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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人生(八十九)

2011-05-15 08:56 作者:陈宣章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坎坷人生

——正方形性格和真实八十一难

陈宣章

一七六、苏州塔陵群案

周立波说:“现在的人死不起。”他可能不知道,十几年前苏州有一场“小房产”大骗局。

1998年初,妻子告诉我一件事:1997年1月3日,在纺三医院“羊群效应”下购买了苏州市万国永泰安乐园塔陵有限公司(简称万国塔陵)六个塔位,优惠价每个1950元(原价2780元)。三天后拿到苏州市“吴县殡葬服务公司公墓收款收据”。当时,纺三医院党办主任、上海市市领导刘云*的大姨姐张*秋也购买了,各科主任争先恐后购买,而且动员科室工作人员购买。万国塔陵驻沪办事处经理承诺:一年后如果不用塔位,公司负责收回,给予15%回报率(利息)。现在一年将至,妻子要我去退塔位,收本金和利息。(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们两个人去万国塔陵驻沪办事处,人去楼空,一群“塔民”大闹办事处。于是我就开始调查万国塔陵的方方面面,研究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改革开放以后,有些人拉“创新”的大旗作虎皮,行坑害百姓的勾当。1993年起,“想发财,造塔陵”的阴风从苏州刮起,波及全省。1994年6月起,预售塔位使大量人民币源源不断流进苏州,令塔陵经营者及其后台忘乎所以。陵塔未造成,一批毒蕈长得又肥又大。苏州塔陵群案中,骗术创新达到了相当水平,仅新民塔陵案中受骗者就有数万人。骗术之最当属万国塔陵;重灾区就是吴县;后台最硬则为长云塔陵。

新民塔陵是苏州塔陵第一案,不但发生最早,而且许多骗术由它首创。

1993年,苏州市民政局突发奇想:中外合资建塔陵。它们弄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事批(1993)244号》文件《关于对中外合资兴建姑苏塔陵的请示的批复》(1993年12月13日)。又弄到了《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民事函(1994)32号)》文件。江苏省民政厅下发《苏民民(94)3号》文件。于是,苏州市民政局发《苏政民(1994)39号》文件(1994年3月26日),并把姑苏塔陵定名为“苏州市新民塔陵”。在苏州市民政局直接参与下,新民塔陵干了几件“世无前例”的“创举”:

一、推出塔位期货:

根据新民塔陵有限公司工程部1994年12月8日《工程进度通告》:工程队12月15日至12月20日进场。可是,苏州市物价局1994年8月4日下发《苏价费字(1994)第117号》文件:“同意苏州新民塔陵有限公司塔陵穴位每个单位预售价为4800元。”“上述收费标准自业务开展之日起执行,待新民塔陵竣工后,再上报我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而苏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苏州市民政局在1994年5月31日早已批准新民塔陵以约定的内、外销比例开始预售70%塔位。1994年6月新民塔陵预售第一期塔位时,物价局还未批价。

新民塔陵对外公布的塔位价格调整表(元/个,每期预售5000个):

销售周期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十四期

平均价格00……8160(每期涨400元)

新民塔陵还承诺:1996年7月1日起可通过公司转让上市,获得高额回报。

1994年8月18日《解放日报》发表文章《塔陵殡葬改革新思路》:“一个由当地政府、投资者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保证了塔陵始终一流的服务水准”。“新民塔陵一经推出,消费者纷纷赶到延安西路1599号麦克林集团上海总管理处,询问、订购者络绎不绝。一位消费者先为老母买了个塔位,第二天又赶来为父亲买了一个。不久,他又为自己、妻儿购买,前后10余个。”且不说壮年购置塔位是一哄而上,连小孩也购置塔位。文章接着泄露了天机:“当然,供不应求是必然的……说得商业化一点,这就是塔陵的升值潜力所在。”“而在塔陵的开设之初,价格也并不很高,只是炒家将其看作房地产投资,也由于供不应求,价格才猛升狂涨。”从此,塔陵有了一个代名词:“小房产”。为了炒作,新民塔陵第一期仅售2100元,而且首期付款才500元。《新闻报》1995年9月9日发表文章《如何使钱生钱》,把炒小房产列为三种无风险投资之一,说“投资3000元,一年有50%回报”。

