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 达尔文 第二部分 性选择 (六)
第十一章 昆虫类的第二性征(续)——鳞翅目(蝶类和蛾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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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大“目”中,使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同一物种雌雄二者在颜色上的差异以及同一属不同物种之间在颜色上的差异。本章的绝大部分都要用来讨论这个问题,但在这之前我要先对其他一两个问题略作陈述。
常常可以见到若干雄虫群集在同一只雌虫周围,向它求爱。它们的求偶看来是一件延续很久的事,因为我屡屡注视一只或一只以上的雄虫环绕一只雌虫旋转,直到我看得累了的时候还没有结果。
蝴蝶虽是脆弱的动物,却都好斗,有一只被捉住的“大彩虹蝶”(Emperor butterfly)就是因为同另一只雄蝶冲突而把两片翅尖搞裂了。科林伍德(Collingwood)先生提到婆罗洲蝴蝶经常发生斗争时说道,“它们以最大速度互相围着旋转,似乎激起了极大愤怒而凶猛异常”。
有一种蝶(Ageronia feronia)发出的一种声音就像齿轮在弹簧轮挡下通过时的响声一样,在几码外都能听到:我只是在里约热内卢见到两只这种蝴蝶在一条不规则的路线上互相追逐时才注意到这种声音的,因此这种声音可能是雌雄在求偶时发出的。
毛蛾(Setina)显然是靠“位于胸部的两只鼓状大囊”之助,发出一种钟表那样的滴嗒声,而这类器官“在雄蛾身上远比在雌蛾身上发达得多”。因此,鳞翅目的发音器官同性机能似乎有某种关系。我所指的不是骷髅天蛾(Death’sHeadSphinx)发出的那种人所熟知的声音,因为在这种蛾刚从茧羽化不久就可听到这种声音。
霍尔一向观察到天蛾有两个物种散发出麝香气味,这是雄蛾所特有的;在较高等的动物纲中,我们将会碰到许多只有雄者才散发香气的事例。
许多蝶类和某些蛾类都极其美丽,无论何人,必加赞赏;或可这样提问:它们的颜色及其变化多端的式样是怎样形成的?是由于这些昆虫所暴露于其中的物理条件直接作用的结果吗?同时并不因此取得任何利益吗?还是由于作为一种保护手段,或者为了某种未知的目的,或者为了某一性别可以吸引另一性别,世世代代的变异被积累起来并由它们所决定的吗?再者,某些物种雌雄二者的颜色差异很大,而同一属其他物种雌雄二者的颜色却彼此相像,其意义是什么呢?在试图回答这些问题之前,一定要先举出大量的事实来。
所有种类的动物,一旦为了某种特殊目的而发生了颜色变异,根据我们所能判断的来说,这如果不是为了直接或间接的保护,就是为了性别之间的一种吸引。
有许多蝴蝶的种,其翅的上表面都是颜色暗淡的,这多半可以使它们得以避免被发现和逃避危险。但是,蝴蝶在停息时特别容易受到其敌害的攻击;而且大多数种类在停息时都把翅垂直地竖立于背上,于是只有翅的下表面暴露于外界的视线之中。因此,正是这一面的颜色往往模拟它们通常停息于其上的物体色彩。
最有趣的一个例子是华莱士先生记载的一种印度和苏门答腊的普通蝴蝶(木叶蝶,Kallima),当它停息在矮树丛上时就像变魔术一样地消失了;因为它把头和触角都藏在合拢的双翅中间,这样从形状,颜色和翅脉来看就和一片带叶柄的枯叶无异。
