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撰写规章制度?
企业如何撰写规章制度?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用规章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规定有关人员应该遵守的事项,以保证工作、学习、生产有序、协调地进行。所以,规章制度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应用文体。
规章制度有三个特点:
1.执行的严格性
规章制度在其所辖范围内,具有一定的行政约束力和组织约束力。一经生效,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要照章处理。
2.规定的具体性
规章制度是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如有违反将怎样处理。因此,规定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严密、周全。
3.形式的条文性
规章制度都采用条文形式,这是规章制度的规定性、严密性在形式上的体现。一般内容少的分条,内容多的分章、分条,有的条下还可分款、项。常用的多为条、款二级或章、条、款三级。
以下是湖南企发的小伙伴为您总结的写作要点:
规章制度由标题、发文机关和制发时间、正文组成。
1.标题
规章制度的标题与公文标题相似,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湖南企发的小雪认为也可视具体情况省略发文机关或事由。如果规章制度是暂行或试行的,应在标题中标明。
2.发文机关和制发时间
一般在标题下注明发文机关和规章制度通过的时间或批准、公布的时间。
3.正文
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组成。
(1)总则。主要说明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多层次结构的,总则常列为第一章,单层次结构的,总则即为前言。
(2)分则。又称规范事项,是正文的主体部分,要分条款具体写明有关内容、项目。
(3)附则。是对文件本身的说明,其中包括用语的解释、适用对象、修订权、监督权、生效日期等的说明,一般放在正文的最后。
正文的结构形式,通常有三种:
(1)章条式。
全文的内容分章分条,章断条连。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为分则,最后一章是附则。全文各章分条,条数从总则第一条起依次排列,直至附则的最后一条。这种写法,使多层结构的规章制度,一目了然,也便于引用。
(2)条贯式。
全文从头至尾按条排列,从开首第一条开始,依次排列,直至文尾。如果条下有款,款项要单独编序,不与上条款项连续。
(3)总冒分条式。
正文开头先写个总冒即前言,简要说明制定规章的目的、意义、依据,属“总则”性质。然后分条写明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