新民塔陵从1994年3月在海内外十多种报纸上登载宣传广告。一场由苏州政府发起的炒塔位之阴风席卷江浙沪,把大批百姓打入活地狱。

为了加大炒卖进度,苏州市民政局官员承诺:“五年内不再在苏州造第二座塔陵。”其实,名流塔陵的民政部批文早于新民塔陵。不久,继名流、万国、西华塔陵,一大批塔陵、墓区纷纷推出。在万国塔陵上马时,吴县民政局副局长周根福承诺:“三年内苏州地区不再批塔陵。”它们把百姓当阿斗任意耍弄,承诺则可以任意撕毁。

二、买卖合同公证: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公证处1994年7月25日发表《公证书》(1994苏园证民内字第014号文件),公证了用数千元换一张《苏州新民塔陵塔位永久使用权证》的合法性。这张公证书成为以后更大规模诈骗百姓的金字招牌。新民塔陵承诺,预售期内从买入日起满2年,公司按买入价的180%回购。按照合同约定,塔陵两年内交付使用,逾期不交公司双倍返还价款。这就骗得大批百姓蜂拥而来,深陷困境。

三、离奇销售方式:

新民塔陵为了短期内骗取巨资,推出了一整套委托中介销售条款。以一只拖四只为一个单元,奖励销售者发展下线。除了发展下线可直接提取高额中介费外,还设立特级奖、网络推广奖、销售业绩奖。这种销售方式,以几何级数急剧扩大受骗上当者的范围。1995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公布国务院第50号文件,苏州市工商局并没有对新民塔陵采取严厉措施,仅于1996年1月象征性给于罚款90万元,而新民塔陵的销售一切照旧。据审计,至1996年12月,公司支付给委托销售中介的佣金高达千万元。1996年江苏省民政厅发文禁止塔陵炒买、预售、转让、传销后,麦克林公司又以返本销售方式继续进行中介销售。在强大的虚假广告宣传攻势配合下,上海、无锡、常州、苏州、南京等地数万人购买了塔位。上海最大的买主曾一次购入百余个塔位。南京市约有5000名老人上当受骗,其中不少是离退休老干部、老教授。许多老人花了毕生的血汗钱换成几张,甚至更多的塔陵权证。最多的一位买主化了30多万元。许多老人自己生活陷入困境,还要承担向亲朋好友推销塔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以致众叛亲离,债台高筑,精疲力竭,甚至含恨而死。

在委托中介销售和返本销售的基础上,它们在首期预售时不但低价(2100元/个)而且分期付款,首付500元/个。此外还有许多花招:①获利款折成塔位;②优惠价:1995年12月,推出“优惠良策”,凡以往购塔位者,可凭权证认购低价塔位,平均每只2000元,每人最多认购10只,今后可通过公司上市转让增值。③折价券:1996年3月10日新民塔陵书面通知客户:“鉴于建筑工程进度的超前,节约了建筑成本费及公司的行政管理费,经公司董事会议决,本于创造利润回馈客户的经营理念,决定将该部的费用,以让利销售的方式转化为一个楼层,塔位数5000个的折价券,回馈给前期热情承购的客户,以隆重庆祝宝塔的上梁封顶记念。”当时塔位平均价4560元/个,折价券每张550元,每认购一个塔位限用1张折价券。④代客更名转让。⑤到期公司高价(购入价的180%)回购。⑥新民塔陵还经常举行“销售及增员竞赛”,对中介销售火上加油。⑦甚至于,在麦克林公司总经理桂豪杰携款逃跑后,1997年2月28日新民塔陵还抛出《关于配送塔位的通知》,企图在临终前,以200到800元/个的价格配送(实际上是出售)塔位,再捞一笔预售款。

案发后,公司工作人员透露:8万个塔位已抛售一空,其中上海超过4万个,南京超过2万个。预售款超过2亿元。

四、强大宣传攻势:

