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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茶 第一章 被社会抛弃的人和地点

2022-04-26 10:50 作者:HOG浩戈  | 我要投稿

    我受够了我在凯撒社会中遇到的种种,我必须要离开了,我必须要离开这个我一秒都不想多呆的地方,然后去那个叫奕峰的小岛上了。我没有朋友,没有钱,同时也没有在社会里活着的信念了,但我不想死,又或者不敢死。我认为还是不想死的成分多一些吧,我的人生并不应该全部属于亿洛则这个国家,我认为我该回到我们曾经爬上岸的地方,回到沙滩和大自然里了。我摆弄着一块黑色的长方体,这是一块实际上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东西,但是我想在离开家之前多做一点没意义的事儿,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我要这么干,可能是因为我怀念着这个地方吧。我站起了身,然后看到了它,发现它一直闭着眼睛。


    它一定会有接近凯撒的智商和身体结构,也一定会有瓯的天性和饮食需求,如果理想的话,它甚至可能比凯撒更聪明,又比瓯更灵活!


    但是这是违法的,违法的,可我也是迫不得已才违法,如果这个城市对我足够善意,我凭什么莫名其妙打破一个规矩?


    “啊!”我拿起一个木凳,用力向实验室砸过去,显微镜瞬间砸成了废铁。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曾在这里制造出一个生命!绝对不能!我走向躺在地上的木凳,双手握紧了椅子腿,像拿着球棍一样,呼烂了我的实验桌,大小的瓶子碎了一地,刺耳的玻璃碎声之后,各种化学品混在了一起,看起来就像是有毒的彩虹。


    凯撒人们可以生下孩子,动物们也被允许交配,我却得偷偷摸摸的把它制造出来,靠。


    我瞥向了我博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心中不起一丝骄傲。我深叹一口气,试着平复了下自己的心情。当然,这百分之七八十是没用的。我收拾了自己的三个行李,并把它温柔地托进一个特殊行李中:这个行李里有保温设施和柔软的四壁,它在里面一定会像在娘胎里一样舒服。这个特殊的行李本身是一个仿生的假胚胎,如果不是生物法禁令,它可以光明正大的被摆出来,而不是被隐藏。


    “真的吗?”“真的,我家里现在所有的东西,所有的,包括家具啊,还有,反正是任何的东西,只要你愿意,就直接拆掉我家的窗户。另外,玻璃橱柜里的奖杯也可以卖掉。”“卖给谁?”“随便。”“天呐,谢谢你,我的天,谢谢,谢谢。我们一家捡垃圾的都靠你养活了。”哈哈哈,怎么可能,我家没有值钱的东西。“那我挂了。”“嗯,好。”也许对于他们来说很值钱吧。我并不优雅地把手机扔去了沙发,手机被弹到了地板上,发出了重重的声响。出了门,敲掉了门锁,没有一点犹豫。分了两次行动后,终于拉走了所有的行李,塞进了汽车的后备箱。盯着一些便携式的试验器具,心里有些不良的预感,顿了一下后,关上了后备箱。


    我手里紧紧攒着车钥匙,一步一步走向了车。钥匙插进车门瞬间的声音有点像拉枪栓,三十一世纪四十年代那样的木质老步枪的枪栓,听的心里发毛。


    打开车门,但又总感觉心底边儿不舒服,皱了皱眉,我迟疑着走向车尾,打开了后备箱,把藏有它的特别行李安置在了副驾驶上,还给它拉上了安全带。尽管还是放不下心它的安全,可我也想不出什么新花样来保护它了。


    车钥匙是双头的,一头用来开车门,一头用来发动汽车。发动引擎,我倒车离开了泊车位。望向后视镜,看清楚道路后,我不经意间看到了自己的脸。


    好沉重。


    打了个弯,走上了大马路。今天车挺多的,大家一如既往的忙,来来往往的人流和汽车,基本上不是去上班就是去上学。一想到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们都会为了各种琐事忙里忙外,窃喜之情油然而生,这显然让我板的像向下掰断一样的饼干般的脸稍微放松了一点。


