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官制简述-隋代

中央制度
隋朝虽然时间不长,是个短命的王朝,但是其承上启下的作用却非同小可。一般在制度史上将隋唐并称。确实,唐在制度上和隋是继承发展的关系,假如历史给隋朝时间,或许那些在唐代出现的制度也是会顺其自然而出现的。历史上隋朝常被人和秦朝比较,唐和汉比较。确实历史是相似的,隋朝和秦朝都是短命的,而继承它们的唐和汉则都是被人称道的。同时,制度上,秦朝和隋朝有开创性,汉朝和唐朝则是继承和发展。
就中央制度来看,隋朝最大的历史贡献是将三省六部这项制度真正地建立了起来。三省和六部都不是隋朝人的发明,但是它将这些机构整合起来了,并形成了一定的权力分配和运作规则,并深刻影响了此后千余年的历史。现在一般说起三省,指的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不过在隋朝的时候,中书省被称为内史省。除去这三个省,还有内侍省和秘书省,所以在隋朝,中央政府一共是五个省。不过,具有政府权力的还是前三个省。秘书省是皇帝的艺术文艺班子,内侍省是皇帝的男仆班子,都是皇帝的个人和家庭服务机构。三省之间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权力最后还是集中在皇帝身上。
六部都知道是:吏部、礼部、刑部、兵部、户部、工部。这些是属于尚书省的政务机关。尚书省是政务的执行机关,政务决策机关是内史省和门下省。内史省主要形成政策意见,门下省审议,然后皇帝同意后交付尚书省的六部具体执行。在三省和六部以外,还有些政府机关:御史台、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卫尉寺等。这些机关的名称可以追溯到秦汉时代。本来它们才是中央政府的政务部门,只是后来尚书、中书等崛起而侵蚀掉了它们的权力,但是作为政府机关,它们依然存在着,还有一部分的权力。特别是御史台和大理寺,这是很重要的机关。对皇帝来说,也是对于尚书省等新起的中央政府机关的一种牵制。如果说六部是政务机关,那么这些台寺则相当于是事务机关,办理具体专门事项,一般不会在地方上有和之对应的机构。
隋朝还有一项制度是不得不说的,这就是科举制度。这也是影响了中国历史千余年的制度,可以说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面貌的制度。从魏晋以来,因为门阀的出现,政府官职因为门第高低而分野,人才因为门第高低而受到压抑,皇权也因为门阀而受到抑制。这种制度注定是不会长久的,是需要被打破的。因为隋朝本身是继承北朝,本身没有太多的门第观念,所以历史把这份机遇给了他们。隋朝的科举还不是考试制度,所谓“科举”是分科举荐人才的意思。其实,科举说起来,也是一种制度的恢复。汉朝时代,为了得到人才,皇帝向地方上要求每年举荐一定数量的人才,当时称为察举和征辟。这种制度本意是好的,只是在后期执行中,因为举荐的权力在地方官员手中,而地方官员为了自己的私利,自然会通过这种权力讨好地方上的显贵,而将这种权力作为利益交换,这样就在东汉形成了地方豪族势力。曹魏实行九品中正本意也是打破豪族对于官职的垄断,打击豪族势力。但是没想到更加推进了门阀的形成,结果是尾大不掉了。
北朝的各国,多是少数民族建立,虽然政策上会倚重汉族中的豪族,但是门第观念并不强,相对来说,武力在政治权力的分配中具有更重的分量。而从北魏分裂为东西魏以来,直到隋唐,关陇军功集团的地位就显得更加突出和显著,成为了另外一种意义上的门阀。
隋朝创建和恢复科举制度,一方面是赋予了社会的活力,一方面也是使得皇帝能摆脱各种利益集团的掣肘,更有利于其掌握权力。
地方制度
隋朝的地方制度,最主要的贡献是结束了南北朝以来的地方行政区划紊乱的局面,重新恢复到了汉代初期的二级制度。隋炀帝的时候,将州改为郡,但是依然只是郡县二级。可以说,在地方制度上,隋朝是一次反复。而历史也通常也是这样在反复着。同时,隋朝的州(郡)主官是没有军权的,这也是魏晋以来的一种反复。可以说,隋朝的各项制度的最终的指向都是皇权的集中,对于所有觊觎皇权的其他权力的抑制和拆分。
汉末以来,州刺史一般都是带有将军的衔职,是带兵的。可是这样做,一个坏处就是造就了魏晋以来的朝代的所谓“禅代”。一个野心家,从刺史开始,从都督某一州的军事开始,直到都督中外诸军事,然后是赐九锡,直到登上皇位。隋朝开创者杨坚也是这样做的。杨坚能废除州刺史带兵,也是前朝北周奠定了基础。北周时代,军政和民政就开始分开,军队属于军府,建立了府兵制度。这项制度也一直延续到了唐代中期。府兵制度相当于是在地方上划分专门的军区,军区管军事,而州县则是管民事,两者分开,互不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