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2.4.16 支付手段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6、支付手段[i]
在以货币来清偿债务或支付租税、利息、工资等场合,货币便起着支付手段的职能。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在简单商品经济中就已经发生了。由于一些商品的生产时间较长,另一些商品的生产时间较短;一些商品生产者距离市场较近,另一些商品生产者距离市场较远;一些商品的生产带有季节性等原因,就使得各种商品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极不一致。在某些人的商品急待出售的同时,另一些人的商品则可能还没有生产出来,或者虽然生产出来了,但还没有卖掉。在这种情况下,急待出售商品的生产者极需购买自己所需的某种商品[ii],但手中却没有现钱。这样,就产生了以赊账[iii]方式买卖商品的必要。在赊账买卖商品的关系下,作为清偿欠款的货币,就发挥着支付手段的职能。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这一职能的出现,使商品流通过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些商品所有者可以在自己的商品出卖之前就成为购买者。在这里,货币首先是以想象的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来计量商品的价格,确定购买者应该支付的债务;其次,货币还当作想象的货币发挥着购买手段的机能;最后,到期支付时,货币才作为支付手段加入流通,结束这一交换过程。可见,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使商品流通过程更加复杂化了。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扩大了商品经济的矛盾。许多商品所有者都以赊账买卖商品的方式破坏着债务关系,例如甲欠乙的钱,乙又欠丙的钱,丙又欠丁的钱等等。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商品的出卖有很大的困难,随时都可能卖不出去或卖不到好价钱。在出卖商品中发生困难的一些商品所有者,就可能无法按期清偿自己的债务。如果有个别人不能如期支付欠款,相应地就会影响到其他一系列的商品所有者都不能如期支付欠款,例如,甲不能支付乙,乙就不能支付丙,丙也不能支付丁等等。这样就会引起许多商品所有者的周转困难,甚至促使他们破产。因此,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使危机的形式上的可能性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有了广泛的发展,大宗的商品买卖都是以赊账的方式进行的,工资、各种租税都是以货币来支付的。货币成为一切合同和债务的支付手段,并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了信用货币 银行券。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不仅加强了经济危机的形式上的可能性,而且也加强了经济危机的现实性。这一职能广泛发生作用的结果,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日趋深刻化,因而也就促使经济危机更加迅速地到来。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55页。
[ii] 用品和原料等。
[iii] 即延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