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信托被击穿,家族信托没用了?
我不是一个爱吃瓜的人,但今天破个例,啃啃前几天的瓜皮:
张兰信托被击穿,难道家族信托没用了?

先来科普一下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就是:
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大白话解释一下就是:你把钱(资产)交给信托公司,设立一个信托产品,然后你或者你的后代或者你指定的人每年可以从这个产品里领钱。

其实国内家族信托的需求挺大的,但却一直没有相应的立法,所以很多有需求的人都去境外设立家族信托。
2014年张兰将其部分财产装进其家族信托壳公司SETL,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离岸信托“成功优雅信托”(名字起的挺好),受益人为汪小菲及其子女,托管人为亚洲信托。
按照信托的相关规定,家族信托产品一旦设立,装进去的财产就是独立的财产,即使委托人(出钱的人)对外欠钱了也不能执行信托产品,因为信托财产既不属于委托人,也不属于受益人(领钱的人),更不属于信托公司(管理的人)。
所以,委托人不能插手干预信托产品的经营,受益人也只有领钱的份,没有说话的权利,信托公司只能按照设立协议管理信托产品,不能侵害信托产品。
所以,家族信托能够起到风险隔离功能,是绝佳的家族财富传承、风险隔离的工具。
但就是有人,打着信托的旗号,仍然掌控着信托财产,随意处置信托资产,其实是名为信托,实为逃债。
所以,这个才被法院认定该家族信托为虚假信托,不被承认,所以就有了今天信托被击穿的新闻。
综合分析,这个事件的发生,委托人有责任,但管理这个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也有很大的责任,根本没有尽到相应管理人的职责。
世界上有很多非常好的制度和法律都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企业家和财产。
如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信托的风险隔离等。
为什么那么多的股东还会因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
为什么会有家族信托被击穿呢?
说白了,归根到底,就是没把法律当回事,不把专业人士当回事,不尊重法律,不遵守规则。
看到一网友说得一段话非常有道理。
金融、法律、财务、税务,其实都是很专业的事情。
但这些领域又有个特点,就是哪怕不专业,也未必会马上出问题。
作为外行,你只有几年之后真出了事,你才能明白谁是专业的谁是大忽悠。

所以,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做,而且费用不能省。与风险和预期利益相比,这都是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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