    前面是一个红灯,我停了车。现在没什么事儿干吧,我总得休息一下。咚咚,我轻敲了几下方向盘,就好像打鼓一样控制着节奏......太赞了,我必须多来几次!我慢慢摇晃起头,被自己打出的简单节奏深深吸引。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就特别想当个音乐家,不过后来梦想和方向慢慢改变了,莫名其妙成了一个搞生物学的。但就算现在我不是什么音乐家,空余时只打一点节奏也算是满足了。


    “砰!”响声让我条件反射般快速看向了车外。不过再怎么样声音也不应该这么大,车窗可是隔音的,而且别说关的多紧实了,车窗上升的强度可以把我手指夹断。我转过头来,看见副驾驶上的行李箱撞向了已上锁的车门。我愣了一下,感到有点害怕,难道它已经醒了?它已经醒了吗?它醒了?我有些迟疑的把手伸了过去,想要试探性的拉开行李箱的拉链,我不自觉地头往后仰,慢慢地......“滴滴!”后车的喇叭声把我吓得精神抖擞:已经绿灯了,早该走了。我慌乱的把手抓回了方向盘,踩下油门加速离开了。


    过了绿灯,它居然不再叫了,这给了一点时间让我稍稍安静会儿。我突然想到,早该要给它一个名字了,但却不知道我要叫他什么。我真是傻,用了九年的时间研究如何制造出它,但在这九年的时间里却从来没想过该叫他什么。九年前......不对,至少十几前。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每天都独自回家,我记得好像哪天我走在路上,无意看到一只瓯,当时正闲得冒烟,也看到它真的太可爱,蹲下来摸了摸。哪儿知我一摸它,它就赖着,一直依偎着我,在我双腿下钻圈子。我霎然想起我还有成堆作业要做,就打算着和它耗不如现在回家。我着急的要走起路来,却不小心踢到了它。它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嗷叫,我也被它绊了一跤,书包拉链破开,作业本摔了一地。它看着我,凝视了很久,我瞪眼看他,他却依然不走。我突然鼻子一酸,眼睛里的泪水爬上了的视网膜:“去!快去!别他妈来烦我!”我大声哭叫,它听到我这么生气,呆一阵后,忙撒腿离开了。


    天,我才发现接下来是右转!必须要打个灯,不然我会被扣分的,六分扣完了就没法开车了。


    我立马清醒过来,严肃地提醒自己现在并不是瞎想的时候,虽然我真的止不住回忆,而且也觉得我这样强忍回忆真的未免太残忍了......但,安全第一。我握紧了方向盘,开着车转过了这往右的弯道。我看着窗外,发现新开张了一个面包铺!我以前从没见过这面包铺,上次走过这地方,里面还都是碎石和钢筋呢,这么快就造成店铺了。等下,也许他们建造的并不快,只是我日子过得太快了?我开始怀疑起自己对时间的感知,因为这几年里我好像都在家里面儿研究这个,人造生命,因为怕被邻居发现我在做实验,所以把窗帘拉上了,压根看不到太阳跟泽科,加上太忙也不怎么看时间,所以至于说过了几天几月,真是一点都不知道,我实在是废寝忘食。


    我摸了摸口袋,想要用手机查看现在到底是几月几号了,但是摸不到,我面露难色,把手打在了脸上:手机扔在家里了,我看起来还真是特别的忧愁。好吧,既然这样的话就去面包店里看看,买面包的时候顺带看看店里有没有时间。我靠边停下了车,关上车门,跑进了面包店,我有点激动,我有可能已经几年没吃面包了。


    “你好这位先生,请问......”“啊,买面包的。”我头也不回地回答了这位小姐,也许是一个迎宾的。我走进店里,直接走向了收银台:“对不起先生,我没时间了,事关人命。”站在收银台的先生有点恍惚。“请吧。”我敲了两下桌子,桌子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啊,好,好。”他终于回神了,我抬头看着悬挂在天花板上的电视,上面写着:五千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二号。“随便什么三明治。”收银台先生随手拿了个三明治出来,我接过三明治,掏出一张三千块钱的面钞,放在了收银台上。“不找。”说完转身跑出了店门。“先生!不是,兄弟!”我听见了背后传来了一阵急忙的脚步声:“这就要五十兄弟!这面包就要五十!”这声音是那位先生的。“真的不找了!”我大声回应道,这一声把街道上的人都吓了一跳。


