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无哀乐论(二)——嵇康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秦客诘难道:虽然各种比喻都有缺陷,足以招致非难,然而基本的道理应当还是可以说明的。像介葛庐听到牛叫就知道它的三条小牛都成了牺牲;师旷吹起律管就知道南风不强劲,楚军必失败;羊舌母听到小儿的啼哭就知道他长大后将倾败家室。所有这些事例都见效于古时,所以都见于记载。据此推论,那么盛衰吉凶没有不包含在声音里的。现在假如还把这些事都说成是虚妄,那么从前的记载都要成为废弃之物,毫无用处了。如果说这就是通达的言论,那是不够妥帖的。如果您能说明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显示出所以如此的原由,如果论点和事实都说得通,我希望能再聆高论。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
主人回答说:我以为能举一反三的人,只要能懂得意思,是可以忽略言辞的,所以我前面的论述就简略而不详尽。现在又有劳您反复发问,我怎敢不充分地表达我的意思呢?鲁牛能知道它的小牛连续成为牺牲,为三条小牛的丧生而伤心不已,满含悲怨多年,向介葛庐诉苦。这是因为牛心与人心相同,只是跟兽的外表不同而已。但这样的事又是我所怀疑的。况且牛不是人类,没有相通的途径,假如鸟兽都能说话,介葛庐秉性不同独能听懂它们的语言,这是因为他懂得了它们的语言,进而和他们来讨论事情,这就好比译者传译不同的语言,这不算是因为考察声音才了解他们的情况,那么就构不成非难我的理由。如果说有智慧的人只要接触外物就能通达理解,没有什么不知道的话,那么我们姑且先来讨论容易理解的事。请问:圣人刚入胡地是不是就应该会懂得胡语,诘难者一定会说,懂得的。那么怎么解释他掌握胡语的道理呢?我愿借您的诘难来确立一个判断认识的标准。也许是与胡人接触而懂得了他们的语言吧?还是吹律管来校验它们的声音呢?还是观察人的气色因而了解他们的内心呢?(如果是观察气色来了解内心的话),那么了解内心根据的是气色,虽然不说话,人们仍然是会知道的,了解内心的途径可以不必通过语言。如果是通过吹律验声来了解人的内心的话,那么如果对方心里想着马却误说成鹿,那么考察的人就应该由口说的鹿知道他心中想的是马。这说明内心没有配合语言,语言不足以表达心意。如果是与人接触而懂得了对方的语言,那么这和小孩子跟老师学习语言,然后懂得对方的意思一样,那又算什么聪明值得夸耀呢?语言不是自然一定的东西,各个地方风俗不同,同样的事物称呼不同,只是随便用一个称呼作为事物的标志罢了。圣人通晓道理,所以说自然存在的一切都可以寻出它的理路,无论多么细微的东西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一定会这样:)假如道理不通,那么虽然是很近的东西他也是看不清楚的,所以域外之言是不能勉强懂得的。以此类推,介葛庐听不懂牛鸣难道不是明明白白的吗?
