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赵高、胡亥和李斯”
闲话“赵高、胡亥和李斯”
陈宣章
赵高、胡亥和李斯都是历史名人,也是秦帝国二世而亡的经手人。
赵高(?-前207),本为秦国宗室远亲(一说赵国宗室远亲),入秦宫为宦官(一说赵高为“宦官”乃后世曲解),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管事二十余年。秦始皇死后,赵高是沙丘政变的主谋,与丞相李斯合谋伪造诏书,逼始皇长子扶苏和大将蒙恬自杀(蒙恬不肯自杀而被囚),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即秦二世,并自任郎中令。他在任职期间独揽大权,结党营私,征役更加繁重,行政更加苛暴。不久,赵高杀害蒙毅及蒙恬。公元前208年,赵高设计害死李斯,成为秦朝丞相。第三年他发动望夷宫之变迫秦二世自杀,另立子婴(秦始皇大儿子扶苏的儿子)为帝;不久被子婴设计杀掉,诛夷三族。
秦帝国二世而亡的罪魁祸首就是赵高。他的阴谋就是“用假”昭告(赵高),他祸国殃民真是“糟糕(赵高)”。历史上指责秦始皇暴政,其实秦末农民起义是赵高暴政的逼迫。
赵高最大的“名望”是成语典故“指鹿为马”中的策划者。《史记•秦始皇本纪》:相传赵高试图谋权篡位,为试朝廷中有哪些大臣顺从他意,特地呈上一只鹿给秦二世,并说这是马。秦二世不信,赵高便借故问各位大臣。不敢逆赵高意的大臣都说是马,而敢于反对赵高的人则说是鹿。后来说是鹿的大臣都被赵高用各种手段害死了。指鹿为马的故事流传至今,人们便用“指鹿为马”形容一个人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现今,“指鹿为马”之事不少,例如:一些学者专家把乱七八糟的理论说成是马列主义。生产力是人们在描述社会生产活动总体概况时所创造和使用的一个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生产力的定义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刘德《财富论》中提出了生产力新的定义:“生产力是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并且进一步提出:“资本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百度百科》)这就是典型的“指鹿为马”。
这里有两个错误的前提:1.生产力是社会生产活动总体能力,不是指个体生产力。一个国家可以与别国比较社会生产力,一个国家内部怎么会有许多个社会生产力比较大小,并没有哪个生产力第一,哪个生产力第二之分?有人说:“科学是第一生产力。”这仅表示:构成生产力诸多要素中有“科学”的地位,至于哪个要素排在第一,“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更不能从字面理解:科学是第一生产力,伪科学是第二生产力。2.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创造社会财富;而资本积累是剥削剩余价值的结果,资本本身并不创造社会财富。
驳斥“资本是第一生产力”:1.如果资本是第一生产力,在资本问世以前,人类社会有没有生产力?2.以此类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第一生产力”。3.退一万步讲,那两个前提如果成立,那么就会发生如下情况:一个项目招标,有若干公司投标,最后中标的公司并不是因为资本大,也不是因为资质高,而是因为与权力关系密切(裙带关系、贿赂关系等等)。能不能说“权力是第一生产力”,甚至“腐败是第一生产力”呢?4.“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中,财富含义指钱财,而正确的含义应该是社会财富。【商业模式的最高境界】少妇报案:“我把钱放在胸衣内,在拥挤的地铁内被一帅哥偷走了……”警察纳闷:“这么敏感的地方你就没觉察到?”少妇红着脸答:“谁能想到他是摸钱呢?”周小川:让客户的钱在愉快体验中不知不觉地被摸走,是商业模式的最高境界。(《央行行长周小川的经济学讲座》)社会生产创造的财富是一回事;这些财富被谁“摸走”是另一回事。“摸走”财富对于个人是财富增加,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财富并没有增加(创造)。社会主义社会分配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资本主义社会分配原则“各尽所能,按资分配”。而“资本是第一生产力”论不但为资本积累的血腥辩护,而且宣布:资本主义不灭。这是马列主义吗?
