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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种未知生物》——马小星

2021-04-20 10:51 作者:李冉东  | 我要投稿

第一章 云遮雾障 龙归何处

数千年的文化累积,使龙的形象变得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模糊了。然而,即使我们将讹传、误认、冒用等各种因素充分估计在内,仍无法彻底排除龙作为一种动物的现实可能性。


假如要从浩若烟海的中国文化典籍中,遴选出一种动物来,最能够代表中华民族悠远的历史、宏伟的气势、复杂多变的精神世界以及浓郁的东方神秘色彩,那么,这项桂冠非龙莫属。


遗憾的是,龙——这种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崇高地位的动物,在自然界似乎还找不到它的位置。近百年来,学术界在神龙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基本倾向是否定的。凡是自认为已经同迷信思想划清了界限的人,都不会相信龙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


既然如此,那么,龙的概念又是缘何而来呢?有人说,龙是原始人看见天空中的闪电而引发的奇妙联想;有人说,龙是人们将咆哮的山洪经过艺术加工而形成的生物化意象;有人说,龙是基于云、雨关系的一种功能性解释,反映了原始先民对想象中的司水之神的崇拜心理;还有人说,龙是图腾制氏族社会所使用过的一种族徽,对龙的崇拜实际上就是对蛇的敬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龙的崇拜,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新近出土于辽宁查海古遗迹中的龙纹陶片,又将龙文化的起源推溯到了八千年以前。既然在新石器时代就发现了龙文化的遗迹,因而将龙看作是一种早期的图腾动物,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殷周秦汉以来的社会,离开图腾时代已经很远了,为什么崇拜龙的势头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有关龙的新传说层出不穷,以至达到了令人目眩的程度呢?有一种颇为圆通的解释:早期各部落崇拜的图腾形象,大多数是崇拜物的本来面目。后来,黄帝氏族在统一的过程中,创造出一种以蛇身为主体,融入其他动物特征的综合性族徽,取代了各部落原先使用的单一的族徽。这种被称为“龙”的崭新形象,它的图腾意义已经转化为超图腾的巫术意义,因而在历史上产生了更加广泛和更加持久的影响。


无论上述的种种解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有一个最基本的观念,显然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是在不需要更多证明的条件下就接受的——龙仅仅出自华夏族先民们的虚构。然而,当我带着这样一个经由现代科学浇铸而成的观念,去审视古代历史上的诸多现象时,仍不免感到疑云重重。


1987年,在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的一处墓葬中,发现了用蚌壳精心摆塑的龙虎图案。蚌龙置于墓主人尸骨的右侧,龙昂首,曲颈,弓身,前爪扒,后爪蹬,状似腾飞。蚌虎位于尸骨的左侧,虎首微低,张口露齿,虎尾下垂,四肢交递,状如行走。龙为鳞虫之长,虎是百兽之王。在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历来以龙虎并举象征着威武和权力。这一文化特征,竟可以追溯到六千年以前,确属前所未有的大发现。值得注意的是,蚌龙的形态同后代常见的画龙非常相似,也是马首、鼍身、鹰爪,而蚌虎的形貌则跟现实生活中的老虎完全相同,并无任何夸张之处。这就不能不使人深长思之:既然左侧的蚌虎是对一种动物的真实模拟,那么,有什么根据断言右侧的蚌龙仅仅是一种作为崇拜物的抽象的图腾呢?


从古文字(甲骨文、金文)的造型来看,“龙”字显然是一个象形字,是对某种动物的粗线条描画。尽管同类字形之间略有差异,但基本形状还是清楚的,龙应当是一种身体较长、能像蛇那样弯曲扭动、后面拖着一条长尾巴的爬虫类动物,它的头部比较大,头上有角,身上时或还画有鳞片和背鳍。有些古文的“龙”字,看上去像一条蜥蜴。研究表明,古文字中有关动物的名词,几乎都是象形字,都是反映古人当时所看到的真实动物,比如虎、豹、熊、兕、象、马、鹿、羊、狐、鼠、鸡、兔、燕、翟、龟、蛇、蝎、蛙、鼋、鼍等,莫不如此。如果说龙的形象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那么,作为象形文字的“龙”又该如何解释呢?倘若将“龙”字看作是一个罕见的例外,那么,这个例外在理论上有充分的依据吗?