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您又诘难说:羊舌母听到小孩啼哭,就知道他长大后会败家。那我再要请问:羊舌母是怎么听出来的?是因为神妙的心思领悟了隐语才明白的呢?还是因为曾经听到小孩的哭声像这样的粗大而不祥,今天的哭声像从前的哭声一样,所以知道他会败家呢?如果是神妙的心思领悟了隐语才明白的话,那就不符合声有哀乐的道理。虽说是听小孩啼哭,却不是从小孩哭声中得到验证的。如果因为过去听到的哭声不祥,就认为现在的啼哭也一定不祥,那是用甲的声音为标准来考察乙的哭声。声音对于人心,犹如形体对于人心。有形貌相似而内心不同的,也有形貌不同却内心一样的。何以见得呢?圣人内心的道德都是一样的,但他们的形貌却各各不同。如果内心一样却形貌不同,那又谈什么观察外形来了解内心呢?况且嘴巴激发气息发出声响,与箫笛受到气息发出声响又有什么不同呢?哭声的好还是不好,并不由小孩嘴巴的好坏决定,就像琴瑟的清浊不取决于演奏者技巧的高低。内心能辨别乐理,又善于评论,却不能将箫管演奏得流畅顺利,这就像盲人乐师虽然精通作曲,却不能把乐器演奏得悦耳动听一样。乐器不借助巧妙的盲人乐师而优良,箫管也不因为聪慧的内心而更流利。那么内心和声音明显是两回事。既然这确是两回事,那么想要考察感情就不应停留在观察外貌上,了解内心也不须借助于声音。考察者想要通过声音来了解内心,这不是不得要领吗?现在晋国的羊舌母没有经过考察验证,一味相信昨天的声音,用来证明今天的啼哭,这岂不是偶然碰对了前代的一件事,好奇的人便跟着称扬吗?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秦客诘难说:我听说失败的人不以逃跑为羞耻,这是为了保全自己。现在我心里还不满足,再要从其他方面来加以诘难。现在心情平和的人听到筝笛琵琶的声音,就形态浮躁,心情激动;听到琴瑟的声音,就形态安静,内心悠闲。同样的乐器中,曲调每有不同,听众的感情就随之变化。奏起秦地乐曲,听众就会赞叹羡慕,慷慨激动;奏起齐楚之音,听众就会情思专一;奏起悦耳动听的乐曲,听众就会欢快放松,心满意足。心情随着乐声的变化而变化,这样的事例是如此之多。如果烦躁和宁静是由乐声引起的,那么为什么一定要把哀乐排除在外,只说音乐是至和之声,没有什么感情不能被触发,把大同归于声音,把众多的变化归于人的感情呢?这岂不是只知道一方面却不知道另一方面吗?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琵琶、筝、笛令人烦躁激越。又说,曲调每有不同,听众的情感便随之变化。这确实是常常让人感觉到的。琵琶、筝、笛,声音短促而高亢,变化多而节奏快。用高声统领快节奏,所以就使人形体烦躁,心情激越。这就如同铃铎之声让人警觉,钟鼓之音令人惊心,所以有人说“听到战鼓声,就怀想指挥官。”这是因为声音有大小,所以会让听众有激烈或安静的感觉。琴瑟这种乐器,声音悠长而低沉,变化少而声音清。音低沉加上少变化,如果不凝神静听,就不能充分领略清和之音的至美,所以听众便会形态宁静而内心安详。曲调不同就像不同乐器发出的声音。齐楚的曲调大多沉重,所以听众的感情便专一;旋律变化少,所以听众的思虑便专注。好听的曲子汇集了各种美妙的声音,会聚了五音的和声,它的本体丰富而作用广泛。因为汇集了各种美妙的声音,所以听众的心便受到各种情况的牵制;因为会聚了五音的和声,所以听众便欢乐放松,志得意满。然而这些乐曲都是以单调、繁复、高亢、低沉、好听、难听作为属性的,而听众的感情则以烦躁、宁静、专一、放松作为反应。这就好比人们在都市游览观赏,就会随意观望,心情放松;聆听乐曲,就会静心思虑,容貌端庄。这就是说,声音的本体完全在于节奏的快慢。听众感情对乐曲的回应,只限于烦躁和宁静。
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
曲调常常不一样,听众的感情对待曲调的变化,就好像滋味不同嘴巴总能辨别一样。滋味虽然很多,但都是美味;曲调虽然多样,但都是和谐。美味有甘甜,音乐有和谐。然而乐曲的情调,全都止于和谐的声音。品尝美味的嘴巴,全都止于甘美的味道,哪里会有哀乐之情容留其间呢?然而人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每个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把内心情感宣泄出来。如果内心平静和谐,哀乐适中,那就没有什么需要首先发泄的偏重之情,所以得到的感应就只是烦躁或宁静。倘若有感情需要发泄,就是预先有感情占据内心,就不是平静和谐的心态。据此说来,烦躁、宁静是音乐的功效,哀乐是听众感情的主使,不能因为见到声音有躁静的反应,就说哀乐也是由声音引起的。
