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上证50期权行权?
上证50期权行权是指在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买方选择以约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卖出上证50ETF的权利,并且卖方必须按照合约规定履行买方相应的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50ETF期权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通常安排在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如果第四个星期三遇到法定节假日,交易所会将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防止为了避免因节假日而导致的交易中断的不便。
50ETF期权是欧式期权,所以只能在最后交易日/行权日才能提交【行权申报】指令,申报的时间段如下:
1.集合竞价时段(9:15-9:25): 期权的集合竞价的时段,可以在此时间内提交期权行权申报指令。
2.连续交易时段(9:30-11:30和13:00-15:00): 期权的主要交易时段,在这个时段内,期权市场正常运行,可以进行期权的交易和行权。
3.三点收盘后30分钟时段: 在这个时段内,也可以提交期权行权申报指令。这个时段一般也是用于处理最后时刻的交易和行权请求。
50ETF期权行权的五个步骤:
第一步:在T日15:30之前,期权的买方提交行权申报指令,这将导致其行权的期权仓位被冻结,而卖方则无需采取任何操作。
第二步:在T日收盘后,中国结算和经纪商将对行权申报指令进行资金和证券的充足性检查。对于认沽期权的行权方来说,需要持有足够数量的标的证券,计算方法是将每个合约的乘数与行权数量相乘,例如,如果行权1张50ETF沽1月2200,那么就需要准备10000份*1的50ETF。
对于认购期权的行权方来说,需要持有足够的资金,计算方法是将行权价、合约乘数和行权数量相乘,例如,如果行权1张50ETF购1月2200,就需要准备22000元人民币(2.20 * 10000 * 1)。如果条件不满足,行权申报指令将失败。有效的行权申报将与相应的义务方进行配对。
第三步:在T+1日的交易时间内,行权方和义务方补足所需的足量资金和证券以完成交割。
第四步:在T+1日收盘后,中国结算公司将会将义务方的标的证券和资金划拨给期权的行权方。
第五步:在T+2日开盘后,投资者可以自行处理所获得的证券和资金。需要注意,如果是认购期权的行权,期权合约的行权交割日将是行权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也就是T日行权,T+1日交割实物,T+2日才能平仓。所以,如果在行权后遇到大幅下跌的市场情况,参与行权的认购期权买方可能会从原本的盈利转为亏损。
认购期权的卖方和认沽期权的买方在T+2机制下面临的行权风险相对较小。对于认购期权的卖方来说,一旦被分配到行权,他们需要以行权价格出售相应份额的标的资产。卖方需要在交割日之前准备足够的标的资产,因此判断可能被行权的概率并提前准备好标的资产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卖方无法准确预测所需的标的资产数量,他们可能需要在T+1日补足缺少的标的资产或者平仓多余的标的资产。对于认沽期权的买方来说,一旦申请行权,他们将以行权价格卖出相应份额的标的资产。从理论上讲,只要在行权日当天以收盘价买入所需行权对应的标的资产,就可以锁定结算价带来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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