另外还有些例子:翅的下表面具有灿烂的颜色,仍然是作为保护之用。例如红纹蚬蝶(Theclarubi)的双翅合拢时其颜色是翡翠绿,同黑莓树的嫩叶相类似,这种蝴蝶在春天常常停息于其上。还应注意的是,有许多物种的雌雄二者上表面的颜色差异很大,而下表面的色彩却非常近似或完全一样,这也是作为保护之用的。
尽管如此,惹起注目的色彩作为表示它们是不好吃的一个警号,对许多物种可能还是间接有利的。因为某些其他例子表明美丽色彩是通过模拟其他美丽物种而获得的,后者也居于同一地方并由于它们对其敌害有某种防卫作用而得以避免受到攻击;但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对模拟的物种之美丽色彩进行解释。
我们想起了华莱士先生的一段叙述,他说在巴西森林和马来群岛有许多非常漂亮的普通蝴蝶,它们虽有宽阔的翅膀,但都不善于飞翔;它们“被捉获时,其翅往往因被刺穿而破裂,好像它们曾被鸟类捉住后又逃脱了。倘若翅膀同虫体的比例小得多,那么这种昆虫的致命部位看来就可能更加频繁地受到打击和刺穿,因此翅膀的增大可能有间接的利益”。
2 夸耀
许多蝶类和有些蛾类的灿烂色彩都是为了夸示而特别安排的,所以它们容易被看见。在夜间,颜色是不会被看见的,毫无疑问,夜蛾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其装饰远不及具有夜息昼出习性的蝶类华丽。
关于夸示,还有另一类证据。如上所述,蝶类当停息时便竖起它们的翅,但在晒太阳的时候,往往把双翅交替地竖起或垂放,这样,翅的两面就充分可见;虽然下表面的色彩往往暗淡,以为保护,但有许多物种,其翅的下表面同上表面装饰得一样,非常华丽,而且其式样有时迥然不同。有些热带物种,其翅的下表面色彩甚至比上表面还要鲜艳。
尽管如此,作为一般规律,上表面大概暴露的更加充分,其颜色要比下表面更灿烂,更多样化。因此,在鉴定不同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时,下表面对昆虫学家们一般可以提供更为有用处的性状。
根据上述若干事实来看,不能认为蝶类和某些少数蛾类通常是为了保护自己而获得其灿烂的色彩。我们已经看到,它们所安排和展示的色彩和优雅样式好像都是为了夸示其美。因此,我被引导着去相信,雌者爱好颜色比较灿烂的雄者,要不后者最能使雌者激动;因为,根据我们所能知道的来说,若依其他设想,都无法说明雄者装饰的目的何在。
我们知道,蚁类和某些鳃角类甲虫都能感到彼此依恋之情,而且蚁类在间隔数月之后还能认出它们的伙伴。因此,在系统上同这等昆虫大概居于差不多相等或完全相等位置上的鳞翅目,具有充分的精神能力来赞赏灿烂的色彩,在理论上并非是不可能的。
鳞翅类肯定是凭借颜色来发现花的。常常可以见到蜂鸟天蛾(Humming‐birdSphinx)在若干距离以外向绿叶丛中一束花猛扑过去;有两位海外人士向我保证说,这等蛾曾反复光临一间屋子墙上画的花,而且徒劳地试图把它们的喙插进去。弗里茨·米勒告诉我说,巴西南部有几种蝴蝶准确无误地爱好某些颜色胜于爱好其他颜色:他观察到它们时常光临五六个植物属的灿烂红花,但从不光临同一花园里的同一属或其他属植物开白花或黄花的物种;我也收到过同样意义的其他报道。
