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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楼兰

2008-06-13 18:20 作者:用温柔下酒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一九二七年的之际,一个叫做斯文赫定的高鼻子蓝眼睛白皮肤的男人,在一个肤色黧黑燕窝深陷的男人引导下,终于,在罗布泊的西岸边的沙丘上发现了我——风,一个沉睡了两千多年的匈奴女子,墓前的柽柳,已经风吹打卸落繁密了的枝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桩,依然坚守在千百年的位置,默然招引着人们的视线。于是,我轻浅的微笑又呈现在楼兰的阳光下。

安归呢?在一个个陌生人的视线中,我没能找到安归。

安归是楼兰王,他的父亲是楼兰王,他的弟弟尉屠焉也是楼兰王。

楼兰,是飘洒在罗布泊湖西岸离汉界最近的国家,罗布泊是巨大的咸水湖。站在楼兰的城墙上,数十条支流奔入罗布泊,罗布泊的水如同巨大无边的蓝色绸缎,被风温柔的鼓着,然后一直蓝到天边,直到视线的尽头。湖岸上,郁郁葱葱的树林中有绿的胡杨红的柽柳,夹杂粉的蓝的黄的花朵,五彩缤纷,淋漓斑斓。芦苇荻草丛中,是肥沃的沼泽地,楼兰肥料的来源。

“那是令人向往的地方……”安归站在父王的草原上,挥动着马鞭对我说。成群的羊如云般缓缓在草丛中时隐时现时聚时散,变幻无穷。那是,安归还不知道“世外桃源”一词。

安归的身份很尴尬,父王对他的态度徘徊在贵宾和囚徒之间。因为安归的父亲义不容辞的做了楼兰王,为了在汉匈的夹缝之间求得生存,十年前,十五岁的安归质于匈奴,来到草原;他的弟弟,十三岁的尉屠焉质于汉朝,入居长安。(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父王常常站在帐篷外,头顶帽子上插着高高的孔雀翎,看着我和安归嬉戏。我们也常常骑马游玩在无边的草原上。那时的水,清凉;那时的天,蔚蓝;那时的鸣,温柔如同新嫁娘的耳语。

风儿轻轻的拂过我的脸,安归轻唤着:“风——”目光所及却在了楼兰的方向。

我对父王说过多次:“我要嫁安归。”

父王抚着我的头顶,冒顶上的孔雀翎就摇摆不定:“我把你嫁给草原上最英勇的男人。”

“他能射下天上飞翔的雄鹰,能赶走叼羊的豺狼,能驯服最暴躁的烈马,能超越你最优秀的骑手。他就是草原上最英勇的男人。”

父王说:“他是楼兰人,不是匈奴人。”

是的,安归不是匈奴人。他的肤色黧黑,眼窝深陷,卷发黄褐,鼻梁挺直高耸。和我虽然有相似之处,却与我的父王与我的兄长们黑红的脸膛平平的颧骨完全不一样。

又是一个春天,草原沉浸在各种花香的氤氲之中,我随着轻风起舞,宽大的衣袍散开,犹如一朵五彩的蘑菇盛开在蔚蓝的天穹下碧绿的草原中。

我的舞蹈不同于我的父王我的兄长的舞蹈。他们只是伸手提肘跳跃摇摆,他们的脖子和身子僵硬不动。而我的脖颈天生的会转动,手腕是天生的柔软,身子是天生的灵动,旋舞起来,就是一团缤纷的光影,陆离斑驳。我的父王和我的族人并不奇怪。据说,我从未谋面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一个从楼兰抢来的带着面纱的女子。我的母亲用面纱遮挡了她姣好的面容,却遮挡不了她的舞姿,于是,我的父亲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带着强大的骑兵抢了我的母亲。我想,父亲对她是千般宠百般的,因为,他脾气暴躁却对我百依百顺,因为,他为我取名“风”,在唤着“风儿”的时候,是不是又想起了那个风般倏忽而来又倏忽而去的女人呢?那一抹温柔,是不是为诞下我而去的女人绽开的呢?

尘土飞扬处,使者的马匹停在安归的帐篷前。此后,安归的脸色苍白站在我的野花堆前,他说:“风,我的父王死了,一定是为楼兰,心力交瘁劳累而死的。”

“你不能回楼兰!你不要做楼兰王!你叔祖,你父王,都是为了楼兰逝去的……”

“风,那是我的责任。我不做王,尉屠焉就必须做了。我不能让他承担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安归断然说。

安归回帐篷收拾回国物件,父王策马而来:“风儿,你可以嫁给安归。我会给你一个盛大的婚礼。可是,”停了停,他又说:“你必须为你的族人获得楼兰做一个承诺。”

我欢天喜地的。因为,我只是听到了我可以嫁给安归,只是听到可以跟着安归到他的故国楼兰。安归说过,那是一个最富有的文明地带。那里有成群的鸟唱着歌,有成群的犀牛摇着舞,有无数的珍宝在阳光下闪烁。那里的柽柳铺天盖地卫护着楼兰,那里的孔雀开着最绚烂的羽翅。

