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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一词该休矣

2010-08-08 07:57 作者:茶海之心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严打”一词该休矣

傅伯勇

“严打”一词,对于生活在中国的人们来说,恐怕并不陌生。在很久以前,笔者就想对它进行口诛笔伐了,今晚闲着无聊,觉得还是应该马上站出来说一说。

“严打”一词,据说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称。听说它的基本要求是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中国最初提出“严打”大约是1983年,并首次进行了“严打”;1996年又进行了第二次“严打”;2000年-2001年又进行了第三次“严打”。通过这三次“严打”,的确还是有效地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也在一定程度上迅速地扭转了地方社会治安面貌。但从最终结果看,“严打”的正面影响还是很有局限,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甚至有时还事与愿违,就像那首“山还是那座山,梁还是那道梁”的歌词一样。

其实提出“严打”,可能本身就有问题。如何定罪量刑,法律自有明确的规定,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法律之外,用不着谁去再吩咐、再强调、再吆喝,公检法司几家根据自己职责各司其职就是了。任何人犯了罪,如果站在“从重”的角度来看,该有罪免处,却进行继续羁押,这不是侵犯人权么?该判五年,却判了七年,这不是践踏法律么?该判死刑缓期执行,却立即执行,这不是草菅人命么?如果站在“从快”的角度来看,假如必要的程序都没有,或者少了几个必要程序,这还能快吗?假如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这还能快吗?况且,“严厉打击”的反义词是什么呢?可能是“温和打击”,也就是说,在特殊时期是“严厉打击”,但在平常时候则是“温和打击”,这又是法律允许的么?法律的天平又何在?这能够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当然,在目前的中国,确实有很多老大难,但往往又是“老大出面就不难”,只要铁腕官员一来,说声“严打”,妖魔鬼怪就难有藏身之所。你看,朱镕基总理在台上一发威,全国各地就有一大批贪官落马;你看,薄熙来在台上一发威,重庆一大批腐败分子就被拿下;你看,仇和在台上一发威,昆明的官场就清明得多。如此光景,人们应该欣喜若狂呢还是应该忧心忡忡?恐怕人们还是应该在欣喜若狂之余忧心忡忡吧!这么多年来,中国一直都在追求“法治”,但这体现的是“法治”吗?这不是“法治”的倒退吗?这不是中国法制建设的悲哀吗?这些毒瘤又是谁养成的呢?尤其是那些大的毒瘤,又是谁提供了他们养大的沃壤?又是谁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纵虎为患、助纣为虐?那些人究竟是在干什么?据老百姓说,他们在吃纳税人的干饭,他们在吃共产党的软饭,或许是吧。俗语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偏偏就有拿了别人钱财却不替人消灾的人,对这种人该如何处理呢?可能还没有规定吧;不,应该有规定,但很少有人去执行;也有人去执行,但不是按照规定执行。所以,他们有的照样是升了官,他们有的照样是平级调动,他们有的照样是躺在温床上坐吃俸禄,不但毫发无损,而且日子过得更加滋润。(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如果一味依赖铁腕人物,一味依赖“严打”,那么铁腕人物之后呢?“严打”之后呢?会不会沉渣泛起,卷土重来?我看是会的。首次“严打”之后不是有第二次“严打”吗?第二次“严打”之后不是有第三次“严打”吗?原因何在?在于第一次“严打”之后不久沉渣又泛起又卷土重来,在于第二次“严打”之后不久沉渣又泛起又卷土重来。

人们总是期盼晴明的政治,清廉的官场,和谐的社会,这是觉悟的表现。与人们的期盼相比,中国已经具备了很多东西,法律差不多健全了,制度差不多齐全了,人才也差不多聚齐了;但差一些关键的东西,差的是为官的一身正气,差的是当差的恪尽职守,差的是自上而下不折不扣的执行力。

所以,只要孙悟空们不打盹,不懈怠,一路打下去,妖魔鬼怪总会除尽;哪里还需“严打”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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