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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军:“1着火点扣50万”也是一种拍脑袋决定

2016-10-10 13:12 作者:网络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三秋”正在持续推进,秸秆禁烧迎来大考,河南对于发现秸秆着火点的地区,将至少扣除50万财政资金,同时拿出80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10月8日中国新闻网)

像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几乎年年都要面临秸秆禁烧这场“考试”,如何考出好成绩,成了当地政府的一件大事。只要管控稍微放松,秸秆无法处理之时,随时面临被焚烧的风险,毕竟农民的意识还远未上升到环保、可持续发展这样的高度。就目前来讲,秸秆禁烧政策落实得如何,关键还得靠政府部门,而非农民的自觉。

今年,河南省提前部署,落实禁烧工作确实“蛮拼的”,为了将责任落实到位,直接与经济挂钩,发现一个着火点,至少扣50万财政资金。至少透露了两点信息:一是该省对禁烧工作几乎已达到了“零容忍”的程度,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二是重罚之下,倒逼着地方政府不敢掉以轻心,一级级落实责任到最基层。

政令已出,相信当地的官员也是有苦不能言,一个着火点就值50万,压力山大啊!但村民焚烧也就是分分钟的事,而且宣传归宣传,难免有些村民不听招呼,趁人不备而焚烧了呢?轻轻松松就可令当地财政损失大把经费啊!哪怕是看在钱的份上,地方部门也会竭尽全力,守好秸秆焚烧的每一道关口,迎接这一场疲惫的持久战,尽可能保证焚烧“零数量”,保住即将到手的财政资金。

当然,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秸秆禁烧的执行结果还不得而知,但此举是否可行,是否依法还值得商榷。一则,发现1着火点扣50万财政资金做法,有何法律依据,会不会是“拍脑袋”行为?二则,如果真有地方因此而被罚款,是否会影响到当地财政资金的匹配,为其添乱?

河南为治理秸秆焚烧的初衷是不容质疑的,但一谈到监管就拿钱说事,难免陷入“以罚代管”漩涡,效果虽然明显,但未必是治本之策,也未必能得到点赞。如果秸秆能换成钱,方便地卖出去,农民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烧掉呢?所以,应对秸秆禁烧令,关键不在于禁烧,而在于为秸秆找到出路,能够被重新利用。(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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