我的婚礼在草原的夜晚盛开。平旷的草原上,宽大的帐篷之间,系上了红红绿绿的布条。我的头顶上有孔雀河畔最绚烂的孔雀翎羽,族人们在我的发际戴上最细巧的帽子,我的手腕脚踝套上最精致的金饰铃铛。熊熊篝火中,罕见的鹿肉熊肉,还有整只整条的牛羊架在木架上横在火焰上,一柄柄刀从族人的腰间拔出,割下一块块肉,然后蘸上楼兰的盐巴,散发的肉香味,让我的族人就着大碗的奶酪大碗的烈酒狼吞虎咽,劲歌狂舞。

歌声升起来了,人群沸腾起来了。安归的忧伤似乎被婚礼的喜庆淡化,在他的注视中,我舞起时,他也起舞。我的腕上脚踝上的铃铛,他手中的铃鼓,响成一片,成了匈奴草原上的绝响。

父王的嫁妆是丰厚的。羊群,马队,绵延在楼兰和匈奴之间,随着我到了楼兰。

我在安归的怀里,站在城墙上极目纵横,罗布泊,一匹巨大的蓝色绸缎在阳光下轻轻地鼓动着又消失在天地相连之处。两岸的绿色连绵不绝。落入湖面的阳光,立体又虚幻地耀眼着。佛塔,在丛林中悄然挺出。一切,这里犹如前世来过一般,没有丝毫陌生。

回首,有庞大的建筑屹立在山巅。那里,有我的寝宫,柽柳制作的门窗的宫殿里,堆满了美玉琥珀金银。

“这就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楼兰。这里有匈奴人和汉人寐以求的奇珍异宝,有美玉琥珀金银,有盐巴胡椒葡萄,有水牛大象孔雀犀牛狮子。我们的楼兰更是盛产名驹良骥。这都是罗布泊的湖神赐给我们的宝藏……”

“可是,安归,人这么少。”我看着田野里躬耕的农人,看着赶着骆驼群前来休憩的商队,看着归来的车队——那是从罗布泊湖里捞起的盐巴,我微微笑了。

“户千五百七十,口万四千一百,胜兵二千九百十二人。”安归愤愤地,“如若没有张骞,汉人也就不能知晓楼兰的存在,我的父亲也不必做楼兰王,我也不必和尉屠焉分离那么久……”

不止一次听他说起尉屠焉,他的弟弟,十三岁质于汉朝的少年

“尉屠焉是什么模样呢?和安归一般的外貌吗?一般的浓眉吗?”我思忖着。

安归没有忘记抚慰我:“在匈奴做人质,我也很高兴认识了你……”

父王和汉朝的使者频繁降临,周旋在二者之间的安归常常彻夜难眠,在高耸的寝宫中,睁大着眼,直至曙光掩盖夜明珠的光芒。父王的使者总是说要探望我知道我的近况,仿若是走亲戚一般。只有我知道,父王除了惦念我之外,更要联络楼兰,同化楼兰。使者每次回去,安归总是有极多的礼物带回,除了凶猛的狮子,他们什么都要。

“不要再给礼物了,安归。你知道,这不再是礼物了……”

“风,我要让楼兰的天更蓝,湖水更清,树更绿,鸟更多,阳光更明媚,我要让楼兰的每个人都幸福安康。我要让楼兰不再害怕匈奴,不再害怕汉朝,让尉屠焉和我不再分离……”

安归有时闲暇,也带着我策马纵入柽柳林的深入,躺在灌木丛中,柽柳的红色的花和繁密的枝叶拂在我们的脸上,痒痒的。他抚着我微微隆起的腹部说。

傅介子青帽素衣,再次坐在楼兰驿馆的上座:“此行,我给王带来大批金银和一个好消息,要与王私语。”

珠帘后的我,看见我的夫君楼兰王安归放下手中的刀,刀上的鹿肉冒着腾腾热气。安归欠身,侧耳于傅介子身边。我的惊叫尚未出口,傅介子身边的两位英武的汉人挺剑。两柄利剑训练有素毫厘不差地架在安归的颈间。一股血泉,从安归的颈间喷涌而出。

“楼兰王安归,因背信弃义于汉朝,大汉天子命格杀无论。令其弟尉屠焉继位!”宽阔的驿馆中间,一群轻纱素裙的女子僵立了,她们凝固于右手上扬左手横于颈间的姿态。我的心凝固了,时间凝固了,空气凝固了。两个英武的汉人青年倏忽归于原位,雕塑般立在傅介子的身后,仿若刚才只不过在安归的琥珀夜光杯中斟了一巡葡萄酒。傅介子清朗的声音若隐若现,成了楼兰驿站的背景。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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