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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以人为本”

2010-08-08 08:29 作者:茶海之心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也说“以人为本”

傅伯勇

当前,“以人为本”这一词汇频繁出现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也频繁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在很多地方、很多时候、很多领域往往被曲解和误用。

其实,“以人为本”这一思想,由来已久。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就提出“政之所兴,在得民心”、“民为贵,君为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万物,唯人为贵”,所有这些都强调尊民、重民、利民、裕民、养民、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更凸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理念、执政理念和价值理念。

这里的“以人为本”,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就是动员一切力量,利用各种资源,使绝大多数人成为社会发展成果的创造者、支配者与享用者;就是以人为中心,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权;就是创造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以人为本”的“人”具体指的是什么?“本”又具体指的是什么?(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以人为本”的“人”,一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当代中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二是指既包括当代也包括未来的广大人民群众。我们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是兼顾眼前与长远的发展,是考虑子孙后代的永续发展;三是指全方位需求的人民群众。就是一切为了人的需要,包括物质生活需要,精神生活需要,健康、安全和提高素质的需要,以及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以人为本”的“本”,就是人与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就是我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当前,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反对几种错误倾向。

一是反对“过早论”。认为“以人为本”不适合中国现实国情,喊早了,搞早了,群众的胆子变壮了,胃口变大了,要求变多了,期待变高了,对群众过于忍让,过于迁就,过于软弱,政府适应不了,社会满足不了,成本太大,代价太高。而事实恰恰相反,是群众期待太久了,是该兑现诺言的时候了,是“四两拨千斤”似的一针见血立竿见影。

二是反对“官本位”思想。“以人为本”,就是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俯首甘为孺子牛”,自觉地做人民的公仆,坚决克服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摒弃唯我独尊、颐指气使、高高在上,反对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反对“以物为本”。这种片面的、不科学的发展观认为,所谓发展就是经济的快速运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DP)的高速增长。过分注重显绩,完全漠视潜绩。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物质生产进步,疏于人文环境营造和人的素养提高,必然导致欲速不达的结局。这种发展观“见物不见人”,其实质是一种“以物为本”的思想,它和“以人为本”所代表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观。

四是反对“以己为本”。“以人为本”的“人”,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小团体或单个个体。但现实生活中,在“以人为本”的幌子下,大行“以己为本”,谋求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这种现象较为盛行。主要体现在:把“以人为本”理解成绝对化的个体满足,个人需要事无巨细都要得到保障,人为地排斥自力更生与个人奋斗;把人文化当成了自由化,排斥组织纪律性与社会责任;以“以人为本”为名张扬所谓的普世价值,排斥并模糊国主义的界限。认为“以人为本”就是“以己为本”,个人利益至上,只讲局部,不讲全局;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享受,不讲奉献;只讲自由,不讲规则。

五是反对宠民骄民。“以人为本”,不是无序管理,也不是放任自流,它是自主管理、法制管理,它要求凡是群众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保护,凡是不法行为都要依法制止。要亲民,爱民,但决不能宠民骄民。宠民骄民的恶果,必然导致社会的混乱和倒退。在社会发展中,凭借虚幻的理想和空洞的热情不仅不能成正果,且酿成苦果的教训比比皆是。这一点,我们务必切记。

六是反对脱离实际。就是把人当成是超越历史、超越阶级、超越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而自行其是,我行我素,这在本质上是和马克思主义格格不入的,它与“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观点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一定要科学地、全面地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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