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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培根P2

2023-03-05 22:03 作者:弥生Ryuichi  | 我要投稿

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

简单观念:“是只包含一个同一类的现象或心灵中的概念”

复杂观念:由多种简单观念组合而成。

在复合观念中,“实体”观念最为重要。

简单观念是构成知识的直接对象,材料和要素。

心灵不能毁灭简单观念,只能把简单观念组合成复杂观念,把复杂观念分解为简单观念。①简单观念构成复杂观念的方式无非也是算术关系,这样的关系有三种,第一种是相加,即把多合成为一,由这样的方式得到的观念叫复合观念。

②简单观念组成复杂观念的第二种方式是并列,把几个简单观念或已经由简单观念组成的复杂观念放在一起,加以比较,这样产生的复杂观念是关系的观念。在关系的观念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因果观念,因果观念来自对两个观念的反省而产生”流动性“的观念,即发现这两个观念之间有前后相继的关系。

③第三种方式相减,即把同时存在的观念彼此分开,把复合观念中的特殊成分除去,保留它们共同的成分,因此形成的观念叫抽象观念(传统上所说的共相)或一般观念,比如从“人”和“马”等观念中可以抽象出“动物”的观念。

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

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指物体大小,形象,数目,位置,运动,静止。

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

第一性的质是“实在的性质”,这就是说,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的对象是客观的,不依我们的意识状态为转移。

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指颜色,声音,气味,滋味第二性的质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

物体的能力是是实在的,但它造成的效果却可以是主观的,即存在于人们的心中的观念。为了说明一事物可以在另一事物中造成不同于自身性质的另一种性质,洛克借用第三性的质来类比第二性的质。第三性的质是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中产生某种性质的能力,如太阳有使蜡变白的能力,火有使铅溶化的能力。

注意:

 ①无论第一性的质,还是第二性的质,都是物体的性质。第二性的质即使只是产生于我们心中的观念,我们也还是把把第二性的质归于物体。  

②第二性的质虽然只是观念,但产生这一观念的原因却是物体的能力。知识的分类“知识不外是对于我们的任何两个观念之间的联系与符合,或不符合与冲突的知觉,知识只是在于这种知觉,有这种知觉的地方就有知识,没有这种知觉的地方,我们虽然可以幻想,猜测或相信,却永久得不到知识。"

按照观念的内容,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比较观念与观念是否符合

①同异,如蓝不是黄。②关联,如”两平行线之间两个底边相等的三角形相等“。

③并存,如,”铁磁感受磁石的吸引力。

“④ 存在,即一观念与”存在“的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比较,如上帝存在。

按照我们对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知觉的明白程度,知识分为三类。

①直觉知识,“心灵直接从两个观念本身,不必插入任何别的观念,就能知觉到两者的符合与不符合。“(直觉有不可抗拒的力量,直觉知识有最大的可靠性和明确性。)

②证明知识,指”不得不凭着插入另一些观念“,来知觉两者是否符合与不符合。证明知识虽然不如直觉那样明白,但也是可靠的。

③感性知识,这是对观念与产生它的外物是否符合的知觉,这种知觉必须通过感觉经验才能达到。

(感性知识没有上面两种知识的确定性,因为我们只能比较两个观念是否符合,不能确定两个观念和外物是否符合。)

直觉和证明知识属于数学和道德知识,这两类知识的真理存在于两个观念之间的符合。

(洛克称之为词语的知识)

感性知识是关于外界事物的实在知识,真理存在于观念和事物之间的符合,主要是简单观念与外界事物之间的符合。

知识的范围

我们一切知识都建立在观念的基础上,知识不能超出我们所具有的观念的范围。

观念的范围是贫乏的,不完善的,知识的范围比观念的范围更狭窄。”

我们的知识不仅限于我们所具有的,作为我们认识对象的贫乏而不完善的观念范围之内,甚至连这个范围也达不到。

“按照它的经验原则,我们只有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知识,即词语知识,而不可能具有关于观念与外物之间关系的实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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