如上所述,蝶类的求偶是一个冗长的过程。有时雄蝶因竞争而互斗,也可看到有许多雄蝶在追逐同一只雌蝶或聚在其周围。那么,除非雌蛾喜爱某只雄蛾胜过其他雄蛾,否则雌雄配合必定完全委于机会,看来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如果雌蛾时常或者甚至偶尔选择更美丽的雄蛾,则后者的颜色将逐渐日益增其鲜明,按照普遍的遗传规律,这种颜色将传递给雌雄双方或只传给性别的一方。如果在第九章附录中根据种种证据所作出的结论是可信的话,即许多鳞翅目的雄虫数量至少在成虫状态时远远超过雌虫,则性选择的过程将会大大被推进。
然而有些事实同雌蝶喜爱比较美丽雄蝶的信念不相符合;例如,有几位昆虫采集者向我保证说,常常可以看到生气勃勃的雌蝶同伤损的、憔悴的或光彩暗淡的雄蝶交配;但这几乎总是由于雄虫早于雌虫出茧羽化的一种情况。
迄今为止,我所谈到的只是雄虫颜色比雌虫更为鲜明的那些物种,并且我把雄虫的美丽归因于雌虫许多世代以来总是选择更有吸引力的雄虫,并与之交配。相反的事例虽然很少,但也是有的,即雌虫的颜色比雄虫更为灿烂;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我相信的雄虫所选择的乃是比较美丽的雌虫,因而使雌虫慢慢地增添了它们的美丽。
在各个不同的动物纲中都有少数物种的雄者选择比较美丽的雌者,而不是心甘情愿地接受任何雌者,这似乎是动物界的普遍规律,不过为什么如此,我们还弄不清楚。但是,如果同鳞翅目所发生的一般情况相反,雌者数量远比雄者多得多,则雄者大概就可能挑选更美丽的雌者。
在整个动物界中,雄者在求偶过程中一般比较积极主动,由于雌者所接受的是吸引力较强的雄性个体,因而雄者的美似乎因此而增加了;但对这等蝶类来说,在最后的交尾仪式中乃是雌者居于比较积极主动的地位,所以我们可以设想它们在求偶过程中也起了同样的作用;在这样场合中,我们就能理解它们更加美丽的原因。
由于性选择主要依靠变异性,因此必须对这个问题稍作补充,关于颜色的变异性,并没有什么困难问题,因为可以举出任何数目的鳞翅目昆虫都是高度易变的。
显然,仅就变异性来说,凭借选择作用不断地给任何一个物种增添其美丽,并非困难之事。这里的变异性差不多只限于雄蝶;但华莱士先生和贝茨先生都曾指出,有些物种的雌蝶是极易变异的,而雄蝶则几乎保持不变。
这里我愿补充说明这些眼斑给性选择学说提供了一难点;因为在我们看来这些眼斑虽然非常富有装饰性,但从来没有只见于一种性别而不见于另一性别的,而且两种性别的眼斑也从来没有很大差异。对这个事实目前还无法解释,但如果以后能发现眼斑的形成是由于翅膀组织有某种改变,譬如说,这种变化发生于很早的发育时期,则根据我们所知道的遗传规律,我们就可期待这种性状将会传递给雌雄双方,尽管它只在一种性别发生并完成。
总之,虽有许多严重的反对主张,但大多数鳞翅目的色彩鲜艳物种的颜色大概是由于性选择的结果,当然在即将谈到的某些事例中,其鲜明色彩的获得乃是由于作为保护的拟态。
在整个动物界中,雄者因其热情一般都乐于接受任何雌者;而雌者则通常要尽力选择雄者。因此,如果性选择曾对鳞翅目发生过有效作用,则在雌雄相异的场合中,雄者的色彩应是更灿烂的,而事实无疑也正是如此。在雌雄双方都有着灿烂的色彩并彼此类似时,雄者所获得的这等性状大概传递给了雌雄双方。
我们作出这个结论的根据是,即使在同一属中,雌雄二者之间在颜色上存在着从颜色差异非常之大到完全一样的等级。
如果雌雄二者同等遗传的方式更为普遍,在所有这种情况下,色彩鲜明的雄者的受到选择也倾向于引起雌者色彩变得鲜明;而色彩阴暗的雌者的受到选择也倾向于使雄者色彩变得阴暗。如果这两个过程同时进行,它们则倾向于相互发生作用,其最终结果将决定于如下情况:究竟是雌者由于暗淡的色彩而得到保护并占有多数,以成功地留下了更多的后代,还是雄者由于色彩鲜明并因此觅得配偶而占有多数,以成功地留下了更多的后代。
