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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法律人:从事法律这行,应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2021-08-27 16:19 作者:高云法商智慧  | 我要投稿

(本文写作于2020年,高云致合同六法实训营第四营同学的一封信)

作者:高云(汪宏杰)

 

你好,我是高云。

 

回顾陪伴各位学习成长的日子,我感慨良多。

 

有幸和大家相遇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开启之时,我想说,这是一个赋予特殊使命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变数,拥抱变化的时代,更是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

 

中国《民法典》即将诞生【《民法典》现已颁布施行】,各项法律制度逐渐健全,法治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未来要靠我们青年法律人传播新法新观念,帮助更多的普通人运用《民法典》维护和支持自己的合法权利,共同塑造新法时代的法治新秩序,立志做一个新法时代的践行者。

 

社会不断变化,时代不停发展。法律是一个不断适应现实生活变化的学科,法律是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因此法律人就需要不断学习、了解新的法律知识、判例。要想做一个称职的法律人,一定要学会和枯燥的法律书籍条文长期打交道,沉浸在研习判例中。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我们遇上了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

 

初出茅庐的法学生求职遇阻,各项考试延迟,留学无路可去,青年律师收入锐减,资深律师也在发愁案源,前路茫茫……这个时候比的是信念,比金子更可贵的是信心。挑战无处不在,但是谁能迎接挑战,谁就能把握住机遇。

 

此时,恰是充电,学习精进的好时机,此刻,恰是锻炼内功,养精蓄锐的好时机;此景,恰是调整与突破的好时机,于是我们在合同六法实训营相逢了。

 

每周我都定时定点守在电脑前,给大家录课、设计练习题,回答你们的疑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相互都在成长,我也听到很多有意思的故事,认识了有趣的你们。

好多学员都跟我说,合同六法听懂了学会了,一到实践就懵了,怎么办?也有不少人问我示范条款有必要全部背下来吗?

 

我想说,有些事急不得,虽然掌握了理论方法,还有很多其他的实战技能需要时间来磨练,多写多练多分享,自然将知识内化了。

 

还有别将合同六法读死了,六法的精髓不是在于六大模块和四点成句,这是都是外在的招式而已,我们应该时刻牢记的,是利益观决定一切,合同可以按照系统、流程观展开设计,至于合同分为六大、七大或八大模块,合同条款是四点、五点还是六点成句,统统不重要好不好。等你什么时候把这些几大模块、条款、方法全忘记了,合同六法才算真学会了。

 

合同条款不一定要见得多,训练合同技能关键是要选几个重要的合同条款,训练思考能力,这个思考能力用在哪里,哪里就解决问题。合同难题千千万万,光靠你的记忆不行,你也不必都懂,重要是通过一些重要合同问题的训练,让你养成一种思考的方法跟思考的模式,实例题训练的能力是什么呢?

 

不是说你记忆这个合同案例题,而是让你能够处理新发生的案例,这靠什么呢,就靠你思考的方法,思考的能力,这个思考的能力也要反复练习。


最快的入门方法是利用我的合同地图,尤其是合同地图4,合同审核表,即可快速核对每个模块缺失什么条款,可以快速发现对应条款所涉及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逐步依样画葫芦,即可逐步熟悉起来。

 

每周你们都会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一周的学习心得,每个同学的心得我都仔细看过一一点赞,有好几个同学的每周一悟都让我印象深刻,比如白洁律师、李旭律师、林龙宗律师、郑嘉文律师等等。

 

开学第一周楼逸雯同学说:“1、学利益金字塔:我一直以为合同中只有金钱,实物,市场占有率,渠道才是利益,却没想到程序,内部合规要求也可以是利益。这样一想有的时候采购不选择原厂而是选择原厂经销商就可以理解了,这并不只是价格的问题。2、学六大模块理论,节点理论和节点写作方法:原本我脑海中只有几个固定类型合同的审核要点list。现在有了这套理论,无论什么合同都可以用的上,而且这套方法能更好地观察合同背后的商业逻辑。感谢和高云教练,月半熊猫以及4营小伙伴们的相遇,走在法律路上多了一起沟通交流分享的同伴。”

 

每周分享会上,奋斗在一线的同学们的精彩发言也让我印象深刻,比如王江同学、彭世佳同学、曾郁雯同学、马辉银同学、刘艳玲同学、林泠清同学等等。

 

刘艳玲同学在最后的分享课上,跟我们分享了一个她没上合同六法课之前的一个合同谈判小故事。

 

“在一个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为了帮被许可人谈到尽可能低的许可费率,我连着好多个晚上看了200多页的一二审英文判决书,然后告诉专利权人根据这个最新的判决,你们的专利许可费率需要降低。

 

由于是标准必要专利,专利权人不能说不许可,又有在先判例在先,专利权人只能降低许可费率。但是由于许可费率一降低,专利权人算了下,觉得许可的收益成本和花费的人工维持成本而言相比较而言非常不值,因此积极性不高,遇到事情就往后拖延。

 

当我看到高教练说的合同的最大利益就是合同顺利履行完毕,觉得是感同深受。对利益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利益不仅包括金钱利益,还包括时间周期、市场占有率、企业形象、企业社会荣誉。有时候不要仅仅考虑金钱利益,其他利益一起综合考虑进来的话,许可费率有时高些也未尝不可。”

 

以上都是同学们宝贵的实战经验,感谢大家毫无保留地分享。

 

当然也有很多学员向我袒露自己的迷茫,我非常感谢大家给予我的信任,我认为,每个人甚至每个阶段都会有迷茫的时候,从事法律这一行,应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人生的痛苦之一,应当是迷茫!对付迷茫的唯一办法就是有一条甘愿为之努力的大道,无论风雨如何,能坚定的走下去。

 

相信天底下没有一个法律人不累,但是为什么选择这一行?我想,大概是可以站在高处俯视种种历史的延续、生活的朴实、斗争的交织、人类的心理,最终演化成了各种社会关系,并从这些关系中抽丝剥茧,找到人生的真谛。

 

一千多年前,苏东坡曾经提出了君子的“三个境界”:守道而忘势,行义而忘利,修德而忘名。再往前两千年,《左传》提出了为人处世的最高标准,即“立德立功立言”,并称“此之谓不朽”。

 

后来,唐代一位学者对此作了精辟阐述:“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圣人之言,都是昭示后人、启示今人。”

 

我们身为法律人要记住,立德做人、立功做事、立言传世,既是成功的阶段,也是幸福的感觉,更是人生的境界。

 

青年法律人完全可以在这个时代大展拳脚,短暂的失意和坎坷只是路途中的“迷雾”,闯过这遍迷雾,你就可以拥抱广阔的天空。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我们愿挥法律之利剑,中流击水,破浪前行。

 

致敬青年法律人!

 


高云(本名汪宏杰),合同六法创始人,《民法典时代合同实务指南》主编。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开启法律从业生涯,主要从事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和不良资产等业务,历任多家律所主任,上市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等职务,先后出版《思维的笔迹》《公司法实务指南》等12本法律实务畅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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