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二十岁
汪海
那年,我20岁。
那年,作为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和一家法制报的特约记者,我奉命前往贵州西南一个小县城采访一名即将被处决的死刑犯。凑巧,死刑犯也是20岁。
那天天很冷,一大早,我爬上押解死刑犯的刑车,随即,一阵凄厉的警报声打破了这个边远小县城的寂静。
“快来看啊,又要枪毙人了!”刑车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群众。
对于犯罪分子,老百姓深恶痛绝、恨之入骨。几位被害者的亲属,更是愤怒得捋袖攥拳。(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一阵马达的轰鸣,刑车开始启动。
刑车上,武警战士握紧了手中的全自动步枪,他们警惕地扫视着周围的人群和刑车上的犯人,预防着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
死刑犯个儿不高,瘦削的脸上一片惨白。
“记者,能给支烟抽吗?”行进中,死刑犯和我说话。
按规定,这是不允许的。我征得有关部门“头儿”的同意,燃了一只烟卷给他叼上。
“犯的什么罪?”我问。
“抢劫。”他答。脸头绪更显惨白。
“为什么去抢劫?”我问。
“没钱用。”他答。
“没钱用,不会从正道上去赚吗?”我说。
“……”
沉默。虽然是大冷的天气,他的头上却冒出了汗。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或许他对所做的事懊悔,或许他对死亡的恐惧,或许……他用他的上牙咬紧了他的下嘴唇。
按规定,枪决犯人,有关部门都要通知犯人家属在临刑前来看望。然而他,在结束短暂的人生之际,他的眼帘中,没有一个亲人出现。后来听人说,他犯罪后,他的亲人就不愿看到他人。
数万人聚集的广场上,法官开始宣判了。一阵宏亮的对犯罪分子憎恶的声音灌入我的耳鼓:“罪犯刘××,男,现年20岁,捕前系贵州省××县人……”
“罪犯刘××,于×年×月×日晚伙同他人持火药枪在×乡×村×地进行抢劫,打伤2人,抢得现金2。60元,打火机一个,又于×年×月×日晚,伙同他人持火药枪在×乡×路口抢劫……”
法官在宣读他的罪行。他一共伙同他人进行抢劫11次,抢得现金17块3角,打火机1个,手表1块。他们用火药枪、匕首等凶器打人11次,伤16人,死1人。对照我国《刑法》第×条×款和×条×款,构成抢劫杀人罪,实属罪大恶极,被判处死刑……
随着法官的话音,刘姓死刑犯垂下了他的头颅。
在押赴刑场的路上,他问我处决的时候用不用刺刀,他要我给开枪的武警讲动作快一点……
到刑场的时候,他已全身瘫软,武警战士把他扶起来让他跪在地上。这时,他突然扭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还不开枪?”他的全身在剧烈地颤抖。
他的话音未落,我听到了武警指挥员执行枪决的哨音。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他趴在了地上,年轻的生命结束了。
目睹这一切的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在心底默念:20岁的年轻人,请珍惜青春与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