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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仲永》

2013-08-28 11:48 作者:天地飞鸿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严忠贵/参照《教师教学用书》整理编写

王安石在文中借事说理,以金溪民方仲永为例,说明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文章分为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贪财短视,用文中的话来说就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让20岁左右的方仲永“泯然众人矣”。结尾的议论部分,说理严谨,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指出了方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在于“受于人者不至也”,并引发本来就普通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不堪设想的感慨,更令人深感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才至关重要。

这些道理大家读后都易明白,所以我也不想多费笔墨。只是就几个问题与大家切磋交流。

王安石开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写到“未尝识书具”的方仲永五岁时的处女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养父母”是“”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可见方仲永是神童是不掺水的,有利于突出文章主题。

“传一乡秀才观之”,这一句里的“秀才”也值得探讨一下。大家很容易理解为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其实在唐宋时期,“秀才”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另外“一乡”是全乡的意思,所以这句话应这样理解: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而不是理解为:给全乡的秀才看或给某个乡里的秀才看。

文中“指物作诗”,指写“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本文语言的精当,本文语言的平实又不乏感情色彩,尤其值得称道。文中每一词、每一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的。例如首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交代籍贯、身份、姓名、身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再如“忽啼求之”的“忽”、“即书诗四句”的“即”、“自是指物作诗立就”的“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一句,其父贪图小利而自得的愚昧无知之态如在眼前;“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点出了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等等,例子俯拾皆是。另外,文章以平实的语言写可“伤”之事,说何以“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王安石对一个神童“卒之为众人”的惋惜、哀伤之情。

总之,这篇文章读来,方仲永的遭遇令人叹息哀伤;其中的教训令人深思、引以为诫;作者语言的精当,值得揣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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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伤仲永》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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