根据在家养状况下所发生的情况,我们知道新性状常会出现,它们一开始只传递给一种性别;经过对这等变异的选择,只使雄者具有鲜明的色彩,同时或者随后只使雌者具有暗淡的色彩,这并没有一点困难。按照这种方式,某些蝶类和蛾类的雌者可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变得颜色暗淡并与其同种的雄者大有差异。
然而,如果没有明显的证据,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在大量的物种中有两个复杂的选择过程在进行,它们各自要求把新性状只传递给一种性别——即雄者靠着击败其竞争者而变得颜色更灿烂,而雌者由于逃避其敌害而变得颜色更暗淡。
最后,正如我们所见到的,不同的考察都引出了下面的结论,即对大多数色彩灿烂的鳞翅目昆虫来说,主要通过性选择发生变异的乃是雄者,雌雄二者之间的差异量大都决定于起作用的遗传方式。
遗传是受到如此众多未知的法则和条件所支配的,其作用方式在我们看来是捉摸不定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近亲物种的雌雄颜色或是惊人地不同或是完全一样。由于变异过程的所有后续步骤都必须通过雌者来传递,因而这类步骤就容易在雌者方面多少发展起来;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在所有亲缘相近的物种中,雌雄二者从极端不同到毫无差别之间常常会出现一系列的级进。
可以补充说明的是,这等级进的例子是如此普遍,以致不能支持我们在下述设想,即我们在这里所见到的雌者实际上经历了转变的过程,并为了保护自己而失去其鲜明色彩。因为我们有各种理由可以断定随便在任何时候大多数物种都是处于固定状态的。
3 拟态
这一原理是由贝茨先生在一篇令人钦佩的论文中首次阐明的,因而对许多暧昧不明的问题提供了大量解释。
以前曾有人观察过属于完全不同科的某些南美洲蝶类同长翅蛱蝶(Heliconidae)科在每一条纹和每一色调上如此密切类似,以致如果不是一位有经验的昆虫学家,就无法将它们区别开来。由于长翅蝶科所具者乃是本来的色彩,而别的蝶类则偏离了它们所属的类群的正常色彩,因此后者显然是模拟者,而长翅蛱蝶科则是被模拟者。
贝茨先生进一步观察到,模拟的物种较少,而被模拟的物种则很多,这两组昆虫混在一起生活。长翅蝶科为颜色鲜明而美丽的昆虫,但它们的种和个体数量非常之多,他根据这个事实断定它们必定靠某种分泌物或气味来保护自己免受敌者的攻击;这一结论现已得到广泛的证实,尤其是得到了贝尔特先生的证实。
因此,贝茨先生推论模拟有所保护的物种的蝶类通过变异和自然选择而获得了它们目前那种不可思议的伪装,以图被误认为是那些有所保护的种类而逃避被吞食的危险。
鉴于有些作者感到非常难于理解拟态过程的最初步骤如何能够通过自然选择而被完成,因此最好注意这一过程很久以前在颜色上并无显著差别的类型之间大概就开始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一种轻微的变异大概也是有益的,如果这种变异能使其中一个物种更像另一个物种;以后被模拟的物种也许通过性选择或其他途径而被改变到极端的程度,如果这等变化是渐进的,则模拟者大概会容易地沿着同一轨道而随着变化,直至同它们原始状态的差别达到同等的极端程度;于是它们最终便获得了同它们所隶属的那个类群的其他成员完全不同的一种外貌或颜色。还应记住,鳞翅目的许多物种在颜色上都容易发生大量而突然的变异。
