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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和那个骂我的主播对簿公堂了,斯ko姨捏辱骂诽谤本人事件后续进展

2023-07-06 14:22 作者:普普通通的50分  | 我要投稿

这不是视频的二创吗?利用视频间接收益,而不是直接收益。


这个事情最严重的就是两方撕逼。

你可以看看斗鱼的主播们,大家都是相互观看直播和任意评论,只是比较友善。B站起小点也有主播真会玩的视频节目。

你俩撕逼本身这个事情呢。如果是粉丝私信骂你,你能接受吗,你必须接受,因为你选择了成为一个公众人物。而对方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和你有这相同的义务,黑红也是红,观众需要的只是一个关注点和娱乐感。你俩对喷,在同一个层次和水平,是相同的个体,具有相同的份量,不涉及诽谤他人,不涉及以多欺少的不正义行为,更不是整体对于个体的碾压,没有任何见不得人事情,一切都光明正大的进行。你俩代表了是两个群体,你俩各有各的粉丝,你们是合情合理的竞争关系,只存在强弱之分。

他骂你,你接受不了,谁的问题呢,骂人是批评的一种,只是不文明不礼貌不道德,但是合法合规。他指责你的缺点,他对了;他辱骂你,他不对。你只能对他的不文明做出反击,说他素质低下或者反骂别人等等。不能法律规定说骂人需要禁止,那岂不是比禁酒令和八股文更加罪恶。

不足点是别人把你作为垫脚石,从少变成了多,这才是最根本上自己无法接受的事物,他不是吸你血,而是把你作为跳板。独木桥上,狭路相逢勇者胜,当你选择用法律维权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因为自己本事的第一个视频就是不对,而对方抓住了你的缺点,进一步放大,导致了你的崩塌,你维权就是在后退,弱者的表现。两个人对骂还没有打架,但是自己没骂过别人去告诉老师了,你说谁玩不起。老师怎样的,可能先入为主是你对,可能完全不理,可能打太极应付你。当你没有第一时间及时止损的时候,你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错误,你关注的点不是自己的哪里不对,自己的视频怎样,而是他怎么能骂我呢,或者说因为找不到反驳点,只能说他骂我。在自媒体的道路上,你走不长远。自媒体流量为王,有时候资本推动和营销都不好用,需要的是爆点和人们的需求点。你干自媒体是为了生活嘛,难道不是为了盈利吗?

你俩对喷,可以说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只能看到别人的问题,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吗,那能向前走吗,只是安于现状罢了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天道没有感情,只有规则和道理。


他在直播间里打开视频,属于搬运吗?把整个视频剪出来,有问题吗?那些明星和艺人天天被评论那岂不是天天被侵权。当你在网络平台创作视频,视频就不只属于你,更属于观众和平台,任何人都有权利以任何形式评论。侵权本身是被动的,你是主动的上传到平台。而又不是直接搬运,就算说是盗版,你这个视频也没有版权可言,你又不是影视动漫,没有形成受众规模,没有稳定的资金收入,你的视频没有专利可言,你还在发展没有足够的受众和规模,没有形成实际的资金收益,还处于一种待定状态。而且侵权是利益被迫受到了损失,对个人权益造成了实际的损失,但是你的权益是基于网络之上,不存在实际权益,只有利益。

我可不喜欢当了婊子又要立牌坊,有得有失,你自愿主动选择成为一个公众人物,你就不是一个普通人了,就如同你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你就要背负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你的选择。



结论,太文了,有点弱和娘。

这个文是文静,因为重文抑武,而且毒打挨的少。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别人不是你的爹妈啊,认清不到社会的残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别人凭什么赔偿你啊,你需要一个说法啊。你俩存在利益冲突,他拿走了你什么吗,你因为拿走什么失去了什么吗,是同一作用力吗。你也说了是隐形利益,那就都是虚的,没有任何实际利益的损失。在网络平台这个框架里,是符合规矩的,那只是说他挡了你的财路。百事可乐还碰瓷可口可乐呢,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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