除了在海内外十多种报纸上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新民塔陵还于1994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在上海龙华寺内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明旸大师主持“94年至水陆空大法会”。1994年10月13日重阳节,新民塔陵在上海复兴公园举办大型活动,会上邀请了谈家桢、征农、秦怡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晚会上,于飞、嫩娘、王盘声等著名演员表演各自的拿手戏。1994年11月18日麦克林集团在上海麦克林商都剪彩现场,拉来了市委老领导陈沂捧场……它们利用名人、省市退休领导干部甚至现任领导官员购买返本预售的塔位,并予以“如期双倍回收”,再大加宣传。至于赠塔位权证公关,用金钱重礼铺路之事,内部经常向外透露。这就可以解释:为何东窗事发后,到处有权势之人出来掩饰、圆场、辩护?为何苏州市政府新民塔陵问题工作组在全面审计后只谈外资方的问题,不公布苏州市民政局的问题?为何不公布新民塔陵收入预售款总数以及支出账目,只说90万罚款和1000万中介销售佣金?究竟外资方抽掉多少钱款,卷逃多少钱款,挥霍多少钱款,而政府官员“吃”掉多少钱款为何更是一字不提?为何大肆宣传非法传销,严词要惩处传销大户,而对麦克林集团的公司行为只提个人犯法,不依法追究麦克林集团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有辫子在人家手中嘛)?为何苏州市政府不为受骗百姓服务,反而处处维护犯法的塔陵公司,甚至动用警方对付上访的百姓?

媒体不但紧跟塔陵活动作宣传,还公开为新民塔陵的非法销售辩护,即使塔陵案发,媒体还在宣传。1998年10月14日《江苏商报》:“苏州市政府已想方设法筹措了数千万元,成立了新公司,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行式复建塔陵”,既然数千万元如此容易筹措,何必当初请麦克林集团来插一手捞大把钱呢?“复建塔陵是为了把塔陵搞活,以保证所有售出的塔位得到兑付”。难道苏州市政府不知道新民塔陵违法销售塔位(例如:一张身份证可购多份塔位,承诺代客更名转让等)?接着,苏州市政府从后台转到前台,大肆宣传“只兑现穴位,不退穴,不退款”的总原则与塔民对抗;宣传苏州市法院“先刑后民”、“非法传销延伸”不准立案,拒绝塔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不是维护麦克林集团的利益,继续坑害百姓吗?

新民塔陵的“三结合”管理委员会(《解放日报》1994年8月18日)中当地政府就是苏州市民政局,投资者就是麦克林集团,消费者代表就是委托销售的中介头目。苏州市民政局一面装模作样发文禁止炒作、传销塔陵,一面继续参与、支持和推广非法预售塔位。而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它涂脂抹粉,文过饰非。

五、抽资卷款出逃:

新民塔陵合作经营的三方是苏州新民公墓、苏州市殡葬管理所、美国麦克林集团,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外方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塔陵的经营和管理,并相继在上海东部、上海西部、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地成立分公司,招徕客户。这些分公司每天人涌如潮,连浙江、福建、安徽、北京、济南、沈阳等地的百姓也来投资。所谓的合作经营,其实是新民公墓出土地,殡葬管理所代表当地政府,麦克林集团出资金。因为在工程队进场的半年前,已经开始预售塔位,实际上真正的资金来自塔位预售款。由于资金来得太容易,这些经营者胆大妄为,采取不入账、少入账等手段,建立小金库,大量虚支穴位款,还以预付货款、个人借款、麦克林集团借款等名义,抽逃出资、卷走大部分穴位款。苏州政府挪用新民塔陵的预售款开了宝碟音像厂。外方人员还大肆挥霍塔陵资金,有的一次就报销自己挥霍的费用128万元,有的用30万元为自己购买高尔夫球会员证等。1996年塔陵封顶不久,外方董事突然不告而别,抽资出逃,卷走了大部分出售款。(1998年3月25日《人民日报》:“从1996年下半年起,外方董事相继离境。”1998年10月14日《江苏商报》:“麦克林公司总经理桂豪杰已携款逃跑。”)因资金亏空,塔陵被迫停工。从时间逻辑分析,麦克林集团从一开始就设下圈套:投资是为了抽资,预售是为了卷款出逃,其出逃时间就是合同2年已到,一切即将暴露。在设圈套后,非法预售的一切准备工作都由苏州市民政局默契配合解决,包括从上到下的红头文件。一个苏州的公司,其上海办事处竟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注册证》,为其在上海的非法销售披上合法外衣,欺骗广大群众。