有几个物种,其雄虫和雌虫是相似的,并且模拟另外一些物种的雌雄二者。但垂门先生在已经提到的那篇论文中举出三个例子,说明被模拟的类型的雌雄颜色彼此不同,而模拟的类型的雌雄颜色也以同样的方式而有所不同。还记载过若干事实,说明只有雌者才模拟色彩鲜艳的有所保护的物种,而雄者则保持“其直系同性的正常外貌”。在这里使雌者发生改变的连续变异显然只传递给了雌者一方,然而,在这许多连续变异中有些传递给了雄者并发展起来是可能的,如果不是获得这类变异的雄者因此失去对雌者的吸引力而被淘汰了的话;所以只有从一开始就严格限于传递给雌者的那些变异才会保持下来。
4 蠋(鳞翅目昆虫的幼虫)的鲜明颜色
回顾许多蝶类的美丽,使我想起有些幼虫的颜色也是灿烂的;由于性选择在这里不可能起作用,因此,除非对其幼虫的鲜明色彩能以某种方式进行解释,否则把成年昆虫的美丽归因于性选择就未免轻率了。第一,可以看出蠋(幼虫)颜色同成年昆虫颜色并无任何密切的相关。第二,它们鲜明的颜色在任何正常意义上都不是作为保护之用的。
于是我请教了华莱士先生,他是一位解决难题的天才。他考虑了一下回答说:“大多数幼虫都需要保护,这一点可从下述情况推论出来,即,有些种类的幼虫具有棘状突起或刺激性的毛,许多幼虫都是绿色的,同它们所取食的叶子颜色相似,或者同它们生活于其上的小树枝相似。”
根据这等考察,华莱士先生想象颜色显著的幼虫可能由于有一种恶味而得到保护的;但是,由于它们的皮极嫩,一受到创伤肠子就容易脱出,一只鸟只要用它的嘴轻轻把它们一啄,对它们来说就如同被吞食一样地可以致死。因此,正如华莱士先生所说的,“仅仅味道讨厌也许还不足于保护一只幼虫,除非有外在的标志向其可能的破坏者表示其牺牲品是一种味道恶劣的食物”。
在这等情况下,一只幼虫能被所有鸟类和其他动物马上确定地认出它们是不好吃的,这也许对它非常有利。这样,最绚丽的颜色可能就有用了,并且通过变异和最易被识别的个体的生存而获得了这种颜色。
这一假说最初看来好像很大胆,但一把它提到昆虫学会,却受到了种种发言的支持。詹纳·韦尔先生在一个鸟舍里养过大量的鸟,他告诉我说,他做过许多试验,发现所有夜出日伏习性的而且表皮光滑的幼虫,所有绿色的幼虫,以及所有模拟树枝的幼虫,一概都被他养的鸟贪婪地吃掉,对此毫无例外。那些有毛的和有刺的种类一律都被拒而不食,四个颜色显著的物种亦复如此。当这些鸟拒绝不吃一种幼虫时,它们用摇头和擦净鸟喙来明确表示讨厌这种味道。
巴特勒先生也把三种颜色显著的幼虫和蛾子给一些蜥蜴和蛙吃,它们虽爱吃其他种类的幼虫和蛾子,但对这三种却拒而不食。
因此,华莱士先生观点的可能性得到了证实,即,某些幼虫变得颜色显著乃是为了其自身的利益,以便使其敌害容易地把它们认出,这同药商把毒药装在有色瓶里出售乃是为了人类安全几乎是同样道理。
然而我们现在还不能这样来解释许多幼虫多种多样的雅致颜色;但是,任何一个物种在某一既往时期如果由于模拟周围的物体或者由于气候的直接作用等等,而获得了暗淡的、具有点斑的或条纹的外貌,那么,当这个物种的色调变得强烈而鲜明时,它的颜色几乎肯定不会一致;因为,仅仅为了使一种幼虫易于辨认,大概不会按照任何一定方向进行选择的。
5 有关昆虫类的摘要和结论
就上述几个“目”来看,我们知道雌雄常常在种种性状上有所差异,但其意义一点也弄不明白。雌雄二者的感觉器官和运动手段也常有差异,因而雄者可以迅速发现雌者并抵达那里。雌雄二者更常见的区别还有:雄者具有种种构造以抱持所找到的雌者。然而,我们这里所涉及的这些种类的雌雄差异仅仅是次要的方面而已。
