14、足径94厘米〈图版壹:4,图二:6)。
铜盘:2件,分2式,
I式:1件(82M1W16)。口微敝,唇外折,浅腹,平底,矮圈足。腹两侧附长方形有穿立耳。腹外饰重环带纹,耳及圈足素面。腹哲底共有四块补疤,通体挂翠绿色锈,二范合铸而成。两耳插焊于腹两侧,工艺粗糙,为实用器。通高11.3、口径20.9、腹深3.9、足径13.8厘米。重1.9公斤(图版壹,2,图二:7).
II式,1件(74M1:005号)。与I式形制、纹饰基本相同,唯底呈圜状,耳外侧亦饰重环纹与式有别。通高7.8、口径22、腹深4、足径14.6厘米。重1.4公斤(图版壹:3,图二:8)。
铜匜,2件,分2式,
I式,1件(82MU017号)。出土时放在盘内。器俯视呈椭圆形,前端有长流,后端有兽首形鎏,腹底附四矮足。口沿饰一周2形云纹,三范合铸而成。通体挂翠绿色锈。工艺粗糙,为实用器,无铭文。通高9、腹深4.8、流与鎏相距21.2厘米。51.05公斤(图版壹:5,图二:9)。
II式:1件(74M1:056号)。与I式形制相似,工艺制法相同。鳌残,长流,四扁足(一足残),口沿饰一周虺龙纹。通高为9.5、腹深5.4、流与窒相距18厘米。重0.5公斤(图版贰:1,图二:10)。
(二)铜车马器
车马器共47件,其中有82M1的32件。74 MI的15件。计有车害、车辖、马衔、马镰、铜泡、铜铃、铜管等10种,均用青铜制作。
车軎和车辖各2件(82M1»027—030号),出土于南北二层台东部,每台各出1件。车專呈圆筒状,长11厘米。毂端大,径5.5厘米,外端小,径为4.3厘米。毂端有两个对称透穿的长方形孔以受辖。孔长3、宽0.9厘米。饰雷纹。軎内有木质车轴,已朽。车辖亦为铜质,长10、宽1.2、厚0.7厘米。呈扁平长条形,辖首呈刀状,有孔,径1厘米C图版贰:2,图三:1)。
马镳:2对4件(82MU031①一④).曲扁条形,两端较宽,正面凸圆,有脊。北面扁平,中部有两个并列凸起的半管状钮,长13、宽1.2、钮理0.8厘米(图三:2)。
马衔:4件,(图版贰:3,图三:3),形制相同,大小有别,为实用物。均用两根两端有椭圆形环的铜条相套而成。两件(82 Ml:026①、②号)较大,全长22.7厘米。一件(82M1:O26®号)较小,全长18.9厘米,一件(74M1:O58号)更小,全长13厘米。
饕養纹铜泡:3件,当为马絡头上饰物。可分2式.
I式:2件(82M1»018.019),形状相同。正面用对称回纹作上下两组反复,组成饕饗头状方额,在外轮廓上铸有耳、目、眉、齿。口、舌。回纹启部微突,巧呈鼻状。二分之一处以下回纹空间部分有圆形突眼,更显栩栩如生。背面有一道横梁,长4.3、宽4.5厘米(图三:4)。
II式1 1件(82M1:020号),形状大小与I式完全相同,唯两耳间增-道横梁与I式有别,(图三:5)。
节约,3件,可分二式,
I式2件(82M1:021,022),平面作十字形,四面通管。背为素面。正面饰阴线纹,似四只蝉尾相接。蝉头沿十字形管分别向上下左右四个方向排列。管长3.3、径1.4厘米(图三:6)。
II式:1件(82M 1:023),与I式形制基本相同。唯不同的是蝉不作阴紋四只,而作成浮雕式的一只。用阴线简洁的勾岀蝉头、目、羽等。长5.6、宽2.4、径1厘米(图三:7),
铜管:14件(82M1:024①一⑭),长短不等。最长者(82M1:024①)为3.3厘米,最短者(82M1:024⑭)为1.7厘米,径1.1厘米(图三:8)。
铜环,1件(82M1:032),径3.6厘米。
铜鸟头帽:2件(82M 1:033①、②)。帽签下大上小,顶端呈鸟头状,尖咀向前,以圆透孔为眼翌,饰重环纹,中部有两个透孔以穿销。全长7.9、姿径2.1厘米(图三:9)。
铜铃:23件,形制相同,大小相次,二范合铸,逋体素而。分二式'