大约完成于两周时期的古筮书《周易》,其中有一组爻辞,以龙作为取象之辞,简略地描述了龙“在田”“在渊”“在天”的各种动态,甚至还有龙在田野交配的情景。《周易》的取象之辞,乃是采取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来显示较为抽象的休咎征兆及取舍标准,简言之,即化抽象为形象。我统计了一下,《周易》中除龙而外,还涉及十六种动物,都是当时生活中实有的动物。为什么偏偏只有龙成了虚拟的动物?春秋时代一位号称博学的史官蔡墨就说过:“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要不是当时的人还能经常见到龙,谁又能够如此具体地描绘出它的各种动态来呢?假如仅仅是少数几个人头脑中虚构出来的意象,那又怎么可能用作筮书中的取象之辞,怎么可能在其他人的心中唤起同样的联想来呢?


鲁昭公十九年(公元前523年),郑国发大水,有龙在国都(今河南新郑市北)门外的水潭中争斗。老百姓纷纷请求举行祭祀,以消灾祈福。执政官子产坚决反对,认为龙斗与人事毫不相干:“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鲁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秋季,龙出现在晋国绛都(今山西侯马市)郊外,大概当时有人想要捕捉它,魏献子特意去请教太史官蔡墨,于是引出了蔡墨一大段关于上古豢龙的精彩论说。这两件事,并非出自小说家言,而是正式记载于编年体史书《春秋左氏传》之中。假如真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龙是一种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虚拟动物,那么,《左传》的记载又当作何解释呢?


以十二种动物配合十二地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犬、亥猪),后来又发展为用来记称人的生岁,这一习俗在我国民间起源甚早。根据现有的文献记录,至迟不过汉代,十二属的格局已成定型。在东汉人王充的《论衡·物势篇》及《言毒篇》中,十二属的配合情况跟今天的完全一样。也许很少有人会想到此中有什么蹊跷之处,但疑窦是客观存在的:假如龙果真是古人想象中的产物,那么,大千世界,物种可谓繁矣,为什么要在十一种实实在在的有根有据的动物之间,插入一种纯属虚构的荒诞不经的怪物呢?既然龙是早期氏族社会使用过的图腾标志,既然龙后来又演变为封建帝王统治万民的神权象征,那么,在十二属性的排列顺序中,为什么丝毫也看不出龙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呢?


显然,与现代学术界相反,古代中国人是把龙当作一种真实的动物来加以崇拜的。民间还常可以听到“龙骨”一说,乡民们一旦掘到了埋在地下的“龙骨”,便往往喜形于色。这倒不是因为“龙骨”本身会显什么灵异,而是因为中医学上早已认定它是一味收敛安神的良药。


玄武山一名三隅山,山出龙骨。传云龙升其山,值天门闭,不达,堕死于此,后没地中,故掘取得龙骨。(常璩《华阳国志·蜀志·五城县》)


崇祯丙子,沁水曲底村山崩,露龙骨,首如五斗盎,角长三四尺,齿广寸许,爪甚长。人多拾之藏于家。(谈迁《枣林杂俎·中集》)


嘉庆间,有人于某山麓垦田,得白骨数瓮,形段壮伟。医者汪大安曰:“龙骨也。”尽取之。(《光绪京山县志》卷一)


这些所谓的“龙骨”,难道真的是神龙留下的遗骨吗?即使在古代,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一位曾经探访过“龙骨”产地的明代人倪朱谟就说:“岂真龙之骨有若此之多,而又皆尽积于梁、益诸山也。要皆古燕、石蟹之伦,蒸气成形,石化而非龙化耳。”经过现代科学工作者的实地考察,业已查明作为中药材的“龙骨”,实际上是距今七千万年至一万年以前的古代脊椎动物的骨骼化石,其中绝大部分为象、鹿、犀牛、三趾马等哺乳动物的化石。当然也不排除在这些“龙骨”中间,可能有少量属于恐龙类动物的残骸化石。但恐龙化石的颜色、质地和内部组织不同于哺乳动物,一般不能用作药材。况且“恐龙”一词,原是近代生物学上一个不太确切的译名,跟中国传说中的龙并无直接干连,关于这一点,本书第七章中还将作更详细的讨论。