    我跳上车,但在车里还是听到了那先生的声音。“五十!五十先生!你搞错了!”他大喊道。我看着后视镜,发现他卖力的朝我跑过来。要是被他发现副驾驶上的行李箱里有它就完了,我想着。于是大力踩下了油门,离开了。“兄弟!”那先生绝望的大叫着,不过声音越来越轻了,因为我正离他越来越远。


    现在十二月,等十三月的时候珐体会来一次大喷发,还是一年一度!我已经很久没看到过了,这几年我一直在家里,如果在奕峰我真的能看见珐体喷发,这景象一定很美吧,等到了没人的小岛上,再也没有吵闹的叫卖声,攒动的人头时,我便可以身临其境观看这史诗一般的生态防御了。又一个红灯,我把车停下来,拿起三明治开始大口大口咬下去。


    “咚!”我听到声音,迅速转过头去,声音的来源一定是那个行李箱和车门的撞击:它一定是醒了!我咽下一口面包。我知道,我得马上离开城里了,人造生命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被发现的,但是它要是不能及时出行李箱也差不多就完了,它必须马上见光然后站到地上,不然将不会学会走路......所以哈茶既要见光,又得在没人的地方见!因为不能有人发现它!我本来还想去看看我母亲的,但现在显然是没空了。我把汽车开得更快了,我必须要在它完全醒来并且大哭大闹乱嚎乱叫之前找到一个没人的地方!


    我飞快的开着车,唰地路过了白天鹅墓地:那里住着妈妈。“呜呜。”那一定就是它的声音,我靠,它已经完全醒了,他妈的,它学走路的时间少说还要三个小时,我怎么样才能确保三个小时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我们!太难了!行吧,行吧,至少比我们这种以前是水生生物的学得快,而且在这种郊区里边,没有人的地方可能还算好找一点,我不用这么焦虑。


    引擎的轰鸣声越来越响,竟听得我血脉喷张,天呐,我有多久没这么年轻过了?虽然我现在也很年轻,只有二十七岁......二十七岁好像也不年轻了,人生的五分之一就这样过去了。路上一辆车都没有,毕竟是在人烟稀少的郊外。我一路上开得飞快!没有一辆车挡住我!有些十字路上甚至连红绿灯都关了,我感觉我快得要飘起来!

    

    不对,那个它,它醒了,我还得让它学走路,我必须赶紧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把哈茶带下来,我的注意力不能放在飙车上。


    我放慢了车速,开始寻找那些没人的地方。小树林?公共厕所?山丘?建筑废料堆?天,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些地方没人了吧!我可不想呆在这种地方,吓人!我升下车窗,把头伸出窗外,希望能找到一些没有人,又没有那么恐怖的地方。哇,那是哪?那里好像有一个大棚子一样的商场!居然一辆车一个人都没在这里经过,想必这商场已经废弃了。


    我慢慢的刹车,而不是急刹车,为的是尽量不让它受到伤害。把车拐到了这个好似废弃的大棚子建筑里边后,我停了下来。这里看起来好像曾经是一个花鸟市场什么的,不过看起来甚是冷清,“拆”字十分显眼。这里只有卖家的桌子,没有商品......显然这里已经没有一个人了,除了我。不过我还是想再确认一下:“有人吗!”下了车,大声喊道,但回应我的只有回声。绕了汽车半圈,我打开了副驾驶的门,抱起座位上的行李,关上车门,走过了一段刺人的石子路后,我停在平坦的大理石地面上,把行李放了下来。“有人吗!”我又大喊。左右看看,的确没什么人,这次回应我的还是我的回声,我感觉到了些许自由......天呐,没有任何人会阻止我,我真的,真的,真的很自由,看来这是个被社会抛弃的地方!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现在我把的裤子都脱了,当然我并不愿意。


    我拉开了行李箱的拉链,看到它躺在那仿生假胚胎里边,张着眼睛看着我......这不禁让我想到一些事情,尽管回忆这种事情没什么必要。


    还是那十几年前。起先我看见那小瓯就跑,因为不想被它烦到,毕竟我还得回家做作业,不过第三次和它碰着面的时候,因为作业做完了,所以倒是和它玩了很久,那天我玩的很开心,不过我第二天来找它玩的时候,它不见了。在它不见的那几天,我怅然若失,当它再次来找我,心情才好了起来,那时已经距离我上一次接触它过去了快八九天了。


