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纪念世界人权日之际

1948年12月10日,第三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并确定每年的12月10日为国际人权日。
中国当时驻联合国代表,著名教育家张伯苓胞弟张彭春,是《宣言》主要起草人之一。由于他的折冲樽俎,宣言的起草才得以顺利进行而免于流产。
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颁布后,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
《宣言》开宗明义“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全世界各地区所有人都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
迄今为止世界上有149个国家批准加入了这个公约,有8个国家签署了这个协议,但还没有批准加入。中国是在1998年10月份签署的协议,却因多种原因,还没有加入公约。
这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伟大文献颁布实施后,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深远意义。(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六十多年来,《宣言》对人类发展和世界面貌,产生了深刻影响,极大的提高了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二战以后,世界上独立和新成立的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制定国家宪法及法律时,都是依据《宣言》的基本意义和精神制定。
这说明《宣言》所体现的基本思想和精神,代表着一种世界潮流和文明发展方向,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的普世价值。在这种精神引导下,世界上大多数民族国家的文化思想,如江河奔流,融入海洋。
在文化上,形成适用于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在经济上形成全球化。让人类所有的精神财富和科技创新,造福人类,实现共享。六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哪个国家和地区,遵从了《宣言》所倡导的基本精神,这些国家和地区,社会稳定,民众生活富裕;背离了《宣言》所倡导的基本精神,国家就会贫困落后。前苏联解体后,独立的国家和东欧国家,都归向了高举《宣言》旗帜的西方阵营。
中国没有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就没今天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没有今天的繁荣富强。这有力地说明,一个社会制度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和践行情况,决定着一个国家发展好坏和民众的生活幸福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