I式:9件(82M1,025①——⑨),呈钮钟形。細间有两个对称的长方形小孔,孔长0.6、宽0.4厘米。最大者(82M 1:025①)通高5.7、铳间2.3x3.3厘米,最小者(82M 1:025⑨)通高5、铳间1.9 x 2.8厘米(图版贰:4,图三:10)。
II式'14件(74M 1:057①一⑭),俯视呈棱形,最大的(74M 1:057①)逋高7.5、铤间3 x 4厘米。最小的(74M 1«057⑬)通高6、铤间3x4.2厘米(图四,图三:11)。
(三)铜棺饰
铜棺饰:计14件(82M1:043①——⑭),出土时已经散乱在棺两头。根据出土时的迹象分析,推测当时可能以图五所示图案饰于棺两头的。两组棺饰共由五种形状、大小、数量多寡不等的铜片组成。图五,1计两片(82M 1:043①、②),呈“屮"形,长24.2、宽26.4厘米。图五:2计两片(82M 1:043③、④),,呈圭形,长24.2、宽4.8厘米。图五:3计四片(82<M 1-043⑤一⑧),呈“丁'形,长24.2、宽10厘米。图五:4计四片(82M1«043⑨—⑫),呈“1”形,长35、宽10厘米。图五:5计两片(应为四片,因被群众挖出,现只收回两片,82 M 1«043⑬、⑭),亦呈形,只在拐角处比图3、4多一长方形透孔。长35、宽10厘米。
(四)玉、石、骨、陶器
玉饰片:2件(82M 1:040①、②),乳白色,呈线板状,腰起一凸棱,四角有孔。一件长2.2、宽1.6、厚0.2厘米。一件长1.8、宽1.2、厚0.2厘米(图七:下左,图六:1)。
玉棒饰:2件,乳白色,1件呈圆柱状(82M 1:041①),高1.5、径0.7厘米。一件呈近长方体状(82M 1:041②),长1.4、宽0.7、厚0.4厘米(图六:2)。
玉贝饰I 48件(3件残,82 M 1»036①一魁)),白色晶莹,外涂朱砂(多已脱落)。磨制,底部呈平面,覆视呈不等边六角形,中部起脊,形如贝。一端钻一小孔,大小不等,最大者(82 M 1«036①)长2.1、宽1.9厘米。最小者(82M1:O36(®)长1.3、宽1.1厘米(图八,图六:3)。
石璧:1件(82M 1:038),素面,用大理石磨制而成,径3.7、厚0.2厘米(图七,下右,图六:5)。
石玦,4件,均为素面,用大理石磨制而成,工艺粗糙。82M1一件(82M1«039),径2.7、厚0.3厘米(图六«6)o 74MI 3件,1件大的径3.1、厚0.35厘米(74MI«062③)。2件小的径2.2、厚0.2厘米(74 MI«062①,②)(图七上)。
石圭,4件,4件大的用大理石磨制而成,标本(74M 1«060,017)残长15、宽5.7、厚0.4厘米(图六,7)o 10件小的(9件残),用红黄色砂崖磨制而成,形制大小均相同。标本(82M 1:037⑤)长5、宽0.8、厚0.2厘米(图六:8)。
石戈:1件(74M1:O61),石灰岩磨制而成,偏刃,已残成两节。全长15.3、宽2.6、厚0.7厘米(图六!13)o
石蝉1件(74M1:065),用白石英岩磨制而成,工艺粗糙,长5、宽3厘米。
骨管1件(82M 1:042),中有一孔穿透。长3.8厘米。一端大,径为2厘米,一端小,径为1.6厘米(图六,9)。
陶串珠,122件(15件残,82 M 1»034),泥质灰陶,火候较低。外涂朱砂,形似算盘珠,大小近似。中有一透孔,可以串连。径1.7、高1.7、孔径0.3厘米(图版貳,5,图六9)。
陶罄:泥质灰陶,火候较低,形状基本相同,大小相次,有的外涂朱砂。82M1共42件(27件残),标本(82M 1:035)长9.5、宽1.7、厚0.5厘米(图六«10).74 M 1只收集到5件,最大的(74 M 1»064)长12.4、宽3、厚0.5厘米。最小的长8.8、宽1.7、厚0,5厘米(图版贰,6,图六>11).