    “看,这是数学书。”我坐在中心公园的长椅上,小瓯也同我一起坐着。天真的很蓝,草真的很美,紫色的植物从平地长到山上,就好像大浪一样,要卷到天边。我放下了数学书:“我很讨厌数学,太讨厌了。大家都说在最愤怒的时候,什么事都做得出,可是我在我最愤怒的时候,没能写下数学题。”我被我自己逗笑了。又拿出一本生物科学书,我双手握着书,凑近了小瓯,它也转过头,回过神来,专注的看着我。“生物科学,这是生物书。”我笑着说,“我最喜欢生物了,生物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它看起来有点茫然。其实我早知道了,它压根看不懂这是什么,但我还是期望着它能做出超常的反应......它只是走过来舔了舔我的脸。


    现在已经将近下午五点了,黄昏已经到了,红晕色的天空仿佛是火,和两颗蓝色的恒星形成了反差的美。“再见!”我挥挥手,小瓯看到我告别,依依不舍,但又很快转头走了。我看着它离我越来越远,心里产生了一种追踪它的想法,我很想很想追踪它,看看它家到底在哪里!它走的越远,我的想法就越强烈!我好像被磁铁吸走了一样,巨大的好奇心把我牵到了那小瓯的屁股后头......我一定要看看它家的样子,然后跟它的主人打个交道之类的,如果能在那主人的屋子里做作业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孩子的话,说不定还能收我一个儿子?!


    穿过大批大批的人群,试图紧跟小瓯,但最终在一个T字路叉上,我跟丢了它。不,不可能,怎么就跟丢了?天呐,人群实在是太密集了,它几乎是瞬间消失的!我看了看四周,然后发现了一个连接着T字路口的死胡同,那小瓯慢慢的走到了死胡同的尽头:那是一面砖头做的墙壁。它走上枯死的树叶上,躺了下来。


    看着他在无人的死胡同睡着时,有一种强烈的抽离感,自己仿佛死了一样。所有人都在连着死胡同的T字路走着,却从没人走进这死胡同,我以前也经常走这条路,但也没进来过。来来往往的车流和大片大片的人群经过,而死胡同的墙壁前只有一只小瓯。


    天呐,它和我一样,哪有什么家。


    我决定给它吃顿好的,毕竟我和它认识了这么久,不给它吃点什么真的说不过去。不过这也不能太贵,毕竟.....计划经济,这点钱能一直用到我成年呢。火腿肠吧,我决定那种路边摊的火腿肠,它一定会喜欢的!油盐对小动物的生长虽然真的是很不好,但吃一次总没事儿吧。“一根。”我示意要买上一根火腿肠。“五中央盾。”“老板实惠啊。”我不经意夸了一句,掏出了一张五元的纸币。“小嘴儿真甜。”老板笑着接过钱,给我换了一根火腿肠来。我接过火腿肠:“谢谢。”我感觉腿下有什么毛茸茸的小东西在推搡我,当然,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小瓯啦!它真是心急,一定很久没吃过好东西了吧? “跟我走。”我领着小瓯到了离小店远一点的地方,蹲下来,横着拿住火腿肠的木串,喂给小瓯,它吃起来真的就好像发疯一样。不过我嫌手一直抬着太累了,最后还是把火腿肠撸到了地上,小瓯当然是不嫌弃在地上的火腿肠,它吃的太香了。唉,这个没家的孩子......哎呀,这不就是在说我吗!我也没有家人呐,我何必这么伤感呢。我有种冲动,我觉得,要是我和这小瓯住在一起,或许我们就都有家人了,于是,我们就有家了!我想要把它抱起来,然后飞到家里去,不管它喜不喜欢,至少我得试试!但,我还是害怕它讨厌我,如果它讨厌我这么做,它也许会离开我,可我真的太需要,太需要一个家人了......我太需要,太需要!我快速把它抱起来,飞一样跑回了家。我感觉得出它有点激动,也有点害怕,因为它一路上嗷嗷乱叫,虽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它想吃完那根火腿肠。它有些许的反抗,不过无力还手,最后还是被我抢回家了。我闪电般快地把它放在我家的地上,然后迅速又死死地关上了门。事情和我想的并不一样,没有往坏的那一面走,小瓯非但不讨厌这个家,而且喜欢到爆了,它就像赖着我一样,赖在家里不走了。后来也是一直赖着,一直赖着。我就喜欢它赖着我的样子,因为每当我回家的时候都有它等着我,平时小瓯也和我待在一起,我找回了一些母亲健在时,我有家人的感觉。它像之前那样在我脚底下绕圈子,粘着我。我们同居的时间越来越久,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了。我给它取了名字,叫“哈茶”,这是亿洛则的本土话,意思是“白毛团子”。这名字很适合它,他几乎全身都是白的,除了绿色的肉垫儿和绿色的后脚。虽然亿洛则瓯这个品种,大多都是白色为主体绿色点缀的毛色,但这并不妨碍哈茶这个名字成为我心里的唯一。


