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带给人们的多重思考
6月27日,台湾林益世索贿案爆发,海峡两岸各界人士甚至海外人士都格外关注。从林被曝涉案,到林本人开记者会辟谣澄清,到涉案人录音曝光,再到林本人发表辞职声明,最后到林遭裁定收押,林益世索贿案发展迅速,不折不扣在台湾政坛投下一颗震撼弹。有人甚至喻其为“广岛原子弹爆炸”,这一爆炸把国民党阵营一时震得脸色苍白,只好迅速祭出党纪,把林火速开除出党,以示国民党切割林的坚决态度及整肃贪污的决心。国民党主席马英九都不得不就林案出来向民众道歉,由此可见林案拖累国民党之深,伤害国民党之大。
林益世年仅44岁,已居“行政院秘书长”高位,一时“炙手可热势绝伦”,真的令与其年龄相仿者无法可比,林因而被台湾人誉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如今这颗政治明星不仅光芒不再,而且引来人们对其侧目、反感,这不能不说是林的人生悲剧。
林益世案给政治人物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对台湾社会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
几天时间林案就进入司法程序,可见台湾司法效率之高。台湾已是比较成熟的民主社会,新闻言论追求自由,司法追求独立公正。林案能被揭露,壹周刊可以说立下了汗马功劳,试想在专制社会新闻媒体为了维护社会正义,有这么大的勇气敢站出来揭露社会黑暗吗?我说确实有点难。我们大陆的赵普不是因为爆料而被“下课挪位”了吗?台湾司法不受行政干扰,涉案人一旦涉案证据查证属实,不管涉案人权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司法部门都将秉持勿枉勿纵的司法独立精神予以立案处理,直至案件得到公开透明审理,最后三审定谳予以审判结案。在审判的过程中,被告可以聘请律师,有自己充分的抗辩权力,这样基本保证了司法的独立公正性。林益世开始聘请了赖素如律师,但赖律师在林案证据已非常确凿的情况下,毅然放弃了为林辩护的职责权力,这也间接证明林深涉罪案的千真万确。
联系我们这边司法系统的办案表现,我们老百姓人人都觉得司法腐败黑暗已是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们这边有一个特色制度——“双规”,在“双规”这个过程中,有多少案件被办案人员暗中“吃掉”,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陈良宇案结案后,陈被判处十多年徒刑,但陈收监没几年就出来享受保外就医等特权了。为了消除极大政治影响的需要,连其涉案金额也大幅缩水,当局根本就不敢如实公布出来。可是现在身陷囹圄的陈水扁还在苦苦求告出来就医而不得。比较两岸的司法实践,哪一方司法独立公正也就不言自明了。我们这边一贯高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薄王案至今还在云里雾里,我们不知我们这边的司法效率到底有多高?
薄王如果不是自掘坟墓,自投罗网,我们也不知薄王案何时才能或能不能爆发见天日?薄王作恶无数,为什么以前一直没有得到惩处呢?这不令人感到费解好笑吗?陈水扁曾贵为地区行政首长,其违法乱纪行为照样得到整肃,其七亿多台币的涉案资金都在追缴之列,可见台湾真的在严肃认真实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我们这边多年来产生了很多很多“裸官”,他们在国内大肆索贿,然后把巨额财产转移海外藏匿起来。这样的裸官有几人得到了惩处?这样的裸官级别越高,贪腐愈大,案发的几率愈低,这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吗?假如我们这边像林这样的高官索贿190多万美元,结果会怎样呢?他可能永远都是一个光芒四射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我们这个社会难道还是那个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吗?(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林益世作为一个高官,他犯了严重的索贿案,他去了他应该去的地方,这已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林作为一个政治人物,以前他的内心世界到底怎样,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无法得知。现在,我们终于知道他内心世界有多肮脏龌龊了。林益世作为一个前途无量的高官,他犯了如此不可饶恕的罪行,我说他太无知,太贪婪,太嚣张,太对不起他的恩人马英九和吴伯雄等人,也太对不起培养他的国民党了。不论在哪种制度下的社会,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都是非常重要的。不论民主与否,任何国家的政府部门都会有程度不一的贪腐案件发生,这并不奇怪,令人奇怪的是,一个社会越高调反腐贪腐案越多,并且很多有关系有背景的大贪得不到法律的严惩,仍然稳居高位。林案还表明了这一点,在台湾那个社会,只要你涉贪了,你就有被惩处的时候,不管你是高官还是平民,你都难逃法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这就是法治社会成熟进步的表现。
不管林益世有多高的才能,任何一个政府缺了他这样的一个高官都照样可以运转;但任何一个政府有了林益世这样的贪官,他都应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这样的政府才是民主法治的政府,这样的政府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这就是我对林益世案的最大思考,也是林案带给人们的多重思考。
【12年7月 写于天涯望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