令人惊讶的是,秦汉以后的中国居民,仍不断有人声称他们亲眼看见了活生生的真龙。我们千万不要把这仅仅看作是个别人的梦呓,因为自《汉书》以来的历代正史及杂史中,都将“见龙”当作一桩十分严肃的大事而记录下来。今天,我们想要探究中华神龙的真实面目,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回避这些记载的。


我对《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水经注》《伏侯古今注》等进行初步统计,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至隋仁寿四年(604年),共806年间,见龙的记载达108次。隋唐以后,文献日益增多,有关龙的记载愈加纷纭复杂,给统计上造成了困难。况且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这类统计数字本身也不一定那么可靠。


首先,因为古代统治者早已视神龙为“祥瑞”之物,历史上有关见龙的诸多记载,不可避免地掺有作伪的成分。


例如,元和二年(85年)九月,汉章帝曾下过这样的诏令:


凤凰、黄龙所见亭部无出二年租赋;加赐男子爵,人二级;先见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长十五匹,丞、尉半之。(《后汉书·孝章帝纪》)


凡是发现凤凰、黄龙的亭部,免去两年租赋;最先目击者及当地官员,按不同等级均有赏赐。在这种高奖励政策的诱导下,还有什么样的奇迹不能创造出来?于是,从元和二年至章和元年,短短三年间,各地关于“黄龙呈祥”的报告多达44起,而关于“凤凰献瑞”的报告竟多达139起。这是中国古代的“浮夸风”。像这类明显虚假的数字,我当然不能统计在内。


再例如,《后汉书·孝桓帝纪》载:“永康元年(167年)秋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沈约的《宋书·符瑞志中》也照抄不误:“汉桓帝永康元年八月,黄龙见巴郡。”其实,这一条记载是违背事实的。据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记载,有一个名叫傅坚的小吏,曾揭露过当时的真相:


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间。闻郡,欲以为美,故上言之。


本来是当地乡民的一句玩笑话,却不料以讹传讹,竟传到了堂堂郡府。尽管傅坚已经道明了事情的原委,可巴郡太守邀功心切,仍然坚持将讹言禀报上去,以致后来修史的人因为失察而误写进了帝王本纪中。类似这样由人为造成的严重失实的记载,古书中一定还有不少,可惜我们今天已很难再去一一分辨了。


其次,由于古代中国人运用概念时随意性很大,因此古籍记载中屡屡出现的所谓“龙”,在很多场合并没有被严格地限定在生物学的意义上。


就隋唐以前的记载来看,某些被观察到的现象,即可能出自其他原因,未必就是真正的龙。《南史·齐本纪下》:“永元三年七月丙辰,龙斗于建康淮,激水五里。”倘若一条大鱼在波浪中搅动,不是同样可以“激水五里”吗?《隋书·五行志下》:“普通五年六月,龙斗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皆折开数十丈。”假如是一次陆地龙卷风经过,不也同样能够造成“树木折开数十丈”吗?


隋唐以后,“龙”的概念外延似乎有越来越扩大的趋势。《咸丰兴义府志》卷四四:“今江南夏雨时,常有龙见,多不胜书。”乍一听,不免使人顿生疑惑:根据一些古代学者的论述,龙自很早的时候起便是一种稀有动物,怎么会到了清代反而变得“多不胜书”了呢?原来,这里所说的常见于江南夏雨时的“龙”,乃是一种大气现象,是由积雨云发展而成的猛烈旋风,今人通称为龙卷风,古人或曰“龙挂”,或曰“风龙阵”,地方志中则干脆简化成了一个“龙”字。


正德十年(1515年)四月,有龙起西北,风雨大至,沙石蔽空,摧撤本州礼房、架阁库、军器库,及坏民居四百余间。(《万历通州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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