    有时候它和我去公园玩儿,有时候一起出去吃饭,因为出于好奇,我还吃过凯撒人专门给瓯做的干粮,不过真的很难吃。后来我都自己给哈茶做饭吃了,因为那个,干粮,真的......令人作呕,虽然商家总是说这是为了小瓯的营养而制造的干粮,但是就我觉得,他们商家把食物的口感和味道下降的太厉害了。大多数时候它都会和我在家里,只会偶尔独自出去溜达。它吃我给它烧的饭,还和我一起看生物学的书,尽管它一定看不懂,但他依然陪着我,而且会一行一行的看,就好像真的明白一样。小学的我就如同喜爱音乐一般爱生物学,从大型动物到病毒,我基本上都去尝试着了解点皮毛。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曾经试着把椅子当鼓,敲打出了一段漂亮的打击乐,但哈茶并不喜欢,它甚至觉得这不如生物书有意思。有时候我们很开心,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不知道晚饭吃什么而吵起来,虽然它压根听不懂我在骂什么,但是我们真的会都很生气,我骂脏话,而它大声的吠叫。某次有邻居在我们吵架的时候敲了我们的门,让我们声音小点,他还告诉我,在开门看到我和哈茶同时站在门前之前,他一直以为我在强奸哈茶。天呐,有太多太多事情在我们之间发生了,哈茶真的陪我跑遍了东南西北,同时也包含酸甜苦辣,我几乎是把它当人看!我甚至以为它陪我走过的时间太久太久,太长太长了。

    

    哈茶和我一直玩得很开心,直到有一天我找不着它了。我以为它又像以往独自去玩,于是去寻找它,比如它以前睡觉的死胡同,我和它以前去的各种地方,比如中心公园,但我都没看见它。“它一定是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我这样想着,直到第二天后我闻到了衣橱中难以忍受的臭味。我打开了衣橱的门,发现哈茶流着眼泪,静静地躺在里面,竟死不瞑目。它一点儿都没以为我粗心所以才没找到他,也没和我吵架,压根就不生气,就好像很干脆地原谅了我似的。这时我才发现,我们之间所经历的事情太少太少,它陪我的时间,太短太短,太快,太快了。


    我在没人的废弃商场中,突然间热泪盈眶,我无法再想象当我打开那衣橱时的痛苦,当想到哈茶为了让我不那么悲伤才做出把自己藏起来的决定时,我心搅的生疼。我希望哈茶能够笑,我希望哈茶能够哭,我希望哈茶的生命能够不再这么短暂,我希望哈茶能回来,我希望哈茶能够说话。


    我擦了擦眼泪,擦了擦很多眼泪,很多很多眼泪......我感觉手要被泪水腌疼了,只能用我创造的小生命的手臂擦了擦泪水,他摸了摸我粗糙的脸,就好像对我充满好奇。我放下他的手臂,打量着他......白色的身子,绿色的耳背,爪子和肉垫。我做到了,我让凯撒人和亿洛则瓯混合在了一起,我创造了你啊,孩子,我太需要你了,如果没有你,我将再也看不到哈茶了,你是我,是我的白毛团子,你的生命被我延长了,不再是短暂的十年......我们将会在一起活着,一起死掉。我们将不再离开了,这是真正的结局,它一定会实现的,难道不是吗?


    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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