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闲话“爱与恨”

2012-11-08 14:33 作者:陈宣章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闲话“与恨”

陈宣章

有人说:“爱与恨是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爱得轰轰烈烈、恨得咬牙切齿而且又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常常是文艺作品的亮点。然而,有两个问题常常被人忽略:1。爱与恨的根源是什么?2。世界上爱与恨哪个多?

有各种各样的爱:父爱母爱、性爱、兄弟姐妹之爱、友爱等等;有各种各样的恨:掘祖坟之仇、杀父母之仇、夺妻之仇、陷害之仇、掠夺之仇、欺骗之仇、民族之仇等等。仇恨就是你们或他们严重地侵犯了我以及我们不满足的、追求幸福的权利,从而引起我或我们的敌对情绪。当这种严重性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就会使我们产生杀人的动机乃至杀人的行为。

有人认为:仇恨是一种负面情绪,情绪化的仇恨行为有碍理性思维。仇恨作为最黑暗邪恶的一种情感,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摧毁了我们的社会,葬送了不可胜数的生命,吞噬了我们的健康。其实,仇恨是一种正常的心理情绪,普遍存在于人类的遗传基因里。仇恨是比厌恶更高级的情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并不是现在某些媒体所宣传的那样“是最黑暗邪恶的一种情感”。仇恨起源通常是对方触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或尊严,又利用强势靠山或潜规则令当事人无法在事件发生当时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中国是一个崇尚复仇的国度,自古以来就有许多复仇的经典事例。例如:越王勾践用仇恨激励自己和民众,卧薪尝胆,终于完成复国想。这是中国小学生们常用的举例论证。《水浒传》中,武松为替被毒杀的哥哥复仇,干掉了所有仇人。《列女传》中,提萦为了替被朝臣陷害而冤死的父亲而刺杀国王。抗日战争中,无数英雄为了民族仇恨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法律设立的根本目的:1。维护社会各阶层的既定利益,稳定社会各阶层的地位,从而维持社会的秩序。2。帮助老百姓实现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需要。这样,既维护了统治体制,又发展了社会经济。不管是昏君权臣、贪官污吏、土匪盗贼……对于社会经济都是负面影响,都会引起仇恨。

爱与恨除了个人的利益,还有阶级感情、民族利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列宁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人的一生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遇到各种各样的事,出现爱恨情仇纯属正常现象。爱一个人也是这样。也许是被对方的容貌、风度、气质所倾倒;也许是让对方的善谈、幽默、风趣、知识所吸引;也许是让对方的真诚、善良所感动,也许是……一旦爱上对方,必然会有爱的缘由。否则,爱只是一句空话一种形式,而没有爱的内容,更不存在爱的实质。有人说真正爱一个人时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但那是爱到深处的最高境界,就像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是一个道理。同样,恨一个人也是这样。

世界上爱与恨哪个多?我认为:“恨多。”我们常常说:“愿世界充满爱。”就是因为世界上恨太多,而爱太少。类人猿进化成人类以后,仍然承传了动物界的弱肉强食准则。原始社会中虽然没有产生私有制,还是有部落之间的战争。远古女娲氏及其部下瑞顼氏大战康回,最后康回失败,头触不周山而死。还有炎帝氏族进入黄河中游,与九黎族发生长时期的冲突。九黎族是勇悍善战的强大氏族部落,首领叫蚩尤。蚩尤把炎帝驱逐到涿鹿(今河北西北桑干河流域)。炎帝向黄帝求援,双方在涿鹿大战一场。传说:黄帝助炎帝打败蚩尤后,又与炎帝族在阪泉发生三次大战,打败了炎帝部落,进入黄河流域。

一个人在生活中,与社会上各种各样人接触,由于利害关系,不是触犯别人就是被别人触犯。所以,产生仇恨的概率大。相反,一个人爱别人容易,被别人爱则很难。仇恨双方中,被仇恨的一方常常并不一定意识到,而仇恨的一方则可能咬牙切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日本电影《雾の旗》中,名律师大冢与疑犯柳田之妹桐子就是典型。而两个人相爱则缺一不可,并且爱不成而成仇的事情也是很多的。所以,“爱比恨要少得多”。

唐•韩愈、孟郊《城南联句》:“一笑释仇恨,百金交弟兄。”这里,首先要被仇恨的一方意识到被仇恨,被某人仇恨;其次,“一笑释仇恨”需要很高的思想境界,并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第三,被仇恨的一方企图“一笑释仇恨,百金交弟兄”,而仇恨的一方一般难以接受。

古今中外,人类历史充满了战争。除了两次世界大战,局部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其根源就是利益。因此,人们才会发出“愿世界充满爱”的呼声。正因为社会不和谐,才需要建设和谐社会。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513033/

闲话“爱与恨”的评论 (共 2 条)

  • 梦天之蓝
  • 着墨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