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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

2008-06-13 18:20 作者:楚如盈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1、小镇一九九五

“同学们,欢迎你们来到我们全中附小。各位都是从各小学选来的优秀分子,一起组成我们优秀的奥赛班。从此,我将引领大家走向更优秀的未来……”

中等身材略微发福的新班主任满腔豪情地给我们进行着入校的第一次讲话。

这个老师和我家牵扯起来,还有一点迂回的亲戚关系,他差不多可算父亲的远房表亲。在我入学前彼此就打好了招呼。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一直被老师所重视的感觉会因为学校换了而暂停。满满的新鲜感使我不住地环视着我的新同学们。大家如我一般满眼懵懂新奇。眼神调皮而无辜。真真单纯无害。

除了一起来的好友蓝夕,我不认识周围的任何人。然而很快我就在这个庄严的晚上确定了今后与我的人生会有诸多牵扯的三个人。

是次日才知晓他们的名字。但我总觉得所有的开始都在这个应该新奇实则单调的晚上。(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阴晴,与我臭味相投的损友。在以后的整个学生时代我们一起看武侠一起逃课一起捉弄男生一起抵抗老师一起在每个毕业的晚上相拥而泣。如今我们不常见面,总是怀念的当初少不更事的小幸福

还有于岩,她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后来所有的同学都如此公认。那时,我完全被震住了,没有什么恰切的词能描述当时的心情,只是又欢喜又恼怒。这种情绪要到很久以后回忆的时候才豁然开朗,原来,我是在自卑呢。因为从来都是被注目的对象,所以,不曾体会到,人心会有那样的一种婉曲。

而程曦,竟然比我还猖狂。班主任在上面讲话,我虽然有些恃宠生娇,到底还是三成的好学生,基本的精神还是听进去了的。我是那种看起来无所畏惧风风火火其实内心懦弱胆小的家伙。总的来说不会堕落到什么不堪的地步。但像我这样的人所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在一个阶层里面比自己还拉风的人。这个叫程曦的家伙,却在我还残留着理智的时刻倒头睡觉。更令人忍无可忍的是,他阻挡班主任的视线所利用的屏障,正是我挺直的背脊。

这所有的一切,使我的内心极不平衡。

要知道那个时候,还不足十二岁的我是多么顽劣的小丫头,会千方百计地捉弄人。此时这大好机会,怎能轻易错过?

于是,我朝那个小脸完全埋入桌底的瞌睡虫奸笑,开始剧烈的咳嗽,成功的吸引了班主任的注意。

我自销身体不是很好,一旦身边有人感冒,那么我必定会在一天之类中招成为下一个患者。发作起来,不是流鼻涕头痛或发烧,只会无休止的咳嗽。据说这是慢性支气管肺炎。

在入校前,爸曾对班主任一再叮咛,一但我咳嗽,决不是小事。这是我得以实施捉弄的法宝。

我装得很像,咳得脸红脖子粗,活像刚经历一场伤肝动气的争吵,由不得班主任不从讲台下来关心关心。

众人的视线也全部都集中过来了。我心想,后面的小子,真是送了你一份不同寻常的见面礼啊,让我如此牺牲自己的健康。心底升腾起诡计得逞的喜悦。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班主任的询问,只说肺部似乎有点微疼,喉咙很干,想喝水。班主任让我回宿舍休息,我拒绝了,说不要紧可以撑一下。

接下来有我期待的好戏上场,我怎能错过我一手设计的戏剧?

果然如我所料,班主任在准备回讲台的转身之际,突然停下了铿锵的脚步,他往后退了两步,盯着睡着的人,敲了敲对方的桌子。

没反应。

再敲。

还是没反应。

教师里连呼吸都似乎被冻住了,寂静如深海。

程曦旁边的同学颤颤巍巍地把他推醒。这个后来成为我的初恋的此时才十二岁的男生缓缓抬起头,睡眼蒙胧,对眼前的状况还是云里雾里,嘴中还咕隆着,老师这么快就讲完了么?