在几乎所有的“目”中,有些物种的雄者,即使是娇弱的种类,据知也是高度好斗的;有少数物种具有特殊的武器,同其竞争者战斗。但战斗之规律在昆虫中几乎不像在高等动物中那样普遍。因此,可能只有在少数场合中,才会发生雄虫变得比雌虫更大更强壮。相反,它们通常都小于雌虫,以便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发育,而为雌虫的出现准备下大量雄虫。
在同翅目的两个科、直翅目的三个科中,只有雄虫才具备有效状态的发音器官。这些器官在繁育季节不停地使用,这不仅是为了召唤雌虫,显然也是为了同其他雄虫竞赛以诱惑和刺激雌虫。凡是承认有任何种类的选择作用的人在读了上述讨论后,都不会再争论这些音乐器官是通过性选择而获得的。
在其他四个目中,一种性别的成员,更普通的是雌雄双方的成员都具有可以发出各种声音的器官,这些声音显然只是作为呼唤之用。当雌雄双方都具有这类器官时,声音最高的或叫得最持久的个体也许比那些声音较低的个体先找到配偶,所以它们的器官大概是通过性选择而获得的。仔细想一想或者仅仅雄虫或者雌雄双方具有多样发音手段者不少于六个目,是会有所启发的。
我们由此可以认识到性选择如何有效地引起了变异,这等变异如在同翅目中那样,同体制的重要部分是有关联的。
根据上一章所举出的原因,许多鳃角组昆虫以及某些其他甲虫,其雄者所具有的巨角大概是作为装饰物而获得的。因昆虫的体积小,我们就容易低估了其外貌。如果我们能想象披着一身亮光闪闪的青铜铠甲,而且长着复杂的大角的雄性独角仙类(Chalcoso‐ma)(p200,图16)放大到一匹马、哪怕是一只狗那样大小,那么它也许是世界上最壮观的动物之一。
昆虫的颜色是一个复杂而暧昧不明的问题。当雄虫同雌虫的差别轻微而且双方颜色都不鲜艳时,这可能是由于雌雄二者在差别轻微的途径上进行变异的,而且这等变异各向其自身性别那一方传递下去,并不因此带来任何好处也不带来任何害处。
当雄虫的颜色鲜艳并同雌虫差别显著时,如某些蜻蜓类和许多蝶类那样,那么雄虫的颜色可能是由于性选择所致;如果雌虫保持一种原始的或很古老形式的颜色,则由于上述作用所发生的变异就是轻微的了。
但在某些场合中,雌虫显然由于单独传递给它的变异而变得颜色暗淡,以作为直接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几乎肯定的是,有时雌虫也会变得颜色鲜艳,以模拟栖息在同一地区的其他具有保护性的物种。
当雌雄二者彼此相似而颜色又都暗淡时,在很多场合中它们的颜色之所以变得这样,无疑是为了保护自己。当雌雄二者都具有鲜明颜色时,有些情况也同上述一样,因为它们这样来模拟具有保护性的物种,或同周围的物体、如花朵等相类似;或使其敌害注意到它们是不好吃的。
在另外一些场合中,雌雄二者彼此相似又都颜色鲜艳,尤其是它们的颜色如果是为了夸耀,我们就可断定雄虫获得的这种颜色乃是作为一种性吸引,并把这种颜色传递给了雌虫。
任何时候当在整个类群中普遍存在着同样的颜色形式时,而且我们如果发现有些物种的雄虫和雌虫的颜色差别很大,而另外一些物种的雌雄颜色差别很小或完全没有差别,并且有中间的级进把这两个极端的状态连接起来,那么,这等情况尤其足以引导我们作出上述结论。
正如鲜明的颜色常常由雄者部分地传给雌者一样,许多鳃角组昆虫和某些其他甲虫异常巨大的角也是如此。还有,同翅目和直翅目雄虫所特有的发音器一般以残迹(退化)状态甚至以几乎完善的状态传递给雌虫,但没有完善到有任何用途。还有一个同性选择有关的有趣事实,即,某种同翅目雄虫的摩擦发音器要到蜕最后一次皮时才完全发育,某些雄蜻蜓的颜色也要在从蛹羽化后不久并准备繁育时才完全发育。
