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习惯性贪腐”成为民生一害
4月8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微信获悉,上饶广丰少阳乡一村主任因为向特困户索取好处费而受处分。2014年12月12日,上饶市广丰区纪委接到一封信访举报件,反映“广丰区少阳村村委会主任余瑞平利用职务之便向一名困难群众夏种芳索要3000元”。(4月11日 中华网)
一边是穷得叮当响的特困户,住着破旧不堪的危房,一边却是雁过拔毛的村干部。因特困户申请到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居然有还村干部开得了口,主动索要2000元钱。显然,这不是大贪大腐,而是一种习惯性的“揩油”,贪心覆盖了良心,真是可悲!
中华民族历来就有帮扶弱者的传统,如今全国各地开展的精准扶贫行动,让大家共同奔小康,就是最直接的表现。即使是一名小偷,都知道盗有钱有势的人家,不会轻易向贫困家庭下手。一是于心忍,二是捞不了有价值的东西。作为一名村干部,岂能连这样浅显的道理也不明白?恐怕其心里跟明镜似的,只是出于一种习惯,只要有了贪腐的机会就绝不放弃,哪还管对象的身份是啥。这种习惯性贪腐,最令老百姓痛恨,也是难以治愈的一大贪腐“顽疾”,理应重罚。
作人要讲良心,不能昧着良心做事,尤其是侵害他人利益的事情。身为一村的干部,自身素养、文化水平以及致富资源,通常都会比普通村民多,家庭条件在当地应该处于中上水平。村民把这样的人选出来当干部,就是想让他发挥自己的优势,带动大家共同致富。可是,偏偏有这样的人,当上了村干部,就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本份与义务,成天“打算盘”,企图捞点拿点占点。对于这样忘本的官员,真不应该让其继续当下去。
然而,在江西上饶广丰少阳乡,村委会主任居然能向特困户伸手要钱,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恐怕当地村民要找他办事、行方便,或申请点补助,或多或少都会“孝敬”一点,否则,这样的村干部绝不会善罢干休。对于性质如此恶劣的村干部,却只受到一个严重警告处分,也确实令人唏嘘。如果处罚不足以形成震慑,恐怕还会有后来者以身试法。群众身边腐败,应当严惩!(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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