胡亥(前230年-前207年),秦二世,在位时间前210年―前207年;秦始皇第十八子,从中车府令赵高学习狱法。秦始皇出游南方病死于沙丘宫平台,在赵高与李斯的帮助下,胡亥杀死兄弟姐妹20余人,逼死扶苏而当上皇帝。秦二世即位后,赵高掌实权,实行残暴统治,终于激起陈胜、吴广起义,六国旧贵族复国运动。公元前207年胡亥被赵高的心腹阎乐逼迫自杀于望夷宫,卒年24岁。赵高之所以立胡亥为帝,就因为胡亥愚蠢,可当傀儡。
胡亥屠杀自己兄弟最残忍的是在咸阳市将12个兄弟处死。另一次在杜邮又将6个兄弟和10个姐妹碾死,刑场惨不忍睹。将闾等三人也是胡亥的兄弟,比其他兄弟都沉稳,胡亥找不出什么罪名陷害,最终也被逼自尽。胡亥的众兄弟当中,死得名声好一点的是公子高。他眼看兄弟姐妹们一个接一个被胡亥迫害致死,知道自己也难逃厄运,但逃走又会连累家人,于是下决心用自己的一死来保全家人的安全。他上书给胡亥,说愿意在骊山为父亲殉葬。胡亥大喜,又赐给他十万钱。胡亥听从赵高唆使,害死蒙毅和蒙恬,对其他的大臣也大开杀戒。所以,胡亥真是“胡害(亥)”、“胡醢(亥)”。
胡亥虽然奉始皇帝敕令,从中车府令赵高学习法律,师徒两人最无法无天。一次,赵高犯了大罪,交由蒙毅处置。蒙毅依法判处赵高死罪,但始皇帝给予赦免,官复原职。胡亥没有治国的气魄和才干,十分残暴和荒淫。胡亥自白:“夫人生居世间也,譬犹骋六骥过隙也。吾既已临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胡亥向李斯询问如何才能长久地享乐下去。他对李斯说:“我听韩非说过,尧治理天下的时候,房子是茅草做的,饭是野菜做的汤,冬天裹鹿皮御寒,夏天就穿麻衣。到了大禹治水时,奔波东西,劳累得以致大腿掉肉,小腿脱毛,最后客死异乡。做帝王如果都是这样,难道是他们的初衷吗?贫寒的生活大概是那些穷酸的书生们提倡的吧,不是帝王这些贤者所希望的。既然有了天下,那就要拿天下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才叫富有天下嘛!自己没有一点好处,怎么能有心思治理好天下呢?我就是想这样永远享乐天下,爱卿你看有什么良策?”这样的皇帝必然自取灭亡。
胡亥的残暴荒淫最终导致了陈胜吴广起义的爆发,各地起义相继爆发,被秦国灭掉的六国后裔们又重新打出六国的旗号反秦,各地称王割据的不计其数。但胡亥根本不相信,只喜欢听天下太平的好话。谁要说“有人造反”就被治罪,因为等于说天下大乱。治罪的罪名是“非所宜言”罪,就是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这种罪名是典型的封建专制刑法,秦朝灭亡后,很多朝代都继续沿用这种罪名来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司马迁:“始皇既殁,胡亥极愚,郦山未毕,复作阿房,以遂前策。云‘凡所为贵有天下者,肆意极欲,大臣至欲罢先君所为’。诛斯、去疾,任用赵高。痛哉言乎!人头畜鸣。不威不伐恶,不笃不虚亡,距之不得留,残虐以促期,虽居形便之国,犹不得存。”如今的既得利益集团正沿着胡亥之路下滑,他们并不知道前面就是万丈深渊,而且他们将贻害自己的后代。
李斯(约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秦统一后,参与制定秦朝法律和完善秦朝制度,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提出并主持文字、车轨、货币、度量衡的统一。秦始皇驾崩后与宦官赵高合谋,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秦二世,后为赵高所忌设计诬害而被铺入狱。
李斯的人生有三大转折点:师于荀子;佐于赢政;罪于赵高。其悲惨下场的根子是私心:早年害死比自己才高的韩非;后在沙丘政变中害死始皇长子扶苏和大将蒙恬;结果被赵高陷害,在严刑逼供下甘心诬服,其长子李由(三川郡守)被项梁楚军所杀,赵高编造假报告说李由拥军叛变,经秦二世批准李斯被“具五刑”、“夷三族”,腰斩于市。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深远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历史上,因为变法改革、尽心治国者被冤致死者很多,但是李斯之死却自食其果,盖因私心所致。临刑时,李斯感概万分,“一生追求建功立业,意欲永葆富贵,却因私心得而复失,落得如此悲惨下场”。综合李斯的处世理论出发点是竭力保全自己的高官厚禄,为人臣的出发点是不择手段遵行皇帝的命令从而保全自己的官运,所以综合出发点是自我利益,由此延伸出的一些列处世原则。害人终害己,个中的教训值得今人深思。20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