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天祭祖有律法,匈奴人的宗法礼乐有何奥秘,可维系游牧帝国统一
大家好,我是热带榕树,书接上文,我们继续讨论匈奴文明的演进史。
上篇文章提到了匈奴人在冒顿单于的带领下,开始实行与西周高度类似的分封制。

西周分封制的等级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匈奴则是单于、诸侯、万骑长和各类俾小王。
一种制度必然有其配套的理论规章,匈奴帝国自然也不例外。
一、宗法
现在谈起西周的分封制,大家往往还会提到宗法制和礼乐制。三者相辅相成,互为纽带,是无法切割开来的。
例如同一个母亲生的娃,凭什么早出生就能当天子,晚出生只能到地方上当诸侯?
因为宗法制规定了血缘和地位高低,嫡长子就是尊贵,分封制即据此运行。
再比如大家为什么要老老实实遵循周天子搞出来的这套分封体系?
小儿子们当了诸侯,到地方上门一关谁的命令也不听,摆上天子的仪仗行不行?
不行,礼乐制度把所有阶层的权力、义务,乃至衣食住行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容不得谁不听。

没有这些理论规章,分封制就没有秩序可言,连一天都运行不下去。
由此可见,同样实行分封制的匈奴人,必然也要结合草原实情搞出一套礼乐宗法出来。
首先是宗法,我在之前的视频中曾详细解释过宗法制对华夏文明的重要性。
华夏大地上早期到处都是零散城邦,最后为什么会统一起来而不是四分五裂?
因为周武王灭商后将自己的宗室子弟大量分封了出去。《荀子》记载:
“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当然这还远远不够,宗室再多也就这么点人,全派出去又怎么样?你不可能让诸多城邦都和你同心同德。
所以还需要联姻,比如纪国和莱国是商朝时就存在的小邦国。
史料记载纪国曾和莱国联姻,鲁国又和纪国联姻,纪国和周天子也联过姻。
几代人下来,所有的邦国都变成了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基于血缘基础上的华夏共同体就此出现。

匈奴人呢?冒顿单于事实上复刻了周朝的天才操作。
据《史记》记载,单于本部为孪鞮氏,除此以外草原上还有三大异姓贵族。所谓:
“异姓有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
以上四大部落是大多数史料中都有明确记载的,还有一些贵族可能没那么显赫,文献中只有零星提及。
例如《后汉书》在提到南匈奴时,出现了丘林氏、韩氏、当于氏、粟氏之类的名号。
甚至于现代学者在《古代游牧社会的兴亡》中还考证出了张氏和路氏。
这些数量繁多的异姓部落要怎样才能凝聚融合在一块?《史记》曰:
“(各部落)常与单于婚姻。”
换句话说,匈奴帝国是各贵族部落通过世代与单于宗室结成姻亲,而构成的血缘共同体。
当然只靠联姻肯定是不够的,接下来还要祭祖。

具体来说单于每年都要组织贵族召开三次会议,第三次会议是收税的,暂时不提。
第一次在正月:
“诸长小会单于庭,祠。”
诸长即四大诸侯、二十四骑长,可能还包括担任其他职位的一些单于宗室人员。
如果类比周朝,相当于周天子把诸侯、卿大夫中的姬家子弟召集起来祭祖(姬氏先祖)。
第二次在五月:
“大会龙城,祭其先、天地、鬼神。”
这里涉及的人员范围就很广了,除了单于宗室,各个部落都有资格和义务参与。
大家在姻亲的基础上祭祀匈奴共同的祖先,相当于周朝祭祀黄帝。
所以匈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是很高的,可以称得上众志成城了。
与汉朝血战数十年,屡遭沉重打击,甚至于中途瓦解都能重新统一起来。

这比后世很多靠首领个人威望团结起来的游牧部落都要高明。
如明朝瓦剌,土木堡之变何等凶残,不久后竟然自己分裂了。
顺带一提,大家现在知道卫青龙城之战后匈奴人为啥疯狂报复了吧?
相当于偷袭,把人家的太庙和祖坟都给扬了,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那么在血缘共同体的基础上呢?内部的利益应该如何分配?
周朝采用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天子之位,为大宗,次子任诸侯,为小宗。
次子的长子为诸侯,次子的次子只能当卿大夫,以此类推。
匈奴人同样如此,从冒顿单于往后到儿单于,除了中间有个伊稚斜篡位上台,其余均按照长子继承原则继任。
不过与中原不同,草原上的继承制度稳定性相对比较低,或者也可以说灵活度较高。
一方面在诸侯国层次,你经常能从史料中找到单于因为各种原因,把某某王革职甚至干掉的记录。

这种偏向于大一统秦制的,中央对地方官员的处理方式,周天子肯定是做不到的。
另一方面,虽然理论上匈奴是长子继承制,但某种程度上还要看你自己的能力。
儿单于登基三年后去世,《汉书》中记载他的长子太小,所以贵族们直接拥立其他人继承大统。
到了后来,在汉朝狂风暴雨般的持续打击下,摇摇欲坠的匈奴人干脆将宗法制改成了兄终弟及。
二、礼乐
除了宗法制,礼乐也是周朝分封制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匈奴人有没有礼乐?
狭义角度看是没有的,为区分等级,《周礼》把各阶层出行仪仗、吃饭规格,甚至是见面时的礼节都规定好了。
草原上人口流动性极高,物质也匮乏,搞这么复杂的东西肯定不现实。《史记》明确提到:
“(匈奴)君臣简易,一国之政犹一身也。”
不过换个角度,什么是礼乐?《吕氏春秋》的解释:
“乐主和同,则远近皆合。礼主恭敬,则贵贱有序。”
礼代表秩序,即上下尊卑有序,下级得听上级的,否则王朝就会混乱无度。
乐代表和谐,各阶层要互相关心爱护,不然怨气积累下来同样会产生严重问题。

因此广义上讲,礼乐包含的范围很大,律法、道德等等都被其囊括在内。
匈奴同样有自己的法律,而且还比较偏向于秦国制度。具体内容记载不多,大约有以下几条:
“拔刃者死,坐盗者没入其家。”
草原民风彪悍,为了争草场经常发生冲突,拔刀相向就是死刑。效果类似于秦国的“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那么如果在战争中打仗很勇敢呢?也有奖励:
“斩首虏赐一栀酒,而所得卤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
很像商鞅变法建立的军功爵位制,不过匈奴毕竟是分封制帝国,土地官位世袭,不可能拿出来赏赐。
因此只能给予勇士物质上的激励,抢到的就是你的,另外还有美酒之类的奖赏。

至于其他各类纠纷,匈奴人的态度是:
“有罪小者轧,大者死。狱久者不过十日,一国之囚不过数人。”
草原上过的是游牧生活,居无定所最多把人短期关几天,没法让人长期坐牢。
这里“轧”这个字代表什么学术界还有争论,有认为是用车轧过去的,还有认为是殴打的。
个人比较倾向于殴打这个说法,也就是小错打一顿,大错直接死刑。
三、道德
到此为止,本文简略叙述了匈奴人和中原王朝在上层组织结构上的高度相似性。
但是中原农耕和草原游牧终究是完全不同的生产方式,上层结构相似,并不意味着双方文明的基层价值逻辑也相同。

中原人遵循的道德观归纳起来,比较常见的,例如孝顺、勤劳、帮助弱小、男女之妨等等。
匈奴人就完全不同了,《史记》记载他们:
“匈奴俗贱老,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
这对于中原农耕民族来说简直是丧尽人伦,大逆不道,干的还是人事吗?
不过司马迁也记载了汉朝著名叛徒中行说的辩驳,归纳起来大概两个观点。
匈奴人轻视老人不是没人性,而是草原上太危险,碰到突发情况都要靠强壮的年轻人应付。
如果把好吃的都孝敬了老人,年轻人吃不饱整个部落在危险中覆灭了怎么办?
娶后母和兄弟之妻则是为了加强血缘纽带,以提升部落的凝聚力。
当然以上这些区别不重要,双方不同的生活习俗毕竟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利益冲突。
真正让双方不共戴天的是游牧帝国的抢劫行为。

中原人如何丰衣足食?一般来说是努力耕作,通过勤劳和汗水收获粮食。
匈奴人则把抢劫当做重要生产方式之一,且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抢劫是没有区别的。
从汉朝建立至汉武帝初年,各类史料大量记载了匈奴人南下劫掠的情形。
和亲并赠送财物,只能让匈奴在几年内不发起大规模军事行动,也就是给皇帝个面子,少抢一点。
时间一长,单于总能找借口撕毁合约,南下大肆抢掠后要求重新和亲。
匈奴人上层组织结构与中原再相似也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矛盾在积累,汉朝逐渐强大,汉武帝即将改写历史。

参考资料:
《史记》
《汉书》
《周礼》
《后汉书》
《吕氏春秋》
《古代游牧社会的兴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