1996年7月起,2年到期的承诺变成泡影,群体上访频繁。可是,拖到12月才立案。

一七七、“克格勃”

6个塔位元,对于我的家庭并不是一笔大数,但是如此一个群案黑幕,我相信上海政府不会不管二十万上海受骗百姓。在1998年一次塔民大会上,大家达成共识:1。把调查的情况报告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人大。为了统一行动,塔民选出9人服务组:黄涨*、张自*、姚金*、罗志*、于豪*、金学*、我、张志*、郑采*。其中还有四名退休党员,黄涨*是农场局的退休党支部书记。服务组下还组成几个小组:群众组、联络组和写作组。我被公推为写作组组长,副组长张志*。另外在浦东设立联络站,由张**负责接待工作。

会议决定次日去上海市人大接待站反映情况,因为当时正是上海市两会召开时。第二天清晨,北新泾派出所民警来我家,问我去不去市人大接待站?我说,我要上班不会去的。他们就走了。到天山中医医院后,保卫科打电话叫我去,北新泾派出所民警已经告诉医院,我参加集体上访。在场的医院党支部书记袁芝*说:“党员不准参加集体上访。”我说:“我上班不会去的。他们都是退休老人,与我不同。”在我承诺退出塔民服务组后,就叫我回去工作。

一会儿,北新泾派出所所长曹国*来科室找我,要我不退出塔民服务组,做警方的卧底。我说,你刚才看到医院领导的态度:“再参加集体上访,就开除我的党籍。”他说,医院领导的工作他来做,但要我同意。我说,你去说好再来找我。结果,医院领导不但批准,还准许我上班时间出去参加集体上访活动。

曹国*妻子不久前因乳房肿物在中心医院手术,病理报告是我出的。他与我几次打交道,很熟。他要求我及时报告塔民动向,给我留了BP机号码,并且把北新泾派出所民警俪意*和陆培*的BP机号码也留给我。陆培*与我更熟,1988年就认识,他是长宁区优秀民警。曹国*调到程家桥派出所任所长时,他就叫北新泾派出所指导员迟建*负责和我联系,给了BP机号码。另外,与我经常联系的是长宁区公安分局民警陆永*;还叫我有事可以与人民广场公安办公室薛科长、民警李*联系。我第一次当起了“克格勃”。

在与这些民警交往中,他们也非常同情塔民,憎恨苏州的贪官和塔陵公司,只是害怕有坏人利用塔民闹事。我就向他们介绍:1。这一批塔民很文,服务组是党员占多数,服务组通过的工作原则是我起草的: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武器。服务组规定:任何场合,发现有人利用塔民挑起事端,立即揪住交给警察处理。所以,我这个“克格勃”与上海警察、塔民并不对立。我在医院,只要打电话告诉支部书记一声,就可以“离岗”去执行“克格勃”任务。

每次服务组开会,我就用脑子记下内容,然后报告警察。每次群体行动,公安局都会派出大量警员保护现场。其实,我一直发现,在我报告前,警方早已知道消息,说明“克格勃”不止我,还另有人在,包括警察那一次上门,就是有人密告。

服务组第一号黄涨*,与公安分局民警陆永*非常密切。我经常在黄涨*家中见到陆永*。他是长宁区分局负责塔陵事件者。因为服务组中,家住长宁区的最多:黄涨*、姚金*、金学*、我、郑采*。这是重灾区。塔民群访还有几个群体,我们最文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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