“程曦同学,站起来。”

班主任恼怒地瞪着他,踱步回到讲台之上,“同学们,现在大家虽然还只是六年级,但你们不是普通的六年级学生。你们是我们镇上26所中小学校里面最出色的六年级学生,对你们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六年级高得多。大家只有勤奋努力,才可能获得以前获得过的东西。希望你们有这个意识。”

下晚自习后,程曦被单独留下训话,之后还得打扫教室。我故意磨蹭了好一会儿才走,看着他拿着扫帚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内疚……

2、G城二零零七

“那时,我还以为你之所以看我打扫,是同情心使然呢。所以,就觉得坐我前面那个神神经经的女生,其实内心良善而美好。”

“完全错了吧!”

这是我们在G城的海边的对话。

那么多年以后,风风雨地走着各自的人生路。有过纠缠、恋、错过,喜悦与伤感,无奈的叹气,愕然的重逢,岁月蹉跎,人事变迁。在最初的命运交叉之处,那些稚嫩刁钻的笑颜,记忆抖落尘埃,我们似乎可以释然,微笑,深呼吸。

海浪一波波袭来,我脱了凉鞋,踩着柔软的沙子,任海水冲刷着脚板。他接过我手中的鞋子,说,盈光,没想到我们已经认识十三年了,整个青岁月呢。

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是低头朝前走。

谁说不是呢,转眼就十几年了,互相伤害互相折磨的日子都心照不宣地尽量不再提起。但此时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们都回不到过去了。

儿时喜欢白公主,那么美丽那么善良,有可爱的小矮人和英俊的王子竭心守护。

长大一点点后,到了幻的花季雨季,多少有了爱情的幻想,这时最想变成睡美人,即使沉睡百年,也有远方的英勇王子跋涉二来,骑士一样斩荆,唤醒爱人。

而如今,爱过,伤过,痛过,经历了一些世事,看通了几场人生后,便想回到过去。最羡慕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那时的我们,单纯,稚嫩,不通人情世故,顽劣调皮,偶尔偷邻家果园的橘子与西瓜,幸福而满足

我是迷恋童话的,从小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千零一那个聪明的王后,用离奇好听的故事,让我的国王对我如痴如醉。

所以,不断地编造各种各样的故事。

但我知道,我的故事,只感动过我一个人。

蓝夕总说我太异想天开,看不清摆在眼前的现实的路有多少荆棘与杂草。

我总是傻傻地一笑而过。

程曦,你呢?

你可知道,这一切皆缘于你。平生的第一个晚自习,我对身后初次见面的男生开了场无伤大雅的玩笑,不曾想,却要用我余生的忧伤为之付出代价。

其实,我并不是那种聪明狡黠的女子,可是我还是能分辨幻想与生活。对于生活,我曾努力过也曾妥协过,我很明白在它面前我要理性而且隐忍,收敛多余的放肆,掩藏过露的情绪,即使疲惫也尽力笑颜如花。

我一直深谙生活的法则。

可唯独在想起你的时候,我才会不像自己。蓝夕不喜欢你,看不得我如此沉湎于旧事。

我跟自己说,那个离我而去的家伙,一定在夜深人静的窗前仰望着并不透彻的星空,也如我这般彻骨想念,只要不见面,只要屏蔽和他有关的所有消息,这就会是最让人在北风中依然不畏冷的事实。

渐渐地,自然地信以为真。

直到在人海里认出彼此,梦里的青烟终于散开。

3、小镇一九九九

我们的初中毕业聚会是在一个有座道观的山头。

现在还记得,那山上有口不知深浅的深潭,深潭里有摇曳的水草和胖胖的娃娃鱼。而潭边有个小小的菜园子,是住在那里的道士种的。我和蓝夕及,偷摘了几根碧绿鲜嫩的黄瓜,引得众人一阵鄙薄。

这场自发组成的告别旅行,我一直怀念。

它宣告着我们进入青春之轨。

当时去的山叫凤凰山,有很多梧桐树。如今它的风景已经记不大全,只有从当年合影上能窥见的野山椒,一片一片的,嫣然如火。现在想来,真的是一切皆有预兆。我怀念的那趟旅行是在凤凰山,在我给自己量身创作的武侠小说里女主人公姓楚,高中上地理课时,我的地图册上划了各色的圈,唯有一个地方被重重的做了记号。这一切都是无意识的,没有特别的故意。可是,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一个与我渊源不小的小城。我注定要跟这个地方纠缠一阵子。那是后话。让我们还是把目光投向一九九九。在世人为千禧年即将到来而兴奋忐忑之时,在一个遥远的中原小镇,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在如何挥洒他们的年华。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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