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性和均衡性的“四项原理”
事物的对应性在理论形式上概括为对应性原理,事物的对应性破缺在理论形式上概括为对应性破缺原理。事物对应性的概念有两种,一是与事物相对性关系相一致的对应性关系。事物的相对性关系在理论形式上概括为相对性原理,比如:0度和100度比较,零度对应了低温,100度对应了高温;100度和1000度比较,100度对应了低温,1000度对应了高温;1000度和10000度比较,1000度对应了低温,10000度对应了高温等。物体温度的高低有相对性,甲物体的高温成了乙物体的低温,丙物体的低温成了丁物体的高温。二是与事物的双向转化关系相一致的对应关系,比如:既可以从相对性原理引申出对应性原理,也可以从对应性原理引申出相对性原理;物质经过物理和化学反应转化为能量,能量经过物理和化学反应转化为物质;电在电场变化生成磁,磁在磁场变化生成电等。
事物的平衡性或均衡性在理论形式上概括为平衡或均衡原理,事物的平衡性或均衡性概念有两种,一是与事物的悖论关系相一致的平衡性或均衡性,比如:正电荷和负电荷产生了平衡,同性电荷的排斥力和异性电荷的吸引力形成了吸引和排斥的平衡等,凡是稳定的物质结构都含有作用力的平衡性,比如:原子核内相互排斥的电磁力和相互吸引的强力或核力处于平衡态,恒星内的自身引力与核聚变反应的辐射压力处于正反力的均衡态。凡是稳定的或状态不发生改变的物体运动都含有作用力的平衡性,比如:电子绕原子核转动时,电子和原子核产生了向内的电磁力,电子的圆周运动产生了向外的离心力,电磁力和离心力保持平衡,地球绕太阳转动时,地球和太阳产生了向内的引力,地球的圆周运动产生了向外的离心力,引力和离心力保持平衡。
二是与事物属性或事务效用的递增关系和递减关系相一致的平衡性或均衡性。比如:经济学的需求原理表示为经济人对某种商品的需求量随价格的上升而递减,随价格的下降而递增,供给原理表示为某种商品的供应量随价格的上升而递增,随价格的下降而递减,经济学的供需原理是在需求原理和供给原理的基础上融合而成的一个平衡或均衡原理,市场交易的原则表示为供需双方或买卖双方在平衡或均衡价格下达成“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的交易关系。递减的需求曲线(需求量随价格的上升而递减)和递增的供给曲线(供给量随价格的上升而递增)在相互交叉的点位形成了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

从对应性原理引出了平衡或均衡原理,反之,从平衡或均衡原理引出了对应性原理;从对应性破缺原理引出了非平衡或非均衡原理,从非平衡或非均衡原理引出了对应性破缺原理。当事物的对应性和平衡性或均衡性占主导地位时,事物的属性和效用遵循对应性原理和平衡或均衡原理,反之,当事物的对应性破缺和非平衡性或非均衡性占主导地位时,事物的属性和效用遵循对应性破缺原理和非平衡或非均衡原理。在客观的不确定性原理和主观的认不准原理约束下,人们难以精确地预测和判断有多少事物遵守对应性原理和平衡性原理,有多少事物遵守对应性破缺原理和非平衡性或非均衡性原理,人们不能无限精确地预测和判断所有的事物在什么时间段保持对应性和平衡性或均衡性,在什么时间点出现对应性破缺和非平衡性或非均衡性。
从递增原理或递减原理推导了平衡或均衡原理,事物属性的递增曲线和递减曲线产生了交叉点,这是事物属性的平衡点,动态的交叉点连接成交叉线,这是事物属性的平衡线,平衡点和平衡线揭示了事物属性的平衡或均匀关系。从悖论原理推导了平衡或均衡原理,从动态的悖论原理产生了转换原理,从静态的悖论原理产生了平衡或均衡原理,从递增原理和递减原理的交叉关系产生了“不增不减原理”或平衡原理,从悖论原理产生了“相生相克原理”或平衡原理,平衡或均衡原理的两种产生方式适合科学哲学逻辑论的等效原理。
对应性和对应性破缺原理,平衡或均衡和非平衡或非均衡原理构成了科学哲学的“四项原理”,这些原理在科技和经济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性,比如:科技人员在工程设计中依据了正力和反力的平衡法则,工程结构承受的外力需要在工程结构和工程材料抵抗外力和变形大小的范围之内,超出了工程材料和工程结构抵抗外力和变形大小的范围,正力和反力的平衡原理将被打破。从长远的观点看来,所有的机械构造物和工程建筑物都有自身运行和使用的生命周期,它们和人的生命一样不能无限延长,对应性破缺和非平衡性的出现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具体的物态和生命都有损耗和磨损,只有自然物质本身永世长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