三、结语
(一)户县南关74M 1、82M 1两座铜器墓,从随葬礼器的器形、纹饰等诸多因素看,与陕县上村岭虢国墓地M1052①、宝鸡姜城堡春秋墓②、宝鸡西高泉Ml③和户县宋村M3®出土文物极为相似。以上墓葬被公认为春秋早期墓,因此,户县南关74M 1、82M1亦当为春秋早期基。
(二) 秦作为周王朝的一个小附庸国,立国于来。西周末,曾因“秦襄公将兵救周”,"以兵送周平王东徙儡邑”有功⑤平王赐以岐洋之地,尽为秦有。户县位于津之西,岐之东,当然属秦国领地。以此而论,户县南关74M 1,82M1无疑属秦国墓葬。
(三) 从已公布的资料看,属于春秋早期秦国的铜器墓尚不多见,户县南关74M 1、82M 1的发掘,对于研究春秋早期的秦国社会制度、埋葬制度以及物质文化增添了新资料。从器物组合看,有的为鼎、簋、甗、盘、匜⑥,有的为鼎、簋、盘、匜、甗、盂⑦。而本文介绍的这两座墓,均为鼎、簋、壶、盘、匜,未见甗或盂。尤其是82M1为七鼎、六簋器组,在已公布材料中更不多见。另外,铜棺饰、陶质串珠、陶质罄等在已报导的春秋早期秦墓中亦不多见。
(四5最能反映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用鼎制度,早在春秋初,东方六国已出现了僭越现象。但在大量接受周文化的秦国,却不断加强“别尊卑、明贵贱"的礼乐制度,把东方各国目经废除了的人殉制度,持而用之,久兴不衰。足一说明奴隶社会的等级制度,在秦国还是比较牢固的。因此,以用鼎制度推论秦墓主人的身份等级可以说明仍然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云,“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毛,丞士三也"。户县南关82M 1出土七鼎、六囂、一壶、一盘、一匝,其墓主人应头甘侯级。市关74M1,屮土五鼎、四裏、二壶、•盘、匝其墓主人应为卿大夫级。
(五)据第四所论,户县南关82M1墓主人应为诸侯级。当时秦国作为周王朝的附庸国.其秦王才是一个诸侯级,能说该墓之主异秦王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认为,户县作为古方国之地.早在夏启时就有“有扈氏"居此,“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商代晚期,户县之东有崇侯虎的封国。周文王为了发动向商王朝的进攻,首先“伐崇侯虎,而作丰邑"⑨。除此,户县一带还有一个小方国,史书无载。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载:户县曾出了一个春秋早期的铜器墓。有“鼎七、囂六、壶二、盘一,均同铭”。铭文共五行,行五字。铭曰:“王子刺(烈)公之宗妇都斐,为宗彝,窮彝,永宝用,吕降大福,保瓣卒国"⑩。“都”即“都',,从邑昔声。足一说文在春秋早期,户县一带曾有一个文献缺载的“都国"。当时在其西之周至、眉县一带尚有“申国”,再西还有“散国”。在周宣王东迁之后,岐丰之地归秦所有。这些曾作为周王朝的方国,当然也就成了秦的附庸国,但这并不等于它们就不存在了,至少可以说,在春秋初它们仍以一个相对独立的附庸国存在着⑪。秦灭戎国是秦襄公(公元前777年——前766年)七代之后的秦穆公(前659——前621年)时期,秦人才国力渐盛,“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o岐丰之地,尽为秦有。在此之前,都国尽管地小势弱,在历史上没有什么名气,但它既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附庸性的地方国存在,其国君享受一个侯一级的等级用鼎也是合情合理的,不算什么僭越。因此,我们认为户县南关的两座春秋墓,就是秦之属国一一昔S国的墓地。其七鼎基(82M1)就是昔3国候之墓。其五鼎墓(74M1)就是部国卿大夫之墓。部国作为一个小地方国,一直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文化体系。从地域和文化概念上分,这两座墓仍属秦文化范畴,故本文仍以春秋秦墓定名。
参加发掘:高忠玉.杨新文曾发展文物征集:王景生陈军民照像:曹发展绘图:高忠玉描图:祝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