性选择意味着,为异性所喜爱的是更富吸引力的个体;而对昆虫来说,当雌雄二者有所差异时,除少数例外,更富装饰的以及偏离这个物种所隶属的那种模式更远的,乃是雄虫——因为正是雄虫热切地寻求雌虫,所以我们必须假定雌虫常常地或者偶尔地偏爱更美丽的雄虫,因而后者获得了它们的美。
雄虫具有许多抱持雌虫的独特装置,如巨颚,黏着垫、刺、延伸的腿等,用以抓住雌虫,从这等情况看来,在大多数或所有的“目”中,雌性昆虫可能具有拒绝任何特殊雄虫的能力;因这些装置表明在求偶活动中还有某种困难,所以雌者的同意似乎是必要的。
根据我们所了解的各种昆虫的知觉能力和爱情来判断,认为性选择曾起了很大作用并无不可信之理。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而且还有些事实同这个信念正相抵触。尽管如此,当我们见到许多雄虫追逐着同一只雌虫时,我们还是几乎无法相信这种配合是完全由于盲目的机会——即雌虫既不尽力实行选择,也不受雄虫的华丽颜色或它们所具有的其他装饰物所影响。
如果我们承认同翅目和直翅目的雌虫欣赏其雄性配偶的和谐音调,而且它们的各种发音器官是通过性选择而完成的,那么其他雌性昆虫欣赏形状上颜色上的美丽,并因而导致雄虫获得这类性状,看来也很少有不可信之理。
但由于颜色非常易变,并且由于为了保护自己颜色如此经常地发生改变,所以难于断定性选择所起的作用究竟占有多大比率。这一点在直翅目、膜翅目以及鞘翅目的那些“目”中尤其难于得到断定,它们的雌雄二者在颜色上很少有重大差异。因为在这里除类推法外并无其他方法可循。
如上所述,在鞘翅目中有一鳃角大类群,某些作者把它置于该目之首,我们时常看到其中雌雄之间的相互依恋,我们还发现某些物种的雄虫为了占有雌虫的斗争而具有武器,另外一些雄虫则具有异常大的角,许多雄虫具有摩擦发音器官,其他则装饰着辉煌的金属色泽。因此,所有这等性状大概都是通过同样的途径、即性选择而获得的。
至于蝶类,我们则掌握有最好的证据,因为雄蝶有时尽力夸示其美丽的颜色;这种夸示除非是用于求偶,否则我们就无法相信它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当我们讨论鸟类时,我们将看到它们在其次级性征方面同昆虫类是最相似的。
于是,许多雄鸟都非常好斗,有些还具有特别的武器,同其竞争者战斗。它们还具有在繁育季节中用来发出声乐和器乐的器官。它们往往装饰着各式各样的肉冠,角状物,垂肉和羽毛,并且还具有美丽的颜色,这些显然都为了夸耀其美。
我们将会发现,正如昆虫类那样,有某些群的雌雄二者都同样美丽,都同样地具有一般限于雄虫才有的那种装饰物。在其他类群中,雌雄二者则都颜色平淡,且无装饰。
最后,还有某些少数异常的例子,表明雌者反比雄者更为美丽。我们将会常常发现,在同一个鸟的类群中,从雌雄之间毫无差异到雌雄之间具有极端差异,其间有各种等级。我们还会看到,母鸟像雌性昆虫那样,往往或多或少具有一些雄者所固有的并只对它们有用的那种性状,但这等性状是残迹的、即不发育的。
确实,在鸟类和昆虫类之间所有这些方面的相似性是非常密切的。能应用于一个纲的无论什么解释大概也能应用于另一个纲,而这种解释,正如以后我们将进一步详细加以阐明的,就是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