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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之几大罪状

2012-08-09 21:11 作者:月落乌啼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俗语云:常将冷眼看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鄙人于今日未时去信用社取存折。因存折丢失需要补办,存折开户乃我父亲名。我拿着手续去取,因不是本人去取,信用社管理人员拒绝给我存折,故我不得取。现将信用社几大罪状公布于下:

一、流氓罪。

我去取存折,手续俱全,但信用社人员拒绝给我,说这是规定,必须本人来取。规定?这是什么破规定啊,规定还不是人规定的?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为甚这么较真?要是这样,还要你们几个人作甚,直接弄几个自动取款机算了。如果我是拿着枪指着你,让你把钱全给我,你是不是也敢跟我说,对不起,按照规定,我不应该给你钱,你打死我算了?我想大概信用社的人是不会按照这规定来办的。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你要看什么样的规定,如果我什么也没拿,手续不全,你不给我,我没说的,像这个规定明显就是不够人性化,你干什么还执行这个呢?这么一种胡搅蛮缠的流氓行为,让人很难接受。

二、浪费资源罪

我去取存折,由于离的远,不得不骑车去,骑摩托车不需要费油吗?谁知道费了油却事没办成,花了钱,费了油,做了一次无用功,跑了一趟空车,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让我情何以堪?国家情何以堪?

三、反伦理罪(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尊老幼乃我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是我去取存折却不给我,我父亲不得不亲自去取,信用社人员既没有尊老也没有爱幼,一点爱心都没有,罪莫大焉。

信用社罪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这种居高临下行为一直成为国有企业的诟病,为我们所不齿。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利用这种垄断优势,我们人民的钱全让这帮孙子给掠去,与强盗无异。奉劝国企的老总们,多积点阴德,否则多行不义必自毙!

无法无天忒猖狂。

财大气粗称霸王。

如若还要行不义,

明日黄花必灭亡。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472327/

信用社之几大罪状的评论 (共 12 条)

  • 神雨
  • 朱发忠
  • 浅淡
  • 风语
  • 海虹
    海虹 推荐阅读并说 呵呵!这就是垄断的恶果!没有竞争、没有风险、没有威胁、没有动力。支持作者!
  • 世界十大杰出青年
    世界十大杰出青年 审核通过并说 并说,世态炎凉,世事多变,人心隔肚皮。一人无能,能领万人遭殃
  • 红秋叶
    红秋叶 推荐阅读并说 规矩之苦,淡之,免伤身。秋叶问好!
  • 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您好,我是信用社的职工,您遇到事情你没有交待清楚,有些业务是必须由本人办理的,这样做是为了储户的资金安全,假如是小偷偷了您父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存单,我们给他钱了,您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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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您好,我是信用社的职工,您遇到事情你没有交待清楚,有些业务是必须由本人办理的,这样做是为了储户的资金安全,假如是小偷偷了您父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存单,我们给他钱了,您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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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涯海角

    天涯海角听您的意思你父亲办理的是挂失业务,这个必须是有您父亲本人办理,因为如果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来领他的存折,这就是对储户资金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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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落乌啼

    月落乌啼回复@天涯海角:你说的那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简直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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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56

    13456放屁啊!车祸也概率也小,摊在你头上你愿意吗!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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