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
曲调常常不一样,听众的感情对待曲调的变化,就好像滋味不同嘴巴总能辨别一样。滋味虽然很多,但都是美味;曲调虽然多样,但都是和谐。美味有甘甜,音乐有和谐。然而乐曲的情调,全都止于和谐的声音。品尝美味的嘴巴,全都止于甘美的味道,哪里会有哀乐之情容留其间呢?然而人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每个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把内心情感宣泄出来。如果内心平静和谐,哀乐适中,那就没有什么需要首先发泄的偏重之情,所以得到的感应就只是烦躁或宁静。倘若有感情需要发泄,就是预先有感情占据内心,就不是平静和谐的心态。据此说来,烦躁、宁静是音乐的功效,哀乐是听众感情的主使,不能因为见到声音有躁静的反应,就说哀乐也是由声音引起的。
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
秦客诘难说:您说强烈和平和的音乐各自有一种和声,和声所激起的感情没有不是从自身发出的,所以喝酒痛快时弹琴,会有人感到快乐,有人觉得悲哀。这是说偏重之情先积存在内心,所以内心快乐的人听到哀伤的音乐会将欢快之情发泄出来,内心悲哀的人听到欢乐的曲子也会将悲情流露出来。音乐本来是有确定的哀乐的,只是声音感化人比较缓慢,不能在仓猝间对听众发生作用,替换掉原来的感情。所以偏重之情接触到外物就发露出来,使听众中怀有悲哀和喜悦的人会同时产生反应。虽然哀乐二情同时表现,但对声音中包含哀乐的道理又有什么损害呢?
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主人回答说“您诘难说,哀乐本来就有一定的声音,只是偏重之情不能一下子被替换,所以内心悲伤的人听到快乐的声音会感到悲哀。即使像你所说的声音有一定内容的话,那么如果重新演奏《鹿鸣》,这是快乐的曲子,如果让悲伤的人听到,虽然乐曲感化人缓慢,只是不能让他变得更高兴罢了,怎么会反而增加他的悲哀呢?就像一把火炬的火,虽然不能让屋子温暖,但也不应该再增加寒冷呀。既然火不是增加寒冷的物品,那么乐曲(《鹿鸣》)也就不是增加悲哀的器具。在厅堂上演奏曲子,听众中会同时感到欢乐和悲哀,实在是因为“至和”之声诱发了听众积存的感情,所以才使受到外物触发的感情得以充分地发泄出来。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秦客诘难说,您说喝酒畅快时弹起琴来,听的人有的欢快,有的悲哀,想要说明这个道理,所以我回答说这是因为偏重之情受到外物触动而发露。现在且让我凭心而论,再用实际效果来验证。人心不快乐就悲伤,不悲伤就快乐,这是情感的大致情况。然而哭泣是悲哀的极点,笑声是欢乐的表现。聆听齐楚之曲的人,只看到他们脸上有哀伤的表情,却从未见到他们露出欢笑的容貌。这一定是齐楚之曲是以哀伤为本的,所以听众都对乐曲作出相应的反应。哪里只是因为乐曲多沉重而少变化,才导致听众精神专一,思维集中呢?如果听众真的哭泣了,那么音乐中有哀乐就完全可以肯定了。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主人回答说“虽然人的感情受到哀乐的感发,但哀乐的程度却各不相同,再说哀乐的极致不一定都有同样的表现。小悲哀只是容貌上有变化,强烈的悲哀就会哭泣,这是悲哀通常的表现。小快乐只是神色喜悦,极度的快乐就会发出笑声,这是快乐的道理。为什么这么说呢?亲人安宁,自己就会快乐而放松,无拘无束。等到处在危急的关头,勉强能过得去就算是成功,那么即使高兴也不会手舞足蹈。据此说来,这时的手舞足蹈还比不上先前的自在安闲,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至于笑容虽然出于欢快的心情,却自有形成的道理,并不是响应声音的器具。这是因为快乐虽然应声而起,实际上却是自己得到的。悲哀之情受到感触,以流泪作为表征。流泪因为容貌发生变化容易被人们发现,自在安闲是精神宁静,在外表上却没有什么变化。所以人们只注意到他们容貌的变化,却看不出不变神色中的内心情感;能够区别外在的变化,却不能体会他的内心感情。然而欢笑不体现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难道只是齐楚之音吗?现在不到悠闲的内心中去寻找快乐,却因为听音乐时没有现出笑容就说齐楚之音悲哀,岂不是只知道悲哀,却不懂得快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