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光引发剂清关代理_如何进口申报【一般贸易清关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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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光引发剂清关代理_如何进口申报【一般贸易清关攻略】
光引发剂又称光敏剂或光固化剂,是一类能在紫外光区(250~420nm)或可见光区(400~800nm)吸收一定波长的能量,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进口光引发剂申报所需资质:
一.进出口经营范围
二.海关注册登记
三.签约通关无纸化
光引发剂清关海关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A、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B、发票
C、装箱单
D、合同
E、产品信息(进口光引发剂申报要素)
F、协定优惠产地证(如需要享受协定税率)
G、MSDS
H、如是危险品提供一套危险品申报资料
光引发剂报关流程一般为:
换单——海关申报(可以和话都难同时进行)——缴税——查验(概率)——提货
光引发剂的一些相关问题
①光引发剂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光引发剂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光引发剂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光引发剂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光引发剂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光引发剂申报等其他问题
进口光引发剂清关涉及费用如下
进口光引发剂海运通关费用:
换单服务费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滞箱费(如整箱)
港杂费(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进口光引发剂空运通关费用:
机场仓库费
报关报检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其他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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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加工贸易设备
包括以下监管方式: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设备、加工设备内销、加工设备结转、加工设备退运。
一、定义与代码
(一)外商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是指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开展来料、进料加工业务,外商免费向境内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提供加工生产所需设备,境内经营单位不需支付外汇、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
外商提供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320”,简称“不作价设备”。
(二)加工贸易设备是指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外商作价提供、不扣减企业投资总额的进口设备。
加工贸易设备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420”,简称“加工贸易设备”。
(三)加工贸易设备转内销是指在海关监管期内的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经批准转售给境内非加工贸易企业。
加工贸易设备转内销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446”,简称“加工设备内销”。
(四)加工贸易设备结转是指海关监管期内的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经批准转让给另一加工企业,或从本企业一本《加工贸易手册》结转入另一本《加工贸易手册》。
加工贸易设备结转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456”,简称“加工设备结转”。
(五)加工贸易设备退运是指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加工贸易设备退运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466”,简称“加工设备退运”。
二、适用范围
以下情况不适用本节监管方式:
(一)暂时进口(期限在半年以内)加工贸易生产所需不作价设备(限模具、单台设备),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资金进口的设备,其监管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资设备物品”(2225)。
(三)外商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总额以外)进口设备,其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
(四)出口加工区的设备进口、退运及结转,分别适用“境外设备进区”(代码5335)、“区内设备退运”(代码5361)和“设备进出区”(代码5300)。
清关知识每日学:
循环包装物税款担保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办理循环包装物暂时进出境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企业可向海关提供保证金、保函等形式的税款担保。
NO.1担保要求
符合条件的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境或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NO.2保函担保
当事人以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的,保函应当以海关为受益人,并且载明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被担保的法律义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责任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担